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越2400多公里,与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一场贯通“南北”的跨省合作,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推动一起持续了6年的“钉子案”成功执结。
跨省联动 异地执行
2015年,原告内蒙古某技术公司与被告东莞市某鞋机店(该店由韩某经营)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一批机器设备,购机总价款64万元,并约定了付款方式、产品质量等。原告于2015年按约定分两笔向被告支付货款57万余元。
原告收到货物后,当场发现部分机器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被告矢口否认缺陷问题,明确答复不予退货。经多次沟通无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并退还已付货款、利息、鉴定费等费用。
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所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关于不符合产品质量的合同内容,原告向被告退还不符合产品质量的设备,被告向原告退还货款、鉴定费等合计49万余元。
首次执行
判决生效后,因东莞市某鞋机店的经营者韩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内蒙古某技术公司于2019年2月向新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韩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他却玩起了“躲猫猫”,失去踪迹。执行干警依法将韩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同时对其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控。经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除一辆小轿车处于轮候查封状态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行踪轨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恢复执行
2024年5月,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内蒙古某技术公司提供的线索,得知韩某现居住在东莞市某小区。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刻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就协助事宜进行沟通,并第一时间派干警跨越2400多公里的距离,抵达东莞市开展执行工作。
考虑到异地执行风险,新城区法院执行干警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该案案情进行分析讨论,并就协作事宜进行具体沟通。当天下午,两院执行干警前往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并将韩某逮个正着,将其拘传。
在询问韩某时,两院执行干警明确向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然而无论执行干警怎样释法说理,韩某始终不予理会,坚持声称手里没钱、无法偿还债务。鉴于韩某拒不报告财产、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新城区法院决定依法对韩某拘留15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积极配合,协助办理异地拘留手续。
眼见自己即将被拘留,韩某这时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和自身所犯的错误。他的态度也终于从“无法履行”向“想方化解”转变。见韩某态度有所变化,两院执行干警再次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重申诚信履行的重要性和拒不履行义务对其个人和经营店铺的影响。最终,韩某与亲戚朋友取得联系,将案款凑齐并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这起持续6年“钉子案”,通过一场2400公里的跨省联动顺利执结。
截至2024年6月4日17:00,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已累计结案124件,执行到位金额5079.74万元,腾退房屋2套,拘传7人,拘留2人,限制高消费4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人。
道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新城区法院将持续打造机关第五党支部“执行尖兵砥砺增信”党建品牌,以此次“雷霆执行·2024”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坚持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理念,持续优化异地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凝聚合力、攻坚克难,切实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着手,破解执行难题,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