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渔乡,执行没有“伏休期”
2024-08-07 09:24: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陈逸舟 刘立伟
 

  今年1月15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会议针对执行案件长期高位运行问题要求,必须加强联动共治,深化执源治理。

  思路一变“出路”宽。近年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立足县域实际,主动将执行工作融入党政工作大局去谋划、推进,外部加强多跨协同联动,内部优化整合办案资源,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探索出具有地域特色的执行破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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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象山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准备开展片区集中执行行动。韩晓红 摄

  ■激活基层网格协助执行的能量和力量

  象山法院石浦人民法庭地处我国四大著名渔港之一的石浦港畔,辖区石浦镇、鹤浦镇、高塘岛乡为三个典型海岛乡镇,常住人口约16万,以从事渔业为主。

  “每年海洋捕捞季来临,渔民长期在海上作业,这时查人找物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石浦法庭执行干警阮昱翔望着湛蓝的大海发愁。

  执行工作没有“伏休期”。面对困难,石浦法庭创新设立“渔港执行团队”,邀请“人地两熟”的村社干部、“海上老娘舅”担任共享法庭庭务主任,激活基层网格、渔业行业协会等查人找物力量。

  沙塘湾村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老陈,是其中优秀的代表。

  2020年,村民王某被象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名下的一条渔船被拍卖后仍无法清偿完毕,申请执行人亦无其他财产线索。财产调查无果后,案件无奈“终本”。

  “现在王某在村里是有分红可以领取的,但上个月领款明细表上的领款人填的不是他本人,钱都打进他女儿的账户了。”2022年,老陈在协助排摸涉执案件过程中,发现了端倪。

  收到老陈提供的详细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固定证据,并将王某传唤至法院。王某承认自己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想出让女儿代领分红款的“招数”,企图逃避执行。

  在对王某及其女儿进行训诫后,执行干警办理了扣留提取王某分红款的手续,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老陈帮助执行的个案,只是一个开端。

  “村集体分红款这类财产线索寻找一直是办案中的难题,村外人很难知道有没有这笔钱,也不知道何时发这笔钱。显然,单靠执行干警的力量远远不够。”

  “去偏远的海岛渔村调查,时间成本高,效果也不佳。我们需要庭务主任这样的‘外援’,让执行工作延伸出‘触角’,帮助掌握第一手执行线索。”

  思考,来源于一次次无功而返;经验,积累自一次次有力实践。

  今年4月,象山法院经过充分调研,出台《关于运用共享法庭督促自动履行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奖补”模式,全力调动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参与督促履行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共享法庭平台将片区司法所、村调解中心、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多方力量纳入查人找物协助执行网络,推动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机制。

  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周某因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且在执行阶段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象山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小周,这笔赔偿款人家是治病用的,你拖延不付、抗拒执行,在法理、情理上都站不住脚。”

  “你爸爸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要面子,这笔钱也不多,这事要是传到村里,他老人家得多上火呀!你只要肯主动履行,失信名单马上就能撤下。”

  ……

  庭务主任老张充分发挥“人地两熟”优势,联合当地调解人员,以柔性规劝的方式引导周某主动履行。

  在“外援”的帮助下,这道执行难题不出一周时间就迎刃而解:周某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付清了赔偿款。

  “能帮助群众要到执行款,我们打心底里高兴,可是我们毕竟不是法律专业的,做工作时不知道有些话能不能说,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很多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心存顾虑。

  为切实提升庭务主任的协作能力和法治素养,今年4月底,一场片区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培训会应运而生。石浦港畔的法庭会议室里,法官通过方言授课、手把手教学、互动提问等方式传递着法律知识和思维理念。

  据了解,《办法》自实施以来,象山法院已经对辖区400余个共享法庭的庭务主任完成业务培训,共征集到执行线索38条,庭务主任协助开展执行49次。

  ■在案件“重症区”精准攻坚提质增效

  象山县共辖3个街道,15个乡镇,既有林深树密的山区,也有岛屿错落的海湾,可执行力量有限,如何才能在全域持续建立执行高压态势?

  “法官,昨晚郑某家里的灯亮了!”

  近日,大徐镇塔幢村村民通过村口张贴的失信被执行人告示上的电话,联系上了大徐人民法庭执行干警姚林。

  有了关键的执行线索,姚林顺利找到为躲避债务常年在外流动务工的郑某,并将其传唤至法院,成功执结这起案件。

  2024年6月,象山法院根据全县及各乡镇、街道的执行涉案数据,对各地涉执情况展开精准画像,选取涉执案件较多的大徐镇、贤庠镇、涂茨镇等,开展为期一周的片区执行行动,共拘传28人、拘留10人、罚款25人,执行到位金额408.67万元。

  “以往的执行行动,全体执行人员分成很多组,每组由3到4名干警组成,分别负责1到2个乡镇(街道)的案件。虽然覆盖面广了,但由于警力有限,就像‘撒胡椒面’,效果并不如预期。”

  “现在我们通过集中警力,短时间内便在辖区形成强力执行震慑效应。每天都有来提供执行线索的,也有很多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象山法院执行局教导员余海东欣喜地感受到近期执行工作中发生的变化。

  攻坚力量的精准投放,人民法庭“前哨站”优势的有效发挥,正是片区执行行动顺利推进的重要原因。

  2022年,象山法院开始推行法庭“自审自执”模式,在4个法庭中分别设立执行团队负责辖区执行案件,并充分联动辖区派出所、庭务主任、网格员等查人找物力量,精准研判被执行人行踪轨迹,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

  “法庭直接执行,并不意味着与执行局本部执行工作‘泾渭分明’,而是‘相得益彰’。”余海东说。

  象山法院执行局本部则充分发挥“指挥部”作用,打破“一人包案”传统,深化构建分布式集约化数智执行模式,设立执行指挥、执行实施、财产处置、终本管理、执行审查五个团队,进一步盘活人员存量、缩短办案用时、规范执行流程,推动全院执行案件财产处置整体效率提升30%。

  截至2024年6月,象山法院执行到位率为56.43%,同比上升13.99个百分点;执行完毕率为52.01%,同比上升19.4个百分点;首执案件终本率为21.4%,同比下降15.84%。

  ■在辖区全域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

  象山县丹西街道某制衣公司破产后,拖欠107名工人工资达68万余元。案件经劳动仲裁进入执行程序,象山法院穷尽所有查询手段后,发现该公司名下确已无可供执行财产。

  “经过多次调查,案件确实符合执行结案的标准。可如果就这样结案,背后的工人权益如何保障?”该案承办执行法官赖辉陷入沉思。

  为妥善化解民生问题,实现群体性风险“软着陆”,象山法院与丹西街道协力稳定工人情绪,引导工人另行提起诉讼,并对股东之一的刘某名下一套商品房进行诉讼保全。

  大家的努力迎来了人人满意的结局。后续,刘某主动履行完毕拖欠的所有工人工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谋全局才能谋一域。

  破解执行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系统工程,也是需要长期建设的基础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难以从源头上化解。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才是执行破难的治本之策。

  近年来,象山法院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将执行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

  与人社部门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执一体化机制,并同步建立多元化救助机制,对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当事人实现长远救助、精准帮扶,今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执行保险赔付17.55万元。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破解执行难“雷霆出击·百日攻坚”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30余家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引入执行一体协作机制,协助情况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并纳入县平安考核,将“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与县域社会治理效能现代化目标相融合。

  “以往我们处置被执行人的保险时,至少需要两名干警线下跑到保险公司,在办事窗口坐上半天,才能办理完毕司法冻结、强制退保等手续。而现在只需要花两分钟在办案系统上传文书资料,点击发起,就能快速办理司法协助事务。”象山法院执行干警陈钇江说道。

  针对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保险、公积金等财产处置难问题,象山法院通过与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公积金中心、辖区内银行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建立执行“一件事”协作机制,协力化解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保险、公积金等财产处置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对近3000条被执行人名下的金融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扣划等操作,显著提升执行效率。

  为推动执行工作不断提质增效,象山法院持续健全“四项机制”,对外坚持“横向到边”的部门协同执行机制,健全“纵向到底”的“县、乡镇(街道)、村社﹢网格”基层治理体系,在查人找物、失信惩戒、助企纾困、终本出清等领域建立全过程执行协同,对内纵深推进执源治理,打好“以保促执”、执行建议、执前督促组合拳,推动更多案件在审判环节得到实质化解,助力营造良好的诚信风气。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整体合力,建立‘兑现最实’的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让更多‘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象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韩晓红表示。

  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展看执行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