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纠纷“软着陆”
2024-07-30 11:12: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张碧娟
 

  “你们两个人的父亲我都很熟悉,你们两个也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有什么问题我们坐下来慢慢谈……”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的乡贤评理堂内,乡贤调解员吕祥杰正与永州区人民法院卫星湖人民法庭法官刘远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

  纠纷的双方李兰(化名)与郭军(化名)曾是夫妻,婚内共同生育了大儿子郭云(化名)、小儿子郭晓(化名),一家4口的生活过得平凡而幸福。

  2011年,郭军一人外出广州打拼,长期的分居生活导致二人之间的感情渐渐出现了裂痕。2016年8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大儿子郭云由郭军抚养教育,小儿子郭晓由李兰抚养教育,郭军每月支付郭晓生活费500元,并承担郭晓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

  “离婚后,他经常拖欠抚养费,2022年11月后就再也没有支付过。”2024年4月,李兰多次联系不上郭军,无奈之下起诉至永川区法院,要求郭军每月增加生活费300元至800元,并承担郭晓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

  “并非我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只是现在我身体不太好,又重新组建了家庭,压力确实很大。”刘远给郭军打去电话,得知郭军也有苦衷。

  考虑到双方的户籍地均在卫星湖街道石龟寺村,刘远决定将该案庭审搬到村里的乡贤评理堂,借助吕祥杰的力量化解该矛盾纠纷。

  庭审当天,刘远首先按照庭审步骤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询问了当事人各自的家庭、收入状况。“面对面”的庭审交流让李兰与郭军之间的对立情绪有所缓和,征求双方的意见后,刘远决定休庭组织调解,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给李兰、郭军做调解工作。

  “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在必要的时候,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郭晓目前的实际生活需要与8年前你们商定的500元生活费存在一定差距……”刘远耐心地劝说郭军。

  另一边,吕祥杰与李兰也唠起了家常:“你们都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把郭晓也教育得很好。现在他家里确实有困难,为了孩子和父亲能保持良好的关系,这个抚养费的金额能不能稍降一些……”

  经过刘远与吕祥杰的调解,双方都愿意作出让步,再次一起坐到乡贤评理堂的圆桌前。

  “我愿意每月支付700元,你看行不行?”郭军诚恳地对李兰说。

  “可以,你是孩子的爸爸,孩子也不希望看到你过得不好。”李兰考虑片刻后同意了郭军的提议。

  “既然双方达成一致,我们立即出具调解书,这个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刘远即时制作好调解书并送达给双方。

  “现在达成协议啦,你们要好好遵守调解书的内容,让孩子健康成长!”调解结束后,吕祥杰对着两个年轻人语重心长地嘱咐。

  刘远与乡贤调解员的合作不止这一次,卫星湖法庭长期以来立足辖区实际,将案件办理与基层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借助乡贤调解员“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与乡贤调解员共同化解矛盾纠纷150余次,让群众在“面对面、心交心”的氛围中,逐渐打开心结,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