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榆树,阻断了邻里情谊,法庭如何巧妙修复呢?2024年7月17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北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修了邻里情。
原告霍某某和被告孙某某、毛某某系同村邻居,曾经关系和睦。原告诉称自己家的房屋左侧有一棵被告家的榆树,该榆树由于树大枝茂覆盖着原告的房屋,尤其遇到大风天气,树枝就会扫落房顶的瓦片,一下雨就会顺着树枝流到房顶上。2024年7月1日夜晚,在一场风雨中,树枝不停扫落原告房顶,导致原告房顶塌落,影响到原告的正常生活。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将位于原告房根的榆树去除,并将房屋顶部恢复原状。
案件进入沁北法庭进行审理,庭长赵向辉联合驻庭调解员乔小瑞先是进行了现场勘验,发现涉案榆树确实树枝繁茂,对原告的房屋造成了实际影响。接着,与双方当事人以及所在村委进行沟通,进一步掌握案件情况,了解到被告前期不裁剪树枝,是认为自家的榆树未对原告家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法官和调解员积极邀请村委干部共同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出发,向被告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让被告明白其行为已经对原告的财产造成了损害;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进行劝说,教育其邻里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睦相处,换位思考,不能因为一棵树而影响多年的邻里感情。
7月17日,在法官、调解员和村委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在签订协议之日起10日内,将涉案树木的树枝砍掉且今后树枝不能超过原告房屋的房顶,同时支付原告3000元作为房屋修缮补偿费。协议达成当日,二被告将房屋修缮补偿费支付给了原告。双方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和谐的邻里关系是乡村社会稳定的基石。此案的妥善化解,不仅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和升级,成功修复了邻里情谊,更为推动和谐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注入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