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温度,拼出“敬业福”
2024-02-24 14:19: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建舟
2月2日,农历腊月廿三,北方小年。
天刚蒙蒙亮,街道两旁悬挂的彩灯与闪烁的警灯交相辉映。在这个吉庆的日子里,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披星戴月、步履匆匆,奔走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的路上。记者跟随法官的脚步,见证他们用热情与执着将浓浓的司法温情传递到群众心坎上。
“你们法官太拼了吧,这么早就来了……”被执行人某木板加工厂老板李某显得有些沮丧。“终于找到你了,这案子今天必须了结。”执行法官说。
当天清晨6时许,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海滨根据线索,带领执行干警迅速赶到该木板加工厂办公区,成功将“迟迟见不着面”的李某堵个正着,并传唤至法院。
这起执行案件的起因是该加工厂拖欠农民工工资,经过干警们反复释法明理,李某当场全部履行了拖欠的工资款。
“一百、二百、三百……”申请执行人杨师傅兴奋地数着执行回来的“血汗钱”。清点完钱款后,杨师傅紧紧握着刘海滨的手连连道谢:“感谢法院帮我们讨回公道,终于能回家过个好年了。”
此时,在一间调解室内上演了温情一幕。一家施工企业负责人特意在小年当天赶到法院,向执行法官金鑫送来一封感谢信。
“我们施工企业最怕被拖欠工程款,在金法官的帮助下,能在小年这天把工资发了,我也心安了。”
在这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执行标的额190万元。执行立案时,申请执行人向法官表达了急需工程款发放工资的紧迫需求。金鑫接手案件后,经过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显性”可供执行财产。金鑫没有灰心,细心研究案情,通过深入调查财产线索,耐心做被执行人工作,有针对性地适用执行强制措施,终于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如数将执行款转到法院账户。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