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靖县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2024-08-16 09:35: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魏明东
 

  为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8月15日,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虎伯寮管理局在福建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鹅仙洞片区,共同揭牌成立南靖县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基地,并设立南靖县野生白鹇司法保护示范点,通过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共同打造集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平台。

  南靖县副县长尤炎辉,南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明春出席揭牌仪式。

  作为福建省首批国家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南靖县拥有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南靖土楼国家森林公园两张国家级生态名片。鹅仙洞,作为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片之一,享有“小西双版纳”的美誉,保护区内动植物品种繁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的自然生态繁育“基地”。

  南靖县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基地旨在围绕联席数据会商、联调矛盾纠纷、联合巡回审判、联建五员协同、联动放归救护、联推法治宣传等“六联”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合力推进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

  南靖县副县长尤炎辉,市中院生态庭庭长罗德渊共同为保护基地的专家咨询员、司法观察员、普法宣传员、司法联络员、联动监督员颁发聘书,为生态环境审判提供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支持”。

  活动现场,南靖县法院、县检察院、虎伯寮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同签订《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明确了五家单位的职能分工,细化了协调联动、法治宣教等方面的职能与作用。

  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与虎伯寮管理局进行高清红外相机移交仪式。

  南靖法院还在该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办案,开展“庭审上山+送法入区”普法宣传,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白鹇案件,人大代表、护林员、虎伯寮管理局工作人员及当地群众受邀到场旁听。

  2021年至2022年2月间,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猎白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审理期间,被告人自愿购买高清红外相机4部,用于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监测保护,“以购代巡”积极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庭审后,南靖法院向被告人发出辖区首份野生动物保护令,要求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并积极举报、揭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当天,南靖法院还对另外2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近年来,南靖法院积极延伸生态司法职能,不断完善生态司法协同机制,成立虎伯寮生态保护法官工作室,创新“生态+保险”保护模式,建立“生态司法+林长制”“生态司法+河长制”等联动协作机制,促进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同互助、生态共治,最大限度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等各方力量,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生态治理新格局。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