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法院干警三赴榆林执行
2024-06-24 14:27:54 | 来源:宁夏法治报 | 作者:刘蕾
 

  被执行人两次承诺还款,却没能信守约定。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三次赴陕西省榆林市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终促案件取得实质性突破。

  该案系申请人卢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运用一系列查控措施,但未收到预期效果。鉴于此,2022年8月,执行法官前往榆林市查封了郭某某名下的房产,并对其依法进行了拘传。

  在法律强制执行力的威慑下,双方以分期履行还款的方式达成执行和解。此后的一年间,郭某某如约给付14万元,但剩余的13万余元迟迟未予给付。为此,2024年2月,执行法官再次赶赴郭某某住所,但正逢其妻生育孩子,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督促郭某某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并告知郭某某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按期履行剩余金额。

  然而,4个月过去了,郭某某仍未按协议履行。2024年6月13日,执行干警第三次出发,前往郭某某的住所,对郭某某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督促郭某某主动履行义务。

  次日早七点半,执行法官刘云涛3人便来到了郭某某家中,郭某某开门见到执行法官后惊讶地说:“啊!刘法官,你们怎么这么早就来了?”随后,刘云涛在与郭某某沟通数小时未果后,决定将其带往榆阳区人民法院。见此,郭某某妻子情绪激动。执行法官刘云涛经过一番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后,郭某某妻子情绪得到了缓和,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将郭某某带到榆阳区法院羁押室后,郭某某态度依然强硬,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刘云涛见状,再次向郭某某明确释明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对其提出的一些困惑运用法律知识进行专业解答。刘云涛的耐心释法明理与答疑解惑,最终让郭某某放下了抵触情绪,并筹措了6万元,由其妻交至法院账户,同时承诺在2024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剩余案款。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