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生态 共守绿水青山
——广西龙州法院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
2024-08-15 10:34: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丽凤
8月13日,为迎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人民法院弄岗自然保护区巡回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响水镇政府广场,巡回审判一起滥伐林木案,当地30余名村民旁听了此次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2021年6月,被告人黄某明向黄某春、黄某彪购买了位于龙州县响水镇某村两片林地上的尾叶桉。2021年10月份,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黄某明雇请工人砍伐了向黄某春、黄某彪购买的林木,经调查,黄某明采伐的林木蓄积量共345.83立方米。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明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中,法官对被告人黄某明进行了教育,希望他汲取教训,改过自新,主动学习环保法规,向社会传播环保理念,监督身边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庭审后,法官还对该案进行了引申,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破坏生态环境将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结合近年来龙州法院审理的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向旁听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龙州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法治观念,以高质量的审判工作为龙州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