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焦裕禄同志逝世60周年。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依靠党的领导,依靠群众,发扬民主,了解群众思想、关心群众生活等十条工作方法。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焦裕禄故乡的优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运用焦裕禄工作法,以政治、自治、善治、法治“四治融合”,推进基层治理司法实践,努力书写市域社会治理的“司法答卷”。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共治共享的“政治动能”
焦裕禄面对兰考的困难局面,鼓励大家:“有党中央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有36万勤劳的人民,有在座的一批干部,只要我们挺起腰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他带领党员干部学习毛泽东思想,树立了克服困难的信心,从组织和思想上帮助大家坚定了铲除“三害”的决心。
学习践行焦裕禄工作法,就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司法文章,推动构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是依靠党委共管。推动成立区无讼村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出台《关于在全区创建“无讼村居”的实施意见(试行)》,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依托区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纵向织密区、镇、乡、村四级矛调网络,横向联动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二是强化党建共治。与镇办、企业、金融、物业等23个相关单位、机构共筑红色“同心圆”,形成“法院﹢N”党建联盟,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庭审观摩、联合调解等党建联建活动,实现理论联学、队伍联抓、难题联解。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人民法庭庭长定期列席镇政府党政联席会议,参加村居“三重一大”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降低矛盾衍生的源头风险。
三是推动党员共抓。与重点镇街社村组建临时党支部,细化党员积分制,通过“大走访”、转交转办等渠道广泛收集民情民意,通过抢单、派单、订单,鼓励党员积极认领群众“微心愿”、定制法治“私房菜”,联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2场。用好党员绩效告知函,以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坐标设置“警戒线”,对季度不达标的党员法官采取党性分析、支部督促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坚持依靠群众,织密“非诉挺前”的“自治网络”
焦裕禄在兰考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除“三害”,总结出了造林防沙、育草封沙、翻淤压沙等经验,并形象地称之为“贴膏药”“扎上针”治沙法,通过大规模种植泡桐让漫漫黄沙变成了万亩良田。
借鉴运用焦裕禄工作法,就要充分发挥群众智慧,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活力,筑牢基层治理“第一道”防线。
一是孵化调解队伍“育好苗”。成立区诉前调解委员会,将17家行业专业调解组织、54家基层治理单位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完善先行调解、委派调解制度,委派调解率达到80%以上。助力基层孵化具有当地特色的调解品牌,推动形成“法润白塔”“尚和池上”“源治陡亲”等镇级治理模式,涌现出“姊妹花”调解队、老丁调解工作室等村级调解队伍,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抓实排查预警“贴膏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法官﹢网格”联络平台,依托党委每周“十必报”排查预警机制,指导综治中心对简单纠纷分类标记、即时调处,做到动态准、底数清。对群体性、复杂性纠纷,负责调解的法官根据情况提前介入,指导镇办、司法局等职能机构做好实地调查、证据固定,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由负责调解的法官全程跟踪化解。
三是提升法治意识“扎上针”。增强人民调解力量,打造“博善调”诉前调解品牌,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代表委员调解室,吸收社会贤达、老干部等力量,组建专职、兼职搭配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群众说事、乡贤说理、法官说法”的调解模式。设立诉讼服务站、群众说事点,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倾听群众心声,“面对面”“肩并肩”及时解答法律困惑、消除司法盲点。
坚持典型示范,瞄准前延后伸的“善治靶心”
焦裕禄善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握规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典型。他刚到兰考,就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跋涉5000余里,对120多个生产大队进行实地走访、蹲点调研,摸清了全县“三害”的底数,树立了韩村、秦寨、赵垛楼、双杨树“四面红旗”,掀起了“三害”治理的高潮。
学习运用焦裕禄工作法,就要积极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典型、强示范,书写基层治理的“新枫景”。
一是示范样板辐射带动。打造“无讼村居”示范样板村,结合山区村居实情,制定7类14项简便易行、合理规范的指引,加强与镇办、村居的联系沟通,采取随机走访、定期调研、现场观摩等方式,支持打造“无讼村居”示范样板村31个。以示范样板村辐射带动周边,实行结对帮带机制,对创建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推动116个村(社区)“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
二是线上线下延伸服务。下沉力量设立法官联调工作站、助企工作站等站点,组建诉服先锋队、法治宣讲团,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上门服务、法律宣传等活动。上线风险智能评估小程序,对婚姻家事、民间借贷、道交事故等6类纠纷实行智能评估,引导群众理性选择纠纷化解途径。在镇村、企业等区域设立30处“E﹢智慧法庭”,为群众提供在线调解、远程立案、司法确认等全套服务,诉前成功化解纠纷1629件。
三是调研引路夯实基础。树立“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调研意识,结合数据会商、个案审理,及时发布审判白皮书、调研报告、司法建议,对高发案件类型、纠纷产生原因、潜在管理漏洞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司法智力支持。立足企业发展痛点、村风民俗文化,为辖区重点产业、特色农业量身定制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帮助制定、规范村规民约53份,用调研成果厚植“无讼”土壤。
坚持“如我在诉”,奏响案结事了的“法治音符”
焦裕禄用最朴实、接地气的话语鼓励农村工作干部要做到“抬腿就能跑,张嘴就能说,提笔就能写”。他还提出了“圈要跑圆,理要讲全,心平气和,抓紧时间”十六字方针,经过多方奔走圆满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河道纠纷。
深入运用焦裕禄“了解群众思想、关心群众生活”的工作方法,就要发扬“亲民爱民”作风,树牢“如我在诉”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是“事要解决”。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在政府主导下,由3个政法单位、49个行政机关及镇办组建“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围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定实施细则,以“全科会诊”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51件。做强专业调处,联合建立道交一体化、家事纠纷一站化解、劳动争议裁审衔接等一批平台机制,实现类型化纠纷“专科诊疗”。
二是“理要讲全”。将释法明理作为绩效考评的硬要求,形成判前释法、判中释明、判后答疑的机制,明确释法明理的主体、范围、流程,要求承办法官从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以群言群语、乡音方言等为当事人解惑答疑,努力让当事人胜负皆明。把好裁判文书“出口关”,充分利用法官寄语、判后告知书等载体讲全讲透情理法,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司法裁判的情感认同、社会认同。
三是“案要止争”。运行“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办案模式,打造质效可视化平台,对“四类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程监管,案件质量保持全省前列。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将调解裁判的督促履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探索执行前置、审判法官参与执行等方式,努力避免衍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