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沂法守护”护航成长
2024-06-25 10:14: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陈学亮 万晓岩 刘如旭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职责,牢固树立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造以“沂法守护”为代表的一系列少年审判工作品牌,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临沂中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少年审判法庭。

  调解优先,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

  对于费县某山村的三个孩子来说,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孙叶梅,就是他们的“法官妈妈”。

  两年前,陈福驾驶小货车与长生的三轮车相撞,致使长生重伤,其5岁的儿子死亡。一审法院判决陈福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赔偿各类损失247万元。二审时,孙叶梅通过到村里走访,了解到因这场车祸两个家庭同时陷入困境。长生丧失劳动能力,失去了一个孩子,家里还有一个上中学的儿子小明和两岁多的幼子小亮。陈福早年离异,带着11岁的女儿朵朵和70多岁的老父亲一起生活。经过法官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陈福每月支付5000元赔偿,直至赔偿完毕。后经合议庭合议,二审改判陈福缓刑。

  判决后,孙叶梅一行再次来到村里,为长生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还带去学习用品和新衣服。当看到小明满墙的奖状时,孙叶梅鼓励他好好学习,希望他早日成才。

  看到“法官妈妈”又来了,朵朵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的爸爸终于回家了,她也可以重新上学了。

  “对这两个家庭而言,如何走出阴霾,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是最为重要的。”孙叶梅说。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民族的未来。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临沂法院始终把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郯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中,离婚夫妻双方矛盾很深,两个孩子分别随父母生活,母亲想探视儿子,被父亲拒绝。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少年法庭庭长徐丽多次上门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引导双方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作出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选择。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父母定期探望孩子,两个孩子轮流在两家过年。

  对离婚、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申请变更监护人等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临沂法院立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采用柔性方式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家庭矛盾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临沂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9份,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7个,配备专业指导老师139人,对监管缺位的父母,法官及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回访帮教,促涉罪少年重获新生

  小卢因从小家庭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16岁的他无证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后,他一度悲观自弃,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后来,他接受了兰山区人民法院“青橙计划”回访帮教课程,在少年法庭法官以及“青橙计划”特邀专家临沂大学心理学教授的指导帮助下,他不断反思自己,重塑认知,并确立了生活的方向。结业后,小卢开了家面包房,重新融入了社会。

  上述案件中,回访帮教课程是兰山区法院“青橙计划”社会观护项目的内容之一,该项目主要是通过对未成年人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后,找到其成长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观护周期,包括法治教育、家庭教育介入以及职业规划指导等,使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塑造价值观,达成观护目标后结业。

  因“校园贷”被放贷犯罪分子强制猥亵受辱的女大学生小娟,一度悲观伤心,试图自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于焕琴针对相关案件,给小娟就读的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同时为小娟联系心理咨询师,不断给她鼓励,半年后小娟走出低谷,顺利毕业。

  初二学生小武,因打架被学校处分,性格变得十分孤僻。于焕琴在小武就读的学校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时,特别邀请小武当审判长,给予他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小武上了高中后,在于焕琴法官进校园普法的法治小课堂上说:“于法官,您能给我签个名吗?我要考法律专业,以后成为像您一样的人。”

  注重普法,社会合力护成长

  2023年9月1日,在临沂市第四中学,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正在进行。临沂中院刑三庭的法官们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同学们进行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在郯城法院的“鲁冰花”家长课堂上,法官的授课就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制作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家长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有爱的成长环境。

  兰山区白马河路的口袋公园,是临沂中院、兰山区法院联合打造的法律童真主题公园。公园里的互动设施里,设置了“原来这就是宪法”“学会爱护自己”等专区,通过扫码即可观看兰山区法院制作的法治动漫系列片《小兔冲鸭》,该片曾获得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及全省法院十佳新媒体作品等奖项,深受孩子们喜爱。

  此外,临沂两级法院还以法院开放日、专题讲座、普法小剧场、模拟法庭、法治云课堂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全面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以临沂中院“沂法守护”品牌为统领,各基层法院创立“青柠”“青橙”“青芷”等子品牌,形成“一院一品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模式。近两年来,临沂市两级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80余万人次。

  兰山区法院“青橙”项目先行开启了司法先议权探索,在4所学校挂牌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试点法院。今年5月29日,临沂中院举行“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启动仪式,标志着该项工作在全市法院全面铺开。聚焦“抓前端、治未病”,实施中间干预机制,积极探索由法院进行“司法先议”,甄别未成年人行为的不同性质和程度,实行分级干预矫治,与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观护罪错少年,构建全面预防、精准施治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少年审判工作应当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为此,临沂两级法院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等的协作配合,主动融入“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强化协同保护,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机关负责、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少年司法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判后帮教、服刑改造等方面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推动少年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临沂中院刑三庭被共青团中央确定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兰山区法院少年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