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法院联动 “骨头案”执结
2024-07-24 15:21:5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文左龙 张依
 

稿图6.jpg①:参加行动的执行干警列队集合。

稿图7.jpg②:执行干警向代表委员介绍案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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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被执行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

  近日,在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筹协调下,由石门县人民法院承办,武陵区、鼎城区、桃源县、澧县等法院协同参与,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全力支持,石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高新区、街道办领导干部现场见证,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1400余万元的“骨头案”。

  据了解,某食品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负债累累,并拖欠员工工资、承建商工程款、金融机构贷款等。因未按合同约定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于2017年被起诉至石门法院,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来申请执行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该案新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与某食品公司多次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但某食品公司仍未依协议履行。今年5月,该案进入强制执行时,某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属阻碍法院强制执行,并撕毁法院腾迁公告,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行动当天,参与该案协同执行的六家法院40余名干警,统一从石门法院出发,对该案被执行人的6000多平方米的厂房进行强制腾退。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对厂房里的机械设备、货物等进行清点,安排人员搬运装车,将其转移至其他地方存放,经过数小时连续奋战,强制腾退行动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