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近年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全力用心用情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该院执行法官共走访企业30余家,征求企业司法需求,意见建议12条,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0个,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盘活闲置资产1.78万平方,取得良好的成效。
深入企业走访,帮纾困解难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希望法院今后多开展这样的送法进企活动……”企业负责人肖先生表示。
为持续开展“千名干警进千企”活动。近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敬香带领执行干警深入龙湖工业园区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大走访活动,每到一处企业,都详细询问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企业诉求、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并认真征求、询问企业对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以及对法律需求,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泰宁法院先后制定了服务保障泰宁“十四五”规划25条措施,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为“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优化企业营商环境27条执行措施》,成立了执行服务中心,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优质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出具体举措,细化司法助力企业发展办实事清单,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纾困解危,着力解决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同时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查封处置企业财产,拍卖、盘活“烂尾楼”,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对困境企业经营的影响,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善意文明执行,唤醒诚信树立
“感谢法官,我们的纠纷终于得到妥善化解,同时对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也得到进一步认识和提升……”被执行人某网络公司负责人对执行法官如是说道。
2018年,泰宁某旅游公司与某网络公司签订4D馆租赁合同,协议约定该旅游公司将其所有的场地租赁给该网络公司,期限10年,年租金80300元,该网络公司不按时足额缴纳场地租金,该旅游公司将按日加收延迟付款金额的0.5‰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该旅游公司依约将场地交付给该网络公司使用,该网络公司支付了3万元押金及部分租金。租赁期间因经营困难及疫情影响导致该网络公司停业。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网络公司尚欠租金153995元,违约金42336元。经多次催讨租金无果后,该旅游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调解书生效后,该网络公司未依约履行,该旅游公司向泰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考虑到该案不仅涉及到所欠租金问题,还涉及租赁场地的腾迁情况,且被执行人未能如期履约,极大程度上是受前些年的疫情影响,因此单纯的强制执行未必能起到最好的执行效果。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权衡利弊,希望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谅互让的态度,积极化解双方矛盾。最终,成功唤醒被执行人该网络公司的诚信树立,促使该网络公司主动支付租金46997.5元,另外76997.5元租金通过将设备折抵给旅游公司方式支付,并将租赁场地返还该旅游公司,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发出司法建议,规范生产经营
“感谢法院对我们提出的司法建议,有效帮助我们企业审视了生产经营中存在不足和漏洞,也对企业今后的规范经营和长远发展也都十分有益处……”企业负责人温某感激地说道。
泰宁县某食品公司是一家生产、加工豆制品的乡镇民营企业。该企业成立之初便遇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一方面企业需要的生产原材料没办法运进来,另一方面生产好的豆制品无法外销,还要负担高额的厂房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等费用。此后在生产过程中因存在不规范,被行政机关处罚,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处罚的事情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企业负责人无心经营,导致企业几乎处于停产状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深入该企业实地走访,与企业负责人交谈,到乡镇、政府以及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找出矛盾问题症结,理清解纷思路,最终妥善化争了这起行政处罚执行案件。
随后,执行法官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规范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并结合企业实际,就依法经营、规范监督、完善培训等方面,向该企业提出意见建议。该企业收到司法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改,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生产经营。
下一步,泰宁法院将持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变通执行思路,寻求解困之策,将司法往前拓展、往后延伸,让法治真正成为最后的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经营、安心发展,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执行工作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