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猇亭区:一次执行和解实质性化解两起纠纷
2024-08-09 14:25:22 | 来源: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为破解执源治理难题,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立审执协同配合,坚持因案制宜、灵活处理、平衡兼顾的执行方式,发挥能动履职的调处功能,以执促和。近日,猇亭法院巧妙运用执行和解的方式,实质性化解了两起纠纷,并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受害人补偿款执行到位,保障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执行和解 巧解腾退难

  申请人武某与被申请人甲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甲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及时腾退场地,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召集当事人来院协商了解情况后,前往现场查看腾退情况,因甲公司生产环境的特殊性,涉及场内仍存在带有安全隐患的化学垃圾、残次品、废水等,且有部分固定资产无法搬离,这无疑是给强制腾退难度“加码”。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在明确双方均有意愿尽快处理完毕场地交付事宜的前提下,执行干警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武某愿意对无法搬离的固定资产支付相应补偿款,被执行人在限期内搬离场地。

  之后,执行干警前往案涉场地进行验收,场地全部清理完毕,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见证下完成了腾退场地的交付。武某也将支付给甲公司的190万元补偿款打到法院账户,但法院只发还了145万元给甲公司,那么剩下的45万元去哪了?

  执前督促 八旬老人拿到补偿款

  原来在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中,甲公司因操作不当,在试生产时机器发生了爆燃事故,导致1死6伤的严重后果。甲公司需要向受害者家属即严某赔偿100万元,双方约定三年内给付完毕,因甲公司逾期还剩45万元未给付,严某到猇亭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法院在审理该案时督促甲公司积极赔偿,执行干警作为“中间人”穿针引线,在与甲公司进行沟通后,甲公司愿意主动履行。

  “我们年纪大了,多亏了法院为我们减轻负担……”7月2日,法院收到甲公司190万元补偿款后,一次性扣划了45万元给严某,做到了执行不用“执”,就把事情结,既为申请人解决了“燃眉之急”,也为企业节省了近2万元的执行费用,实现双方共赢,这起历时6年的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下一步,猇亭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深入实施“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执源治理再加速,持续降低案件增量,使司法审判接地气贴民心,积极回应新时代群众的司法新期待。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