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让司法成为良好营商环境的鲜明标识
2024-08-22 09:40: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珊 夏雷
 

  近年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统筹立、审、执各环节精准发力,内提司法质效,外延司法职能,努力以高质量司法为高质量发展蓄势添力。

  压缩周期,治于未积

  落实繁简分流,针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释放程序效能和优势。今年以来,涉企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4.49%,小额诉讼案件数量居全市法院前列。在充分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推进普通程序5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2个月内审结、执行案件5个月内执结,平均结案时长40.07天,企业诉讼成本全面降低。

  破而后立,救于未僵

  加强预重整、重整、和解制度运用,去年以来,帮助2家困境企业重获新生。在审理某陶瓷公司破产案件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多条生产线仍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积极促成达成破产和解,一家危困企业“向死而生”。推进执破融合,该院制定《关于执破融合工作规范指引》,建立“执转破”案件直接移送审查机制,目前,已立案审查3件,促使73件“执行不能”案件得到化解。

  柔性司法,化于未执

  深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积极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灵活保全等举措“放水养鱼”。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现状,未直接采取强制冻扣措施,力促18万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为7家正在进行申请融资贷款、参与招投标的被执行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依法为企业恢复信用评价。

  多元共治,止于未诉

  建立“法院+金融”“先调后诉”机制,主动对接县金融办、县司法局、县金融监管局以及11家金融机构,形成“出台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商会议、签署一份合作备忘录、搭建一个调解平台”的“四个一”机制,促进141件金融纠纷在前端快速化解。打造物业纠纷调解体系,探索构建“法院+住建+物业”的多元解纷机制,物业纠纷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送法入企,防于未然

  员额法官“点对点”联系134家县域民营企业,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座谈交流、案例分享、发送《司法建议书》等形式,协助解决企业法律问题、矛盾纠纷、安全隐患29个。联合市中院等5家单位成立(蕲艾产业)司法保护服务站,定期在蕲艾产业园区进行恳谈“会诊”,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供给,切实以法治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

  人民法院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蕲春法院将始终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大局,不断创新能动履职举措,努力让公正高效司法成为良好营商环境的鲜明标志。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