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起纠纷一揽子化解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法官 王军
2024-06-04 11:00: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没错,你们确实做到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但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方面还存在一定欠缺。别担心,我们根据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形成了一份《法治体检报告》,很快就发给你们,请注意查收。”近日,我与济南某传媒公司电话沟通案件办理情况。

  之前,该公司批量起诉了某地产公司的十余家项目公司。

  某地产公司在山东省内济南、德州、东营等多地设有地产项目,并就地产项目设立了项目公司。传媒公司与地产公司签订了服务框架协议,为上述地产项目提供了展览、策划等服务,但地产公司却未如约支付服务费。

  接到案件后,我首先就在送达上犯了难,十余家被告均有不同的法务负责人,而且原告提供的均系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他们对案件有的不知情,有的表示不负责。

  “有消息了!刚刚联系到了济南项目的法务负责人。”经努力,助理这边终于有了进展,但接下来被告的统一操作又让我犯了难。

  “案情不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也比较明确,但现在的问题是十余家被告都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传媒公司认为,它与地产公司签的是框架协议,与各项目公司是事实合同关系,所以主张由槐荫区法院管辖。”

  “框架协议确实约定了如产生争议由广东省广州市仲裁委仲裁解决,也不违背专属管辖、级别管辖,而且合同签订地、大部分合同履行地也不在槐荫区,仅传媒公司的住所地位于槐荫区……”

  办公室内,我和我的法官团队讨论案情。

  之后,我将传媒公司负责人约至法庭,将管辖问题向其释明。

  “法官,您说的我都听明白了,但我们现在有难处啊,这些纠纷已经两年多了,服务费难以收回,前期大量支出也都是我们垫付,眼下案子诉讼费也预交了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去广州的话,真是‘折腾’不起了……”

  “要是能顺利在咱这把纠纷解决了,至少能让我们缓口气,要不然公司真的要面临破产了……”

  我思索再三,仔细研究了案情和原告、被告的处境,与地产公司济南法务负责人进行了长谈。

  “若去广州仲裁委,公司广州总部未必了解情况,你们各项目比较分散,到时候也会涉及各项目公司人员差旅等问题……另外,若采纳你们的管辖权异议,后续传媒公司很有可能会上诉,这无疑也会增加你们的诉讼成本……案件肯定是要解决,不如就由各项目部均委托济南这边,在本院进行处理。”同时,我也向其讲述了传媒公司因回款困难面临的经营困境。

  经多次沟通,被告均主动撤回了管辖权异议申请,同意由槐荫区法院管辖,并授权济南公司法务负责人处理该十几起案件,也同意调解处理欠付的服务费。

  因案件数量众多,且各案当事人、服务费、支付时间等均不同,调解当天,法官、助理、书记员团队全员齐上阵,从下午2点一直调解到晚上8点。签完调解协议,当天制作调解书并完成送达。至此双方从2021年至今的十余起纠纷圆满化解。

  我持续关注案件的脚步并未停歇,经督促,地产公司已如约支付了调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服务费。本着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司法理念,我专门从合同审查、签署、履行、相对方、权利救济等角度,为传媒公司作出一份《法治体检报告》。

  “太感谢您了,王法官,这笔款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啊!”传媒公司负责人向我表达感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去年以来,槐荫区法院开展辖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聚焦企业涉诉案件和法律风险,到企业走访调研,就是要着力“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将企业涉诉风险化解在源头。

  (陈仁磊 李文筱 整理)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