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纠纷,高效调解止忧愁
2024-06-26 15:33:06
 

  中国法院网讯(蒋兴荣)“没想到我们到调解室2个小时,矛盾就顺利化解了,对方也当场把赔偿款给我了,谢谢法官。”近日,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由尤溪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詹某在调解室里向法官道谢。

  据悉,2024年3月间,朱某驾驶轻型货车时,因未注意观察交通情况,刮碰与其同方向行驶的由詹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詹某受伤住院及车辆损坏的后果。经认定,朱某负主要责任,詹某无责任。考虑到詹某年事已高,且生活较为困难,法官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让詹某获得赔偿,安心接受治疗。

  “不能仅从审判角度考虑问题,就案办案,而是要设身处地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化解纠纷。”这是尤溪法院立案庭的工作方向。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避免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程序产生的诉累,立案庭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开展调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朱某当场向詹某履行全部赔偿款。

  下一步,尤溪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如我在诉”情怀,做深做实调解工作,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质效,为诉源治理增效赋能。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