以司法之力,护绿水青山。近年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聚焦“治山护水保生态”政治使命,通过庭审公开、巡回审判、设立环保基地、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方式,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创新审理模式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
郧西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对涉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理模式,实现类案同审、同判。同时坚持总结审判经验,编印郧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选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下一步有效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提供实践基础和理论支持,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全方位保护。
“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实践,有利于统一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的裁判标准,促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侵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相配套,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有效措施。”郧西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有关负责人介绍。
建立保护基地 健全生态保护机制
郧西县人民法院就如何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与辖区职能部门展开积极探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深化协同治理、加强宣传工作等方面达成共识。先后在湖北五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槐树林特场湖北大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羊尾镇汉江瀑布群国家森林公园,建立3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定期回访基地工作成效,将生态修复、理念传播、成果展示、法治教育、文化推广以及保护体验等功能相融合,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经济发展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开展增殖放流 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5月11日,郧西县人民法院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汉江干流孤山至羊尾段联合开展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共计放流鱼苗12万余尾。
增殖放流对于促进鱼类资源良性循环、保护汉江流域水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郧西县人民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督促破坏者修复受损生态,助力汉江流域生态可持续发展。
开展巡回审判 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我认识到了错误,愿意退缴违法所得……”今年3月,郧西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涧池乡下营村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一起涉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20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在庭审陈述阶段,4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认罪认罚。
郧西县涧池乡、观音镇等地拥有丰富的绿松石资源,深入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让当地群众近距离感受庭审全过程,有利于增强广大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凝聚环保共识 共绘美好生态图景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既应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了更好地发挥巡回审判的教育指导意义,6月3日,郧西县人民法院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郧西分局等职能部门公职人员,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0余人,旁听一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公开宣判。
“作为执法人员,我们要规范履行好环保职责,提升环境执法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现场旁听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表示。
珍爱自然资源,共护绿水青山。郧西县人民法院将以守护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延伸司法职能,服务流域综合治理,用法治之笔绘就绿色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