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考察
2024-06-28 14:16: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树彬
 

  营商环境的建设与发展是动态法治关系的涵射。作为东南亚的核心经济体,新加坡营商环境一直位居全球前列。依靠先进的法治环境、高效的政府职能、完善的配套设施,为企业的经营活动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发展历程

  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初级阶段。1965年,新加坡从马来西亚联邦脱离独立建国,百废待兴。那时,新加坡经济建设以廉价劳动力作为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并据此吸引外国资本,承接发达国家的工业转移。但是,企业发展中制度交易成本高昂,专业型人才匮乏,经济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支撑与帮助。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新加坡政府开始着手改善投资环境,通过立法先行,促进经济产业发展转向技术主义,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为政府与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营商环境法治化发展的国际化进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开展,单一制造产业的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实发展的要求。新加坡政府开始制定精细化的产权法律法规,灵活调整货币政策,明确税收制度,广泛吸引外资,同时创设外部经济模式,鼓励本国企业“走出去”,以制度规范接轨全球发展,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国际制度规范特点与新加坡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相融合,形成了稳定、透明和可预测的商业制度体系,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环境,逐渐成为国际投资和贸易中心,赢得了广泛赞誉。目前,新加坡已经与25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议,与42个国家签订投资保证协议,与75个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营商环境法治化进阶的数字转型。作为全球经济体的佼佼者,新加坡的数字基础设施位居世界前沿,以科学技术不断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向数字化进阶与转型。自2000年首次提出“信息通信21世纪计划”,到“智慧国2025”战略,新加坡将“数字”作为现代法治化建设核心,加强数据资源建设和网络安全发展,确立了数字经济与数字政府的转型重点,推动法治社会数字化进展。《新加坡电子政务总体规划》突出了政府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中的服务者角色,革新了数字治理方式,有效整合了政府与市场资源,提高了营商环境事务处理效率。营商环境法治化是建设数字营商环境的前提,又以数字法治政府和数字经济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

  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主要特点

  营商环境法律规范体系趋向健全。新加坡营商环境法律规范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法治框架,不仅包括了传统的商业法律,还囊括了政府行为规制、国际贸易规范以及数字经济规范。首先,新加坡商业法律法规是经济建设的基础,为营商环境提供了一个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包括以《公司法》为核心的商主体体系,以《专利法》《商标法》等为基础的产权保护规范,以《雇佣法案》《劳动法》等为核心的人员管理制度,以《商品和服务税法》《工资税法》为主要内容的税收法规体系等。其次,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了完善的行政法律制度,明确了政府机构职责,监督了政府行为,防止了权力的滥用,确保了行政权力行使的公正性与透明度。新加坡既以严格的反腐败法律有效遏制商业腐败行为;又凭借电子政务系统加强政府审计,促进实现公平价值。再次,新加坡高度重视国际法律规范建设,以国际商会等组织作为桥梁,签署了《投资协定》等多项国际经贸协议,不断完善国内法律体系,为融入国际市场和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奠定了法治基础。最后,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新加坡以数字法治化推动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使得电子交易法律制度具备了前瞻性和适应性,进一步保障数字化营商环境发展。金融监管局和经济发展局等机构共同构成了新加坡的法规监管主体,审查法律法规制定与执行效果,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营商环境电子政务建设日益加强。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新加坡的电子政务建设逐渐走向全面化和系统化,目前涵盖了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一站式电子服务平台、政府数据开放、电子政务智能化服务等方面。首先,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以“智能国家”计划为基础,进一步推出“数据互联互通发展蓝图”,结合“2030年新加坡绿色发展蓝图”,贯彻“整体政府”理念,建立大规模的高速宽带网络和无线通讯基础设施,为数字政府法治化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其次,营商环境电子政务建设以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基础,比如“数码个人身份”“电子公民”等,代替了传统政务处理模式,简化了行政流程,高效整合公权力资源,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效率。再次,以电子政务平台作为窗口,积极推进政务政策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包括法律法规电子化、政策文件公开化、工作流程可视化,提高了政府信任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形成有效指导。最后,营商环境电子政务硬件设施搭载了人工智能软件,利用大数据精准掌握企业和社会主体的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个性化的政策建议和优惠措施,保障了电子政务的精准性,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更加便捷高效。

  营商环境软法规制建设逐渐覆盖。相较于法律法规建设,软法规制是指通过非强制性和指导性规范,使行为人自愿遵守和自我监管的行为体系。与法律规制互为补充,塑造了更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软法规制囊括政策体系建设、行业规范建设以及法治文化发展等。首先,新加坡营商环境政策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具有灵活多变性,包括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对营商环境法律规范具有解释和补充功能。其次,新加坡企业之间形成了完备的行业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硬法的活动空间。企业间的软法自治规范是新加坡营商环境自我监管机制形成的重要基础,具有明显的职业道德倾向,是法治文化的重要体现,不仅加强了企业发展的自律性,还提升了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参与性,以构建型角色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最后,新加坡法治文化传播机制是营商环境软法规制的重要支撑,是多元文化发展的融合剂。以“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依托,私权利主体通过多样方式,普及法治文化,促进文化交融。基于此,新加坡软法规制与硬法规范共同缔造了一个高效透明的企业经营环境,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外资和提高国际竞争力。

  营商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新加坡营商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是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公正高效的司法系统、国际商事调解制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营商环境救济机制。首先,新加坡法院以现代化数字技术,简化了审判流程,提高了营商环境案件的审判效率,给营商环境活动和纠纷解决提供了可预测性,有助于实现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统一。其次,作为国际贸易中心,新加坡加入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加强国际商事立法规范建设,积极对标国际通行商事规则,致力于构建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再次,新加坡以仲裁和调解等方式,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国际仲裁法》和《新加坡调解法案》为基础,设立了专门化的仲裁调解机构,比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调解中心和麦克斯韦多元纠纷解决中心等,专职仲裁与调解事项,形成了“仲裁—调解—仲裁”机制,为企业纠纷解决提供了高效的服务。最后,救济机制是新加坡营商环境纠纷解决的重要保障。比如金融监管局等监管机构,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中的金融纠纷提供了救济途径,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在于法治化,而数字经济的发展又对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因此,积极推进数字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正确方略。

  【本文系中央高校科研经费项目“我国营商环境法治评估研究”(XKHJ20211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