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椿象引发的纠纷
2024-06-25 11:26:18
 

  中国法院网讯(张曦)“妈妈,我和浩浩是好朋友,不要去法院告他……”日前,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侵权纠纷,原告起诉2万元,经法官调解,原告同意被告赔偿9000元,被告当庭履行完毕。一场由一只椿象引发的纠纷,因孩子的善良及友谊成功化解。

  原来,小哲(化名)与浩浩(化名)是同学也是好朋友。一天两人在一起玩耍,浩浩恶作剧将一只椿象(俗名:臭大姐)扔到小哲身上后跑开,小哲追逐浩浩的过程中不慎摔倒,造成左侧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支付治疗费1万余元。后小哲的父母以小哲的名义将浩浩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

  少年法庭法官在与原告小哲的妈妈刘女士沟通时,得知小哲并不愿意起诉浩浩,还劝刘女士说:“我与浩浩是好朋友,不要去法院告浩浩……”

  法官从中察觉到调解的契机,于是,在与刘女士沟通过程中一边安慰刘女士,体谅其作为母亲心疼孩子的心情,一边劝解她“孩子的善良比金钱珍贵,孩子劝其不要起诉,一方面反应孩子内心纯良,一方面反应孩子对他和浩浩之间友谊的珍惜,孩子受伤了父母心疼是人之常理,但是孩子的感情应得到尊重,孩子的善良更值得家长去保护,如果这个纠纷能够和解,不仅尊重了孩子的感情,也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了榜样,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遇到纠纷应该怀以宽容的心态,对孩子何尝不是良好的教育。”

  经过多次沟通,刘女士听取了法官的劝解,排解了心中怨气,解开了心结,双方达成调解。被告浩浩的妈妈王女士当庭将9000元赔偿款给付刘女士。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将案件成功调解后,为解除小哲心中的顾虑,法官与小哲的妈妈商量,希望能和小哲通个电话,电话中法官跟小哲说:“小哲,你的妈妈因为你和浩浩的友谊,同浩浩的家长和解了,你是一个善良的好孩子,你有一位宽容的好妈妈……”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