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心渠”今天“通”了 !
2024-06-24 15:47:24 | 来源:平南法院宣传微信公众号 | 作者:潘文华
 

  6月2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现场对案涉排水口的石渣进行了清除,返还了申请人一个干净、通畅的排水口,以实际行动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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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执行人覃二诉覃五、覃六相邻用水排水纠纷一案,三户人相邻居住,覃五一家的生活废水因不合理排放从而浸泡到覃二房屋的墙根,加之平日里雨水及覃五排放的生活废水均流经覃二房屋大门边的路面,这个情况同时也影响到了覃六的通行,覃六认为上述积水冲坏道路路口致使其无法顺利通行为由,拉来石渣铺设在该路口以致路面高出了覃二户的排水道,最终导致汇集至此的雨水、生活废水排放受阻、臭味不散、长期堵积在覃二户的门前。受此困扰的覃二将覃五、覃六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案件经法院审理,依法支持了覃二的诉讼请求。判后,覃五承诺不再乱排污水,覃六未依照生效判决履行法定义务,覃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是邻居,又是族亲关系,如果机械执行不利于化解矛盾,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融情理于法理,反复进行疏导劝解,但覃六始终无动于衷,依旧拒不履行。在多次努力化解无效的情况下,为确保生效判决得以执行,维护法律权威,法院依据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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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在对当事双方的土地界限以及执行区域进行了确认后即有序对案涉排水口周边的石渣开展清理工作,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高效,最终顺利疏通了覃二的“堵心渠”,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小案不小办”背后关联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承载着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热切期盼。下一步,平南法院执行局将在执行工作中坚持能动履职,确保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以最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