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祥明 廖淑芳)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审执联动成功化解一起股权转让纠纷,以执源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10月29日,张某与A公司签订了《入股协议》,约定张某出资30万元受让林某在A公司50%的股份,成为A公司的股东,张某分两次交付30万元股权转让款给林某。张某如约履行款项支付义务,并积极参与到合作项目中。然林某于2023年12月份即开始表示不愿与张某合作,并电话通知张某明确表示要终止合作,林某也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张某遂向宁化法院起诉,要求林某、A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并申请诉讼保全。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依法启动了诉讼保全程序,及时冻结了林某名下银行账户、微信账户以及房产。
因涉案金额较大,为减轻诉讼对双方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秉持快速化解矛盾的理念,积极组织双方开展沟通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院居中主持下,双方就返还的金额达成一致,约定由林某、A公司返还张某股权转让款24万元。
然而新的问题出现了,林某虽愿意返还股权转让款,但是林某名下账户已经被保全冻结而无法使用。由于传统的财产保全方式并不能对当事人账户资金进行直接扣划,对于当事人愿意履行且有履行能力的,一般对账户进行解冻后才能支付或者将案件直接移交执行。如果贸然对林某的账户进行解封,其在解封后将资金转移,不仅张某的权益无法保障,法院的前期工作努力也将付诸东流。而如果将案件移交执行程序,执行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将增加双方诉讼成本。一时之间,事情陷入困局,多方利益“似乎”难以兼顾。
为此破解困境,承办的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经过反复商议研讨,并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最终决定打破传统的保全方式,将执行扣划引入诉讼保全阶段,对前期冻结的金额进行直接扣划,24万元顺利交由张某。至此,既避免了当事人可能转移财产带来的潜在风险,又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提升了司法效率,从源头减少了执行案件,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衍生诉讼的发生,最终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