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可供执行?看执行法官如何将执行终本变执行完毕
2024-06-11 10:26:17
 

  中国法院网讯(阮泽飞)近日,开远铁路运输法院认真落实“终本清仓”专项行动要求,找准症结,拓宽执行思路,将一起原本拟终本结案的案件顺利调解执行完毕,实现了从“终本两败俱伤”到“完毕双方利好”的转变,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均向法院表达了感谢。

  “山重水复疑无路”

  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经济开发区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与刘某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某某因交通肇事需向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45188元。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正常开展了网络查控、传统查控等执行工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开展执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因此次交通肇事造成身体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目前经济收入较低,并有一个孩子在上学,需要抚养,生活困难,其向法官表示暂无能力履行债务。执行法官当即向其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带来的影响子女就学就业等不利后果后,其表示:“我也不想这样一辈子成为失信人员,自己又不太懂法律,但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太高了,我实在付不出来。”

  执行法官将执行情况及时回告给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告知该案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需要终本,代理律师表示虽然公司损失无法追回,但被执行人确实存在困难,当场同意终本。至此,该案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已完全符合终本条件,执行法官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柳暗花明又一村”

  返回法院的过程中,回想到被执行人的无奈和申请执行人的损失。执行法官反复考量:一个案件,两败俱伤,我们真的穷尽执行措施了吗?于是,再次翻阅卷宗,查阅了纠纷发生时具体情况,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不大以及申请执行人刚才说的话,执行法官转变思路,又拨通了代理律师的电话,“对方觉得判决的赔偿金额过高,现在又执行无果,你们保险公司愿不愿意再调解一次,减免部分赔偿金额?如果能减到一个相对“友好”的金额,相信被执行人会再想办法履行。”代理律师觉得切实可行,立即与保险公司沟通减免事宜,执行法官也再次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取得联系,摸清其无法履行的真正症结。通过反复沟通,充分发挥“法律协同”效用,为双方当事人架起调解桥梁,最终保险公司自愿出具了“放弃说明”:同意减免18188元,被执行人仅需支付27000元即视为履行完毕。看到申请执行人满怀诚意的“优惠政策”后,被执行人也通过向他人借款的方式现场缴纳了执行案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法院运用执行“再调解”的方式寻求最佳利益平衡点,将双方损害降到最小,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开铁法院长期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通过多渠道化解纠纷,切实推动终本案件实质化解,从源头上控增量,开铁法院近三年的终本率仅为18.77%。

  下一步,开铁法院将着力推进终本案件规范办理,多维度发力,加大终本案件的执行力度,提升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受偿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