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终本清仓”善意文明执行再发力
2024-06-24 10:52:05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法官,我已筹到钱了,罚金缴到那个账户……”6月21日,被执行人李某家属来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代替李某履行了罚金8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2015年,李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只缴纳了2万元,对于剩余8万元的罚金一直未缴纳,随后,案件被移送执行部门执行,因李某被判刑入狱,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能暂告一段落。
在“终本清仓”行动开展以来,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早已刑满释放,人也不知去向,无法联系上。针对此次情况,执行法官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上门与家属沟通,并告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罚金义务,法院将采取列入失信、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执行法官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家属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李某长期外出,没有联系方式,虽然愿意代替缴纳罚金,但筹钱还需要一定的时间。6月21日,被执行人李某家属主动联系法官,替李某缴纳了罚款,于是出现文中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