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家”中解
——河南新乡中院巡回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2024-07-22 09:00: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我们考虑到天气炎热,当事人年龄偏高,不方便跑远路出庭,再说又是家里的纠纷,所以今天来到村里开庭!”7月18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走进牧野区后辛庄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这是一起家庭成员之间引发的纠纷。2022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许某某和妻子茹某甲到后辛庄村家中,被害人茹某乙(茹某甲之父)因与二人存在家庭矛盾,发生争执后,茹某乙将茹某甲头部打伤,许某某将茹某乙腰背部及左手等处砍伤。经鉴定,茹某甲构成轻微伤,茹某乙构成轻伤一级。一审宣判后,茹某乙不服原判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

  开庭前,合议庭多次到村里走访调查,了解到本案系因家庭成员之间内部矛盾引发,双方关系极不和睦。考虑到被害人茹某乙已七十岁高龄,行动不便,合议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

  村民们听说法院要在村里开庭,纷纷走出家门,赶到现场旁听。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双方诉辩意见。

  “世上莫过骨肉情,打断骨头连着筋”,休庭后,合议庭采取背靠背、面对面、村委介入调解等方式,对双方释法明理,劝导父女二人换位思考。法官的真诚实意感动了双方,最终同意进行调解。

  庭审结束后,刑三庭干警以案说法,现场普法,引导村民们面对家庭纠纷要冷静处理,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大错,同时,向村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物品。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