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2024-02-21 20:05:0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40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作为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发布,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

  本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指导纠纷调处法定职能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走出去”,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作用,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做实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氛围;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做实司法调解,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推动全国人民法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4年2月1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从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的角度,分4批陆续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

  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篇

  【案例206】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党建引领凝聚治理合力 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案例207】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布好“三调对接”大棋局 落好多元解纷“关键子”

  【案例208】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大牧区小法庭 构建多维调解新格局

  【案例209】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做实双语司法服务 创建双语调解新格局

  【案例210】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双向派单 一体联动 因类施策 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路径

  【案例211】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 强化诉源治理

  【案例212】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坚持党委领导 前端联动 多点发力走活调解工作一盘棋

  【案例213】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人民法庭:立足边疆地区实际  推动形成基层调解新格局

  【案例214】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庭所共建”实践“古露经验”

  【案例215】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司法建议赋能+公证赋强  助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新时代人民法庭设案例第206号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

党建引领凝聚治理合力 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是北京法院人民法庭中距离城区最远、管辖面积最大的法庭,被称为“北极法庭”。近年来,法庭依托党建引领凝聚解纷合力,聚焦矛盾诉前化解,探索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径,助力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打造“融合+共建+赋能”党建引领机制

  打造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建立支部共建机制,依托党建赋能纠纷预防化解。

  一是打造“家·庭”党建品牌。以“法庭小家”司法服务实现“辖区大家”纠纷预防化解,先后开展“法促善治、相聚为民”等融合党日活动30余次,孵化典型群体矛盾化解预防机制等治理成果10余个,实现党建解纷一体推进。该品牌荣获“全国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百优案例。

  二是开展辖区支部共建。法庭党支部与辖区5个乡镇党支部签署“庭系乡镇·联建共融”备忘录,定期开展研讨交流等共建活动,实现法庭支部畅通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治理体系,以支部共建凝聚纠纷预防化解合力。

  三是依托党建赋能。统一思想是推动纠纷预防化解合力形成的关键。法庭党支部与辖区支部打造“闻思、领慧、行知”三级学习课堂、创办“法促善治”学习品牌,以学促思、以思促进、以行践知,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治理体系中各类主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实现预防化解和基层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转。

  二、创新“互动+主动+联动”预防化解路径

  推动预防化解向源头迈进,让诉源治理多条路,让矛盾纠纷少发生。

  一是双线互动,精准服务解纷需求。建立“12345与12368双线互动”工作机制,百姓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急难愁盼问题,乡镇接诉即办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法庭派单,法庭“一单一法官”全程跟踪化解,逐个击破靠前推动纠纷化解。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200余件,实现小事不出村。

  二是司法主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主动服务乡镇风险防控,为辖区乡镇定制《审判工作白皮书暨基层治理建议》《乡村旅游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等各类指导性文件15份;主动服务基层党委决策,针对山区生态林管护员管理的法律风险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针对性建议,获怀柔区委、政府积极采纳,近两年累计提示法律风险50余个,提供对策建议100余条,实现大事不出镇。

  三是庭镇联动,畅通合力化解通道。法庭依托“一庭联一镇、一村一法官”等活动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联合山区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等纠纷化解作战单元,让最熟悉山区基本情况的人动之以情,让最权威的纠纷化解部门晓之以理,适时邀请工商等行业部门开展“驻镇共建”活动,充分激发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先后开展各类活动50余次,协助解决区域棘手治理问题100余个,实现矛盾不上交。

  三、探索“讲解式+定制式+覆盖式”预防化解模式

  全面发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的示范引导效应,促使矛盾纠纷止于未发。

  一是“讲解式巡回审判”深化法治观念。法官选取典型案件开庭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外法官全程实时讲解庭审流程和法律知识,以“直播+讲解”方式让群众听得懂,累计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以示范裁判引导同类纠纷参照化解。

  二是“定制式”上门普法提升法治素养。以“事前调研+类案研判”定制普法内容,精准提升村干部和调解员法治思维、解纷能力。以拉家常方式在村头广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让普法更接地气。先后开展普法活动100余起,惠及群众5000余人。

  三是“覆盖式规范指导”培育法治文化。打造“一村一民约,一镇一乡规”工程,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先后开展各类法治文化宣教活动50余次,以法治赋能乡村自治,推动实现纠纷的自我化解。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07号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

布好“三调对接”大棋局  落好多元解纷“关键子”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地处两市三县交界,辖两个乡镇有74个行政村、人口9.7万、企业和摊点2196家,法庭所在的河南疃镇童车制造业驰名中外。近年来,创新“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凝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党建引领,深耕多元解纷“试验田”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勇作“枫桥经验”本土化试验田。探索形成集“诉调对接”“网调对接”“访调对接”于一体的“三调对接”多元解纷模式在全市推广。

  一是“诉调对接”借“外力”。引导群众优先选择非诉纠纷解决途径,将案件流转至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综治网格等非诉解纷程序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庭依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

  二是“网调对接”抓“前端”。充分发挥乡镇综治网格效用,对镇、村两级综治网格排查出的矛盾隐患,由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协调人民法庭、司法所、调解组织等,与乡镇综治网格员提前介入,协力消除矛盾隐患。

  三是“访调对接”治“未病”。对信访部门接收的信访纠纷,由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协调人民法庭、司法所、调解组织等,会同相关信访责任部门联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访转诉”比例。2023年以来,实现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61.6%,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28.6%,辖区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0.14%。邯郸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市推广曲周法院“三调对接”工作经验;《人民法院报》对人民法庭“三源共治”经验做法作了报道。

  二、实行“双向推送”,筑牢基层治理“桥头堡”

  紧盯基层治理总目标,适宜非诉解纷的对外分流至相应非诉纠纷调处部门;需要法庭诉前介入化解的,主动接收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或其他非诉纠纷调处部门案件推送,以“三调对接”寻求纠纷调处“最优解”。

  一是对外推送做“减法”。推行“四个一”工作法,即“一村一档案”“一案一流转”“一类一方法”“一人一施策”。根据研判情况,将矛盾纠纷分流到最适宜的非诉纠纷调处部门,实现成讼案件数量和当事人诉累“双减”。法庭典型案例《二亩地的情谊》被央视采访报道。

  二是向内推送做“加法”。将信访部门、网格员排查发现的矛盾隐患以及受理的信访纠纷信息推送至法庭,给出依法化解意见或参与联合化解,避免拖延或激化成讼。

  三是健全网络做“乘法”。在辖区所有行政村、2个工业区选取行政村和民营企业挂牌“法官联络站”“巡回审判点”,形成“庭、站、点”层级分明、梯次延伸的基层司法服务网,实现便民效果“加倍”。新华社对法庭“法官联络站”工作进行采访报道。

  三、落实“双项考核”,签订平安建设“责任状”

  在全县推广“三调对接”工作,县委将诉源治理纳入《曲周县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办法(试行)》,每年考核一次,每月通报一次,压实各综治单位目标责任。

  一是月度考核“约起来”。县平安办、县干部考核办每月印发专项考核通报,对全县10个乡镇、78个县直单位得分排名,各乡镇对各行政村排名,被扣分的乡镇、村由上级党委政府调度约谈。

  二是为民之风“刮起来”。县委、县政府将群众安全感作为工作风向标,每年开展两次群众安全感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计入县委对县直机关及各乡镇考核。

  三是法治品牌“亮起来”。通过“双考核”机制,倒逼各乡镇综治单位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全县现已创建“法治乡村”70余个,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基本形成。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08号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

大牧区小法庭  构建多维调解新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管辖达来诺日镇、巴彦查干苏木、达日罕乌拉苏木、达来诺日自然保护区、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达里湖渔场、白音敖包林场、黄岗矿区民商事案件,辖区总面积7000余平方公里,总人口为48000余人。近年来,达来诺日人民法庭切实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以小法庭带动大牧区形成调解新格局,聚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诉源治理成效显著。2023年受理案件306件,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期的1141件,减少835件,同比下降73.2%。

  一、聚焦前端预防,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主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将矛盾纠纷防于“未发”,止于“未讼”。

  一是普法“走心”更“入心”。在辖区设立2个法官便民工作室,2023年共派驻工作室96人次,重点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传授调解技巧,现场指导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02次;选任32名法治带头人,在各嘎查(村)培养法律宣传员96名,每周“共享法庭”小程序、视频号至少推送2次法官说法、法律讲堂,通过法治带头人、法律宣传员向人民调解员及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变“送法下乡”为“种法下乡”。

  二是践行无讼价值理念。联合辖区党委政府制定评选“无讼嘎查(村)”实施方案,由政府每年出资30万元用于“无讼嘎查(村)”奖励,每年进行评选考核。达到“无讼嘎查(村)”条件的,予以表彰奖励。2023年共评选“无讼嘎查(村)”9个,鼓励嘎查(村)委会深入群众化解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使“无讼”理念植入基层社会。

  三是发挥专业性调解作用。针对牧区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频发的情况,指导金融专业调解组织主动与银行沟通,上门对临期借款人释法说理,发放风险提示书,在“共享法庭”小程序同步推送,促进借款人与银行良性沟通,防于“未发”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0件,较去年同期314件,减少284件,同比下降90.44%。

  二、发挥专业优势,当好调解组织“娘家人”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专业优势,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规范。

  一是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共同制定联席会商制度规范。2023年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12次,通报民间纠纷成讼情况,了解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分析探讨,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强化司法产品供给。借助“共享法庭”向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大调解中心发送收集、整理的典型案例,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对于多发性案件,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2023年邀请调解组织、法治带头人、庭务主任以及人民群众参与庭审旁听11次。通过以案说法、发布示范性判决书等形式,为调解组织、调解员提供工作参考。

  三是强化调解指导。调解员随时通过“共享法庭”联系法官进行指导,提供基层调解专业支持。健全特邀调解制度,择优选聘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等有法律知识功底的人员共22名,切实提升调解成功率。

  三、强化系统思维,构建纠纷化解“一张网”

  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推动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网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前端化解工作。

  一是构建“5+N”大调解机制。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建立由综治中心、驻地法庭、驻地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5个单位为固定主体,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类型,增加“N”个对口二级单位的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大调解中心。法庭派员常驻大调解中心,指导派驻部门和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二是构建科技化纠纷化解体系。针对辖区地广人稀特点,建成33个“共享法庭”,实现“共享法庭”在嘎查(村)全覆盖,运用普法宣传、调解指导、协同治理、类型化解纷等功能,联动公安、妇联、国土等部门,对镇(街)、村(社)提供点对点、专业性纠纷化解指导意见。2023年共指导纠纷化解235次。借助“共享法庭”实现各苏木信息资源共享,各部门矛盾风险提示双向预警。

  三是构建点线面巡回指导网络。以法官便民工作室、共享法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点,以传统“马背法庭”和现代“车载巡回”为线,以矛盾纠纷统筹化解为面,使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深度融合。2023年共巡回化解纠纷86件,充分发挥指导调解业务职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09号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

做实双语司法服务 创建双语调解新格局

  延吉市朝阳川镇位于吉林省东部,地处中、朝、俄三国边境,朝阳川人民法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全市婚姻家事案件。辖区总面积996.18平方公里,人口69986人,朝鲜族占比63%,农业人口占比49%。人口老龄化、语言沟通不畅、涉农纠纷多,是典型的朝汉民族融合乡镇。近年来,朝阳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积极推进朝鲜语、汉语双语司法服务,围绕构建深化诉源治理、助推人民调解,推动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新格局,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边陲小镇绽放。

  一、筑牢法庭阵地,人民调解贯穿解纷全过程

  积极支持人民调解,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纠纷。

  一是前端分流调解先行。法庭聘有两名驻庭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梳理,对有先行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近三年,有3800余件纠纷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案件调撤率超过80%。

  二是纵向延展“扩圈”联动。主动与朝阳川镇综治中心、“巾帼”双语调解组织对接,确定辖区29个村委会、4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为诉讼联络员,将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书记、政法委员请进“司法服务圈”,形成与人民调解全覆盖、相匹配的指导参与体系。

  三是双语调解提质升级。聘请经验丰富的双语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在邻里纠纷中常见的相邻关系、借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领域有效发挥双语调解功能。

  四是巡回审判就地解纷。设立法官联系点、巡回审判点,推行和完善“农忙法庭”“周末法庭”“远程法庭”,在农忙时节及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灵活安排上门调解、立案、开庭,与人民调解员就近就地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创新调解模式,融入地方诉源治理格局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创新调解工作模式,释放多元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双向通报新机制。以“法官进网格”为契机,与辖区183个网格建立“双语法官联系点”,由282名网格员对其所在社区、村屯的纠纷进行排查,与镇党委、政府建立案件双向预警通报机制。

  二是丰富联动解纷新模式。建立涉诉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将涉案情况与所在村屯、社区对接,主动沟通化解方案,由“网格”法官就地化解。充分利用诉讼服务辅导、诉前调解、巡回立案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创设“无讼村屯示范点”2个,针对性开展巡回审判39次,普法宣传123次。

  三是组建家事调查新队伍。建立完善家事调查员制度,在民政、妇联等部门协调努力下,在延吉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聘请4名家事调查员,辅助调查家事纠纷中特定事实,同时专业开展家事调解、心理疏导,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有力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结。2023年以来,共计委托8件案件进行家事调查调解,同步出具家事调查员调查报告。

  三、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双语司法审判力量

  基于辖区特点,法庭承担了全院大部分朝鲜语、汉语双语审判任务,双语审判队伍建设是法庭建设的着重点。

  一是夯实双语队伍基础力量。合理设置招考条件,定向招录双语人才,通过招录朝鲜族选调生充实双语人才队伍。法庭配置双语法官及干警9人,并配备双语立案员,提供导诉、立案、调解、审判、裁判文书制作等“全链条”双语司法服务。

  二是完善双语人才培养机制。定期选派双语法官参加培训,创造历练平台和机会,提高实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所有双语法官均已通过双语能力考核。

  三是培育多元双语人才队伍。设立“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聘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具有法律素养、通晓民族语言的退休法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为特邀调解员,全程参与案件诉前、诉中调解。近三年来,法庭提供双语导诉3000余次,双语调解3600余次,双语庭审920余次,制作双语裁判文书200余件。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0号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双向派单 一体联动 因类施策

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路径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探索建立法庭与镇街“双向派单”分流调解机制,建立“立审执破”一体联动系统解纷模式,对重点矛盾纠纷领域因类施策精准解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决、一次解决、实质解决。2021年以来,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逐年上升,一审民商事收案逐年下降,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发。

  一、法庭与街道“双向派单”,多元联动解纷

  一是凝聚“多元解纷”团队合力。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充分挖掘镇街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社综治员等解纷资源,推动民间调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由镇街社会治理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纠纷进行统一分流、分类指派、协同处置。镇街党委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协同化解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调解方案。

  二是构建“双向过筛”化解体系。建立诉前纠纷委派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分流调解机制,系统梳理婚姻家庭等11类“熟人纠纷”“人情矛盾”,人民法庭在线派单至镇街社会治理中心,由中心分配至镇街、村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必要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共同调解。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将复杂矛盾纠纷分流至人民法庭,按照“一案一指导”工作模式,由人民法庭提供专业化指导和法治化解决方案。2023年,分流调解703件,调解成功429件,调解成功率61.02%。

  三是厚植“人地两熟”自治基础。依托社会治理中心下属村社干部、网格员等综治力量,选任道德品质好、威望高、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干部为共享法庭庭务主任,通过日常普法、精准指导等形式,培育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厚植自治基础,最大限度实现基层纠纷就地化解。

  二、“立审执破”一体协同,高效系统解纷

  一是做实“立案审查”,关联纠纷一并解。推行全覆盖信息采集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明确立案阶段梳理当事人基本情况、关联案件“两张清单”,全面分析当事人各环节在办关联案件,摸清纠纷脉络,系统化解牵连纠纷。在办理2起申请担保物权案件中,深挖背后“关联案”“案中案”,一揽子化解纠纷11件,2家重点企业担保链危机解除,相关工作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是做强“审执兼顾”,涉诉纠纷一件解。针对小额案件,强化自动履行引导、违约风险告知。对行为类、财产交付类等强制执行较难的案件,细化文书判项要求。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诉讼案件,提供系统化解方案,减少衍生案件发生。2023年,人民法庭判决、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65.03%、80.19%。

  三是做优“破字文章”,衔接纠纷一同解。制定“立转破”“审转破”条件清单,与破产审判业务庭建立破产协同团队,加强执破衔接,及时共享信息、会商研判,统筹化解纠纷。在办理魏某夫妻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时,发现两人所涉纠纷较多,对接破产团队审查后,对两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并指导村干部参与协调债务和解,成功促使21件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已审结的70件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获评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十大典型案例。

  三、重点领域各个击破,因类精准解纷

  一是一庭两所联动发力,协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联合化解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和调解指导等服务,推动源头平稳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妥善化解10起意外伤亡事件、5起群体性纠纷。

  二是全流程部门协同,打开劳动维权治理新局面。针对辖区企业用工纠纷频发难题,人民法庭联合总工会、人社局、属地政府等,建立涉劳动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解纷、诉讼断后、救助兜底”全链条治理模式,源头降低劳动争议纠纷发生数量。2023年,劳动争议案件收案89件,同比下降64.25%。

  三是项目化调共体发力,助推重大项目稳妥运行。针对辖区城改、拆迁、房地产矛盾多发现状,设立项目化共享法庭,汇聚属地政府、住建部门、村社、调解组织等合力,组建调共体,推动矛盾纠纷提前介入、靠前指挥、全程跟进、妥善化解。在辖区蒋林头村城改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件次,诉前化解纠纷60余件,有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1号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

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 强化诉源治理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地处灌口镇,自唐以来就是“烟火千家,颇为富庶”的八闽重镇,随着辖区由农村向新型城镇变革,常见乡村纠纷与新型纠纷交织涌现。近年来,作为特区事业建设者、参与者,灌口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工作支点,整合解纷资源,深入调查研究,实现“小力”化纠纷、“巧力”解难题,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诉源治理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辖区灌口、后溪两镇派出所、司法所协同村(居)委会化解纠纷4262起,灌口法庭收案数从2021年的1609件逐年下降至2023年1-11月的870件,超80%纠纷化解于诉前。法庭工作获《民主与法制》周刊、《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一、构建工作支点前移机制,让解纷指导贴近群众

  抓住乡镇综治联席会、派出所、司法所、网格员等基层矛盾解纷端口,靠前研判风险,提供法律指导,尽早尽快化解矛盾。

  一是综治联席早研判。深化乡镇综治联席会议机制,参与联席会11场,研判各村(居)委会、综治单位反馈的苗头性纠纷风险,及时提供法律指引,助力治理决策。促成党委政府向19个村(居)下发征地补偿款分配指导意见,引导500余起涉拆迁安置纠纷化解于萌芽。

  二是庭所联动早化解。与镇综治办及派出所、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建立数据共享、矛盾共解等协作机制。落实专人分片对接,根据社区民警、调解员反馈个案调处难点,靠前提供调解意见,指导20余起可能引发信访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挂村联络早沟通。深化“法庭+村居”党支部挂村联络机制,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网格员)”互动网,打通答疑沟通渠道,调解员在前端排查矛盾纠纷,法庭及时跟进,引导调解员第一时间化解苗头性矛盾纠纷256件。

  二、建立解纷资源整合机制,让释法说理贴近村情

  立足辖区两镇城镇化进程仍保留部分闽南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特点,将闽南文化和解纷资源融入调解,注重“情法相融”,提升实质解纷成效。

  一是聚合解纷力量。成立“新乡贤调解工作室”,发挥5名新乡贤特邀调解员“地熟、人熟、事熟”优势,参与诉前化解涉征拆、涉安置房等乡民纠纷400余起。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深化“法官指导+人大代表解纷”模式,发挥代表自身群众基础优势,诉前成功调解纠纷38起。

  二是融合乡风民俗。激励法官与当地百姓,特别是老人协会交流,向群众学经验,挖掘运用“滴水檐互让”“住厝好厝边,种田好田墘”等闽南民俗,打造本土调解典型案例,为邻里纠纷、安置房物业纠纷等常见类型纠纷调解提供示范。

  三是契合乡规民约。联合集美大学文法学院成立课题组,到灌口镇开展乡规民约专题调研,推进课题成果实践运用,指导村(居)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推动乡规民约在基层自治中发挥规范指引作用。

  三、加强深入调查研究机制,让司法服务贴近基层

  让调查研究走进基层、走进田间地头,瞄准群众司法需求,按需提供精准服务。

  一是问需治理下基层。开展“问需于民·一村一治理”调研活动,向村(居)委会收集治理意见建议126份,及时回应乡村治理需求,就土地流转、调解组织运作程序、证明文件出具等集中问题,向村委会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3件,有效提升村居自治水平。

  二是示范调解下基层。选取典型纠纷所在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以示范调处指引化解同类纠纷。聚焦安置房物业纠纷等领域,制发调解思维导图,归纳常见争议、应答示范、调解流程等14个要点,引导125起物业纠纷由调解员化解。

  三是精准培训下基层。采取“调解员点题-法官答题”形式,围绕民间借贷、租赁合同、征地拆迁等多发纠纷及调解方法开展专题培训,走进村(居)委会开展调解培训12场,协同调解员开展主题普法15场,助推辖区超80%纠纷化解在基层。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2号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

坚持党委领导 前端联动 多点发力

走活调解工作一盘棋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锚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抓源头推动融合共治,抓前端做实矛调指导,抓全局实现一体化解,收案从2017年的近500件降至2023年的约300件,成讼案件数量年均降幅8%。

  一、坚持党委领导,凝聚多元调解“同心圆”

  一是“一员三长”联调联处。构建辖区镇街党委政法委员和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一员三长”工作机制,创设“一个法庭、一个派出所和一个司法所、一个农村工作片”的“121”联调联处工作法。对于联动部门反馈的涉法问题,宋村人民法庭“走出去”协同联动部门研判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和调解互通,促使矛盾在“首问”端就地化解。通过联调联处,成功化解村委与村民群体性土地纠纷56件、与租户租赁合同纠纷20余件,使大量纠纷止于诉前。

  二是指导调解组织调处。探索总结“446”分类指导工作法,做实指导调解职能。“4时4不”事前培训。在调解员队伍更新、新法新规颁布、纠纷出现新形态、疑难问题较多等4个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坚持培训在先,确保调解员不随意调解、不吃夹生饭、不机械调解、不带着问题调解。坚持“6性”分类指导。注重集中培训的系统性、线上指导的即时性、因案而异的针对性、参与诉讼调解的引导性、座谈交流的互补性、类案案例的参照性,把指导调处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督促履行提升调处成效。提示调解员在调解协议上增设违约条款、附加自动履行告知书等,并在付款期限届满前电话提示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跟进督促当事人如约履行,巩固调解成果。2023年以来,如约履行率达97.2%,有效减少衍生案件。

  二、坚持文化筑基,奏响家事调解“最强音”

  一是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建设心灵驿站、亲情调解室、合家欢亭等场所,设置“仁孝”文化、家和业兴文化板块,着力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同时,在妇女节、儿童节、开学季和重阳节等节日期间、重要时点针对性开展反家庭暴力、送法进校园和倡导尊老、敬老、爱老普法宣传。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4场次,服务群众300余人次,解答问题53个。

  二是引驻“昌阳大姐”调解品牌。邀请“昌阳大姐”调解组织驻庭调解,对家事纠纷联动调处。民政部门把好协议离婚关口,尽量促调促和;人民法庭把好裁判尺度,对危机婚姻实施挽救;妇联派出心理咨询师和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有利减少家事纠纷发生。2023年来,共调处案件100余件,占比42.3%,调解案例先后被省市媒体报道7次。

  三、坚持科技赋能,打造全域调解“一张网”

  一是“一案三推”综治发力。将诉源治理触手由诉前调向立前调再延伸,探索立案登记审批前的“立前调”“一案三推”机制,对适宜以非诉方式化解的案件,通过网络向区矛调中心和涉事单位、属地推送预警,人民法庭同时介入指导,力促纠纷立前化解。推进府院联动走深走实,依托联席会议、微信群等,常态通报辖区民商事纠纷成讼情况,就“四类案件”频发领域、高发区域进行重点预警,常态会商促进纠纷前瞻化解。

  二是便民调解“一网通办”。宋村人民法庭在辖区3个镇综治中心设置便民诉讼服务e站,在人员较多的3个村居、1个社区设置共享微法庭,实现在线诉讼咨询,指导网上立案、调解、庭审等。对各类调解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引导依托诉服e站设备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不出村镇即可与人民法庭视频连线,合力实质化解纠纷。自2021年10月诉讼服务e站设立以来,累计服务群众500余人次,线上调解100余次、线上指导180余次。

  三是线下“肩并肩”代办。针对老年人不善使用诉讼服务e站问题,法庭设立诉讼服务引导员,“手把手”“肩并肩”全程代办。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法官、调解员“上门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3号

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人民法庭

立足边疆地区实际  推动形成基层调解新格局

  云南省麻栗坡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越南接壤,边境线长272公里,是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老山精神”发源地。近年来,铁厂人民法庭针对辖区边疆、民族、欠发达特点,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人民调解、联动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形成基层调解工作新格局。

  一、靶向施策,抓好人民调解指导

  一是抓实用指导。立足边境群众需求,聚焦山林土地、邻里纠纷、跨境婚姻等问题,通过编印典型案例“口袋书”、拍摄短视频等方法,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全流程全覆盖“定制式”法律指导300余次。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诉讼服务点调解,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履职能力。

  二是抓便捷指导。通过建立微信诉调交流群、远程视频指导、召开解纷经验分享院坝会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实时业务培训。利用进村入寨开展送达、调解、巡回审理等时机,对调解员进行面对面指导,三年来,共开展巡回办案968件,里程达10余万公里。

  三是抓衔接指导。指导调解员应用司法确认程序,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紧密衔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提升人民调解权威度和公信力。编发《诉前调解指导手册》,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培训600余人次。

  二、共建共治,凝聚联动调解合力

  一是构建调解机制。与司法局联合构建《麻栗坡县特邀调解组织(员)机制》,实行“以奖代补”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丰富调解主体,将调解员、综治专干、少数民族族老等各方基层调处力量纳入特邀调解队伍,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建立“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以派出法庭为中心,与边境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乡镇综治中心签订《法律服务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作机制》,有效形成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矛盾联防、纠纷联调工作合力。三年来,共开展诉前调解纠纷750件,调解成功491件。

  二是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线上联合工作室”。线上法庭实时通过工作群向辖区乡镇通报受理案件信息,各乡镇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由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分级化解。线下针对铁厂乡腊猪脚农特产品产业发展、董干镇跨国婚恋难点、马街乡养老等易引发矛盾纠纷问题开展联席座谈会议100余次,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齐抓共管,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与派出所建立日常安全隐患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婚姻家事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案件信息,定期联合开展案件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等级采取联防联控措施,有效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三年来,联合开展案件风险评估20余件次,对存在风险隐患案件开展联防联控5件次,法庭办理的1210件案件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

  三、能动履职,优化司法调解举措

  一是做细“委派调解”。人民法庭对案件进行甄别后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人民调解员根据案件争议焦点、调解未成功原因等制作《调解反馈函》,让法官直观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为后续是否继续调解做充分准备。

  二是做实“示范调解”。针对产业发展、劳务合同等涉众型、涉民生纠纷案件,应用“示范诉讼”工作法,到矛盾纠纷集中地开展“集中调解”3次41件,实现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高效化解。同时,结合示范诉讼有针对性地出具司法建议、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做优“特色调解”。充分发扬“老山精神”,践行鲍卫忠同志“群众工作法”,结合群众习惯围着火塘烤茶喝及边喝边谈事习惯,因地制宜开展“火塘调解”,在“唠家常”和谐氛围中开展工作;结合边境群众往返诉讼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实际,增设“午间法庭”和“夜间法庭”,为群众提供“全时段”服务。三年来,提供特色服务150余次,接访群众1000余人。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4号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

“庭所共建”实践“古露经验”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2014年建成,负责古露镇、香茂乡、油恰乡1.9万余人的民商事案件审判、调解工作。其中古露镇、香茂乡牧区以务牧为主,涉婚姻家庭纠纷类偏多;油恰乡以虫草收入为主,涉买卖合同纠纷类偏多。辖区总面积约4774.4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300米。目前法庭以书记员常驻、法官助理驻庭驻村、法官庭里院内双兼顾的模式运行,法庭干警秉承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精神,弘扬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坚持在司法为民中尽本分、亮担当,踏踏实实为群众解矛盾、平纠纷。2023年,办结案件96件,其中调解65件,撤诉19件,判决12件。

  一、以“庭所共建”融入综合治理“大盘子”

  一是打造“庭所共建”新名片。通过“引进来”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以提高效率、调解优先、惠及群众为工作着力点,积极对接基层自治组织,实行片区化管理,坚持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断畅通非诉程序衔接渠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多元共治等“多位一体”解纷服务体系。

  二是打造多方、多元、全程化解矛盾纠纷模式。在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下,将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以及综治等多方力量纳入多元解纷机制,互通信息、各司其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多元共治,把矛盾稳控调处在当地。

  三是打造“集合号”式的联动联调解纷模式。联合党员、村民代表、村委班子成员、网格员、联户长、乡村专干、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发挥人头熟、亲和力强、德高望重等优势,参与化解调解矛盾纠纷,构建“一庭两所+N调解力量”网格化解纷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处置从审判终端向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延伸。

  二、以业务指导构筑和谐稳定“防护网”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法庭干警在抓好自身调解工作的同时,采取选派专业法官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讲解法律知识,调解方式方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共组织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开展培训430余人次。

  二是指导调解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同构建老百姓枕边的“司法服务链”,切实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2023年,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57件,提供各类咨询87次,受众190人次。为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53名人民调解员发放《指导调解联系卡》200余份,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融合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选派优秀干警以驻点和巡回方式,努力把“想讲的”与群众“想听的”相结合,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国际妇女节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十进”等活动,把普法宣传送到群众身边。2023年,开展普法宣传23场次,其中开展法治进校园4场次,进工地、助力安全生产3场次,进乡村12次,受教育群众2.7万余人次。

  三、以“羌”调解理念守好司法为民“责任田”

  一是按照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羌”调解三顾九步工作法》,将“和为贵”理念融入调解工作全过程。秉持“进一家门,访一家情,解一家难”理念,通过诉讼引导,释明各类解纷方式,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以“羌”调解之“柔”,化解矛盾之“刚”,以三顾茅庐姿态,久久为功打造那曲法院的“羌”调解工作品牌。

  二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与车载流动法庭“点、线”融合,采取“四步工作法”,建立“五本台账”,将法庭搬到牧区草场、群众家中,针对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尤其是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巡回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实行个案现场指导、抓住焦点,针对性指导纠纷调解工作。通过组织人民群众旁听和人民调解员观摩,实行以案讲法,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水平及调解纠纷能力。

  三是依法引导司法确认。经调解组织调解成功案件并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引导、协助其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案件23件。同时,在送达诉讼文书、实施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司法所予以协助,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发挥司法确认的“加速轮”和协助执行的“辅助轮”作用。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

司法建议赋能+公证赋强  助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立足辖区乡村社情,精准把握职能定位,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多元解纷,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健全服务网络,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以小法庭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大“治”慧。

  一、践行能动司法助力基层综合治理

  一是以高质量司法建议治“欲病”。大新法庭审理某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违反禁止性规定私自转让福彩销售机行为较为普遍,个别案件甚至出现多次转让情形,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福彩机构因此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处理好案件的同时向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出司法建议,对销售站点、从业人员及后期经营状况的动态管理提出具体建议意见。福彩中心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积极回复反馈意见,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管理,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终端流程,为广大彩民营造良好购彩体验。

  二是以高效率通报机制治“已病”。2023年,大新法庭受理大批业主诉某房产企业延期交房违约责任诉讼系列案件。此类纠纷敏感、涉众,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为快速化解纠纷,预防群体事件发生,大新法庭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联系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该类纠纷防范办法、化解方案等进行沟通协调,企业最终给出有效解决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分批次进行化解,第一批就一次性调解120余起,真正实现“联席一次、调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积极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是拓宽调解渠道。大新法庭在原有“1法官+4力量(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特邀调解员)”解纷模式上,积极探索并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助力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加强“调解+公证”结合,公证机构委派专业人员参与诉前化解工作,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符合公证相关规定的,鼓励当事人申请赋强公证,实现当事人现场拿到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打消当事人调解顾虑,为当事人大大节约诉讼费用。2023年公证赋强案件数达300件以上,公证助力诉前化解迈上“快车道”。坚持“线上+线下”结合,通过“移动微法院”等方式推广“线上法庭”、开展线上调解,2023年线上开庭及调解各类案件达200余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是拓展群众内部解纷力量。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驻庭法官定期通过座谈会等形式,组织辖区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经验交流,并在个案中及时对调解员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指导,逐步提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自信和能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如法庭将某离婚案件委派到当事人所在社区,由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员充分发挥“熟地、熟人、熟情况”的优势,经过两次调解,当事人和好如初,到法庭撤回起诉。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共计927件,案件调解率达57.71%。

  三、为实质解纷推进“基层之治”出实招

  一是深耕“无讼社区”示范效应。大新法庭对辖区22个社区(村)诉源治理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充分调研,形成诉源治理工作调研报告。法庭以辖区燕乐园、燕鸽村等在内的7个 “无讼社区”为抓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一法官联系一社区”机制,细化丰富“无讼社区”工作内容,通过法官加入业主微信群,与居民进行互动交流,达到源头排查矛盾纠纷的目的。“无讼社区”成诉案件量已从创建时的219件下降至105件。

  二是深耕“共享法庭”辐射效应。法官、法官助理认真落实法治指导员工作职责,定期到“共享法庭”值班,解答咨询、指导调解、开展巡回审判,促进法律资源共享。利用巡回审判、庭审直播、“共享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23年,大新法庭辖区两个“共享法庭”诉前化解纠纷70余件。

  三是深化与各社会基层力量的联动。加强与辖区镇政府、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部门的联动,通过联席会议、个案处理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搭建纠纷化解平台,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法庭联合镇政府、安监局、住建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及时化解辖区两起具有重大影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的安全事件,当事人及时得到相应赔偿。事后双方当事人及辖区党委、镇政府一致对法庭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篇

  【案例216】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升级诉前调解“指导端” 束紧矛盾纠纷“数据源”

  【案例217】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做实指导人民调解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案例218】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梁弄人民法庭:依托“党建+数智+专业” 三赋能  推进指导调解“供给侧”改革

  【案例219】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案例220】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加强分类分级调解指导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案例221】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人民法庭:“村巷法官”促推40%以上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案例222】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延伸审判职能  打造站点式指导调解工作新范式

  【案例223】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构建“143”工作模式做实指导调解

  【案例224】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人民法庭:从“源”做起 三个“单方”治好指导调解“大难题”

  【案例2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凝聚力量培育精兵 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6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升级诉前调解“指导端” 束紧矛盾纠纷“数据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在调解工作中的职能定位,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专业化、协同化、规范化优势,不断提升指导调解的精准性、实效性与针对性。2023年,诉前调解成功34346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0.8%,位居全市前列。

  一、以专业化为引领,提升指导调解的精准性

  依托10个内设专业化审判庭、13个专业化派出法庭的专业特色审判优势,与调解组织开展定向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指导调解的精准性,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一是注重类案司法研判,总结提炼解纷要诀。各专业化法庭积极总结提炼类案调解精髓,通过召开案件讨论会,切实厘清类案及疑难案件脉络,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社报道。就多发的融资租赁、买卖合同等纠纷整理调解思路,形成类型化案件诉前调解指引18份。

  二是注重调解队伍培育,开展专业培训指导。立足于专业化审判优势,不定期对调解队伍开展专题培训以及个别指导,提高调解员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充分发挥“东疆共治沙龙”“周末创享荟”“金法菁谈”等本院特色交流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借款等类案的专业调解指导。联合滨海新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开讲啦”系列培训讲座,目前已举办5期,邀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资深律师和优秀法官,从人民调解操作实务、案例分析等多角度进行专项培训,充分提升调解水平。

  三是注重“走出去”解纷指导,实现矛盾前端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专业化审判特长,提升行业调解能力。与市租赁行业协会建立企业涉诉及产业发展双向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大讲堂、联席会议等方式,分析行业治理重点难点,总结推广行业调解经验。就共性问题形成调解提纲,规范行业调解程序,以融资租赁行业为例,通过加强对行业调解的指导,会员单位平安公司、狮桥公司在业务量大幅增长的基础上,进入法院的案件量较2021年分别降低38.1%、24.6%。

  二、以协同化为突破,提升指导调解的实效性

  一是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双重身份协同。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机制,34人具有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双重身份,将人民陪审员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职能创新融合。在重点地区组建调解员人才库,吸纳利用人民陪审员“知民情、懂民意、接地气”的优势,在不同时间节点介入矛盾纠纷开展调解,极大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

  二是人民法庭与多元主体协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与属地司法所、街道物业办、居委会等多个部门构建调解联席会议机制,聚焦物业服务、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难点,充分发挥法庭的规范引导作用,提升多元解纷实效,一次性诉前化解某小区物业纠纷千余件。

  三是指导调解与宣传推广协同。在人民法庭充分履行指导调解职能的同时,注重对非诉解纷途径的宣传推广。创新宣传方式,联合司法局共同制作人民调解情景剧,以“剧情+短评”的形式宣传非诉调解相关法律知识,重点突出人民调解职能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效力,让人民群众从心底知晓、认同并主动适用多元调解模式。以辖区海滨街道为例,人民调解情景剧一经播出,诉前调解适用率提升约20%。

  三、以规范化为抓手,提升指导调解的针对性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程序选择告知书》《金融多元解纷机制指南》等多元解纷手册10类,为调解员提供法律关系性质、法条适用、常规调解案例等参考。

  二是依法高效确认调解协议。开通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确保司法确认申请当天立案、当天审查,实现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无缝对接。各专业化法庭均组建专门审查团队,在审查时“情理法”兼顾,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全面高效审查调解协议效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调解过程中暴露出的各类问题,靶向进行规范指导。定期对调解协议中文字表述不规范、法律适用偏差等问题分析梳理,并反馈至调解组织,就相关问题以专题业务培训与调解员个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调解质量。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7号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人民调解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形成“联调化解纠纷、联动防范风险、联建实现善治”的基层治理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2023年指导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纠纷125件,新收一审民事案件同比下降28.6%,辖区大田洼乡实现全乡无诉讼。

  一、庭所联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一是建立“庭所联合共建”机制。紧紧依靠乡镇党委,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搭建“两所一庭”联动调解平台,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合力。依托诉源治理“三端共治”工作法,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利用“纠纷隐患排查群”,发现矛盾隐患及时反馈,定期通报信息,开展联动调解。2023年通过“纠纷隐患排查群”信息共享诉前化解纠纷96件。

  二是落实“庭所联席会议”制度。人民法庭庭长定期与司法所通报辖区诉讼案件类型和特点、民间纠纷变化和趋势,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辖区矛盾纠纷共同分析、提前预警、协调处理机制。近三年来,86%的矛盾纠纷在前端调处,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三是践行“集中培训+随时指导”模式。动态研判辖区易发多发纠纷,组织“庭所”解纷力量共同参加培训。2023年“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辖区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12次;同时法官在参与调解过程中随时指导“庭所”人民调解员,年度内“庭内庭外”多种渠道指导人民调解100余人次,邀请旁听庭审和现场观摩8次。

  二、分类推进,提升队伍素养

  一是加强队伍科学管理。注重调解员培训、管理与考核并重,落实分类分级分层规范化管理,强化调解考核,保障调解效果。推行特邀调解员“持证上岗”,通过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制作调解指引、推送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坚持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一对多”帮带模式,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打造一支懂法律、明政策、知民情、热民心的人民调解队伍。

  二是组建专业调解团队。邀请辖区乡镇司法所、妇委会、村干部及当地乡贤组成“家事调解团队”,在人民法庭指导下参与家事案件诉前调查、纠纷调解,在实际工作中增强调解素质,提升调解能力,诉前化解家事纠纷83件。成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团队”,积极指导行政调解,指导乡镇行政机关诉前化解纠纷12件。

  三是打造特色调解品牌。依托“张春瑞调解室”,定期对调解热点、痛点、堵点进行“会诊”研判;组织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使调解员掌握“案情疏导法、说情反劝法”等诸多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运用“三不到庭全到家”工作法,上门调解。另诉中调解案件11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调解率为80.2%,无发还无改判。

  三、延伸触角,提升指导水平

  一是退休法官协同指导。主动对接县司法局达成共识,优先选聘退休法官为人民调解员,邀请民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及书记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开展非诉解纷和调解指导,切实发挥专长,批量调处纠纷。2023年诉前调解纠纷40件,指导调解员批量调处某银行起诉拖欠住房贷款系列案件18件。

  二是法官工作站专业指导。基于旅游纠纷多发实际,成立泥河湾考古遗址公园法官工作站,人民调解员在指导下轮流到法官工作站调解纠纷,12起旅游类纠纷消弭于未发,助力县域文旅产业做大做强。

  三是司法建议规范指导。指导调解员加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分析研判,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可行的防控措施。化稍营镇地处交通要塞,交通事故案件多发,成立道交案件专业合议庭,指导调解员组成专门调解团队,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中调处,依法向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法律解决方案,促使该类纠纷案件同比下降34%。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8号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梁弄人民法庭

依托“党建+数智+专业”三赋能

推进指导调解“供给侧”改革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梁弄人民法庭依托“党建赋能+数智赋能+专业赋能”,深入推进指导调解职能“供给侧”改革,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人民法庭收案量三年来连续下降,最高下降15.8%,相关经验获《中国审判》《今日浙江》等媒体专题报道。

  一、党建赋能锻造生力军,实现调解指导向多维化转变

  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的党建优势,扩大非诉调解“朋友圈”,做强矛盾化解“主力军”。

  一是强化庭所联动“走出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镇级层面以社会治理中心为枢纽,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律所实行“四方联动”;村社层面成立矛盾化解指导站,提供“法律指导+诉前化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服务。人民法庭协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396件,90%的纠纷化解在前端。

  二是吸纳一线党员“沉下去”。成立由76名责任心强、有公信力的基层党员代表组成的“四明红锋”特邀调解团,将参与矛盾排解工作纳入基层党员分色管理,实行100-200元/件梯度奖励。建立“一镇一法官”结对机制,实现调解力量和指导力量无缝衔接,夯实“一线党员—微网格—村社—综治中心—法庭”的矛盾分层过滤体系。

  三是挖掘自身潜力“请进来”。精心打造“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每月选派1名镇村干部或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月均调解纠纷12件。定期集中开展旁听庭审、观摩调解等体验式法治培训,提高法律实战水平,助创辖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数智赋能延伸多触角,实现调解指导向效能化转变

  释放移动微法院原创地优势,推进司法治理的数字化应用集群建设,持续扩大调解指导影响力。

  一是提升调解指导密集度。积极破解辖区司法服务半径偏大的难题,建立镇村全覆盖的共享法庭,将法官和村社调解员一体纳入,实现信息互联、资源互通、力量互助,一律由镇村综治干部或人民调解员担任庭务主任,便于联系法官及时响应庭务主任发起的各类法律需求。依托共享法庭开展远程指导130余次,化解纠纷79件。

  二是提升调解指导系统化。围绕农村传统的民间纠纷,在线开展婚姻家庭、人身侵权等领域专题授课,对“崇德堂”“道德庭”等当地有影响力的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体系化指导。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隐患,创新开设“纪法课堂”,在线发布典型案例,提供治理指南,其中《农村建房七大法律问题梳理》普法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开展各种“云普法”活动15次,镇村干部受众超500人次。

  三是提升调解指导靶向性。依托微信小程序,自主研发应用“诉源全景图”平台,供辖区党委政府实时查阅村社成讼“大数据”,并发挥数据决策作用,有针对性地对诉讼数据异常波动或类型化纠纷明显的村社提供法律指导。助力创建5个“无讼村”,2个“全国民主法治村”和1个“全国文明村”。

  三、专业赋能护航产业链,实现调解指导向品牌化转变

  精准回应辖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力量紧密互动,持续增强非诉调解专业底色。

  一是推动涉“红村经济”纠纷就地化解。针对红色旅游日趋兴旺现状,加入以“浙东红村”横坎头村为核心的“共治共富联盟”,设立“红村法官工作室”,建立“周联系、月走访、季研判”工作机制。近两年,加强调解指导,化解旅游消费类纠纷53件。

  二是推动涉“小微经济”纠纷自我净化。针对辖区小微企业众多、块状经济明显现状,在镇商会调解中心建立联络点,实行风险提示、处置指引、典型案例“一本通”,带动辖区涉企诉讼同比减少23%。

  三是推动涉“生态经济”纠纷示范处置。针对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用拆迁类纠纷较多现状,设立“农村土地保护法官工作室”,打造“示范诉讼+集中调处+案后建议”工作模式,向外输送人民调解指导范例。目前,诉前化解类型纠纷26起,发送司法建议4件。聚焦辖区丰富生态资源,开展涉农产品买卖、民宿康养、旅游类纠纷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9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立足区域特色,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城乡结合法庭功能定位,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通过建立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模式,逐步实现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被《人民法院报》、央视等媒体宣传报道。

  一、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指导调解工作规范化

  一是制定《月浦法庭关于加强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的工作意见》,明确联席会议、指导培训、委托调解等各项机制的具体要求,细化工作职责,落实负责人员,完善流程管理,发挥指导性文件引领保障作用。

  二是深化“庭所共建”机制,与辖区三家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制定《庭所联席会议规范》,建立双向预警通报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会商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判矛盾纠纷成因及难点,编制“辖区案件分布热力图”及《月浦法庭辖区社会矛盾纠纷成讼情况分析报告》,向辖区乡镇党委通报并提出可行性防控措施,形成矛盾纠纷提前预警、共同分析、协调共处的良性循环机制。2023年,召开联席会议12次,指导化解一批沪渝蓉高铁拆迁引发的潜在群体性纠纷。

  二、创新工作方式,推进指导调解工作常态化

  一是创建“业务指导团”制度。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6个团队,将辖区内村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包干到各团队,团队指导员到各自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指导人民调解员熟练掌握各类纠纷调解范围、调解方式和期限、调解中应当询问的内容、虚假诉讼判断、调解协议应当载明的内容、司法确认流程以及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同时,建立微信工作群、在部分村居设立“枫桥e站”线上线下指导调解。

  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员“沉浸式”培训方式。制定人民调解员“理论+实战”培训计划,确定资深法官作为培训负责人。编制《法官说法》手册,五年来制作18期发放4000余册。编制《类型化案件调解指引》,包括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继承纠纷、离婚纠纷等五类辖区常见易发纠纷的调解指引手册,以及“婚姻那些事”“继承那些事”“宅基地拆迁那些事”等二十个学习课件,通过“以审代课、以案释法、参与调解”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沉浸式”培训方式,促进人民调解员在专业理论中提升调解素养,在调解实践中深化调解技巧,助推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2023年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5期共1200人次。

  三是创设通过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做实调解业务指导新方式。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辖区19个村居制定村规民约,凝聚群众共同道德、情感和价值观,把移风易俗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破除婚丧嫁娶铺张浪费、高额彩礼等陋俗,开展人民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化解纠纷培训11场,指导人民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化解纠纷20余起,避免矛盾成讼,树立良好乡风。

  三、优化工作模式,推进指导调解工作实效化

  一是建立“网格化”调解模式。将辖区56个村划分为56个基础网格,利用各村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采取“滚动式”“拉网式”“过滤式”排查方式,及时发现矛盾苗头隐患,做好预警研判化解,发挥好网格“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网格化”调解全覆盖。简易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就地调处,复杂矛盾及时联系法庭联合调处,形成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2023年,通过“网格化”调解模式开展矛盾纠纷联合排查40次,提前介入并化解重大敏感纠纷75件次,56个村中14个村实现“无讼”。

  二是建立委派调解模式。在当事人同意原则下,对涉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特殊群体民生领域纠纷优先委派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时间短、成本低、可执行等优势,开启短平快诉前解纷模式。如2023年10月,对摸排发现的某服务机构退费纠纷启动诉前联合调处,由法官协助指导,人民调解员促成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再申请法庭司法确认,整个流程用时不到两天,46起纠纷圆满了结,力求矛盾纠纷“减增量”“控变量”“保质量”,切实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0号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加强分类分级调解指导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打造分级分类指导调解体系。2022年以来,共指导各类组织实质化解矛盾纠纷6000余起,有效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深化分类指导横向联动

  结合辖区纠纷特点,重点围绕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大的五类案件,精准对接五个主体。

  一是助力岱岳“为民协商”平台,稳妥化解民生类纠纷。与区政协共同组建12支“为民协商工作小组”,支持“为民协商”平台以群众的方法解决群众纠纷,共巡回参与村镇为民协商会议140余次,指导为民协商平台化解矛盾纠纷1100余件。

  二是指导房管协会,集中化解物业类纠纷。针对城区物业类纠纷多发的特点,由城区天平人民法庭发挥类案专审优势,指导辖区12家房产协会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平台集中化解纠纷,2022年以来,共化解该类纠纷1500余件。

  三是指导地方商会,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充分发挥商会与企业之间纽带作用,根据辖区企业和行业商会的不同特点,在各法庭辖区设立商事商会调解中心6处,指导调解涉企纠纷500余件。指导调解的某劳务服务中心与某园林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

  四是支持仲裁机构,精准化解金融类纠纷。出台诉裁对接意见,探索由人民法庭直接向仲裁机构分流并支持化解金融类纠纷。2023年以来,共向仲裁机构推送商事纠纷600余件,支持仲裁员调解510件,调解率达83%。

  五是支持人社部门,源头化解涉农民工讨薪纠纷。设立“岱法护薪”诉调对接工作站,参与区人社局开展农民工专项维权工作10余次。其中,山口人民法庭指导调解的一起涉及325名农民工的讨薪纠纷,仅用2天时间在诉前得到实质化解,追回欠薪814万余元。

  二、实现分级化解四级协同

  在辖区设置巡回审判点6处、诉调对接工作室10个,以网格—社区(村)—乡镇—区政府为层级,实现矛盾纠纷分级化解。

  一是以网格为灵敏“触点”。选派37名干警融入辖区1671个网格,对网格员开展调解技能培训。2022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4次,指导网格员调处纠纷720余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以社区为重要“节点”。根据城乡法庭不同特点,在社区(村)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室、“法润乡村”服务点共20处,因地制宜指导制定乡规民30余份,助推道朗镇里峪村获评“全国文明村”,范镇郑寨子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是以乡镇为有力“支点”。徂徕人民法庭选派“法律服务专员”入乡镇,指导制定农家乐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样本。满庄人民法庭助力辖区形成“众议众调”工作法,入选2023年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四是以区政府为关键“耦合点”。选派专业法官团队入驻区综治中心,会同其他解纷力量共同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2023年全区信访量下降18%。

  三、落实固本强基五项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每月向区委、每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指导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人民法庭与11个乡镇综治中心联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筑牢人才支撑。坚持专业力量下沉,为辖区6处法庭配备员额法官21名,占员额法官总数的34%,配齐配强指导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工作效能。

  三是做优技术服务。深化智慧法院成果应用,加强软、硬件建设,搭建“指导调解e平台”,在人民法庭设立信息化调解室6个,确保工作高效运行。

  四是强化考核推动。把指导调解工作纳入人民法庭法官业绩考核,作为评先树优、提拔晋级重要参考,激发工作活力。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两微两网”、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指导调解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80余期,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1号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人民法庭

“村巷法官”促推40%以上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广东江门新会是“中国陈皮之乡”,“一块皮”撬动百亿产业融合发展。会城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施“村巷法官”项目,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该项目获评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一、精准滴灌、授人以渔,指导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建立“村巷法官”驻村服务机制,合理分配法庭力量下沉一线,指导提升基层自治效能。

  一是融入党委基层治理。每季度派员参与辖区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通报辖区诉讼案件情况,并对反映出的治理风险提出防范化解建议。如针对陈皮产业发展,先后报告陈皮产业全链条发展情况、掣肘陈皮产业发展问题等。

  二是提升基层调解能力。人民法庭5个审判团队“包干”服务辖区35个村居,每月定期到村居开展普法解纷,指导村居自治。

  三是推行“一村一档案”制度。围绕矛盾起源、风险评估、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解纷全过程,详细记录“村巷法官”化解纠纷经验做法。2023年以来,已有4个具有代表性的纠纷化解经验,通过档案记录形式成为“类案化解教学指引”,供基层调解学习参考,助力提升调解技巧和能力。

  四是推行示范性诉讼。注重类型化、多发性案件巡回审判,发挥示范性诉讼“一案结、多案了”作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解纷预期,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二、多方联动、共享融合,壮大基层解纷“朋友圈”

  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多方调解力量同向发力,推动纠纷分层递进化解。

  一是培育基层调解队伍。聘任50名综治网格员兼职助理协助“村巷法官”,组建“村巷法官”、治保主任或调解员、网格员的“三员联动”调解队伍,在群众“家门口”预防化解纠纷。针对诉前未调解成功案件,探索“订正式”观摩指导,通过调解员旁听庭审或观摩法官调解,以点带面形成纠纷解决“范例”,提升基层调解队伍解纷能力。

  二是构建多元共治“微系统”。联动劳动、住建、消协等部门及组织,建立“法庭+”调解格局,妥善化解相关领域纠纷,促推辖区四成案件化解在诉前,平均结案周期仅为46天。如围绕新会陈皮特色产业,联动农业研究中心、陈皮协会等力量,组建涉陈皮纠纷专家库(特邀咨询员),为化解行业纠纷提供专业支撑。

  三是做实基层解纷间接赋能。立足村居纠纷村居解,调解员、网格员在调解过程中,视情况邀请“法庭+”调解网络力量参与调解,“村巷法官”负责法律指导,对调解成功的第一时间办理司法确认,做到分层过滤、源头化解,力争实现“隐患不出网、纠纷分级调、案件诉前解”。2023年以来,诉前纠纷化解率达61.2%。

  三、反向审视、源头预防,切实打好能动司法“组合拳”

  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成讼纠纷产生的原因,延伸审判职能,主动研判、精准发力,以“反向视角”向基层组织提出预防建议,推动统一类案化解标准,促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一是延伸职能促规范解纷。结合辖区相邻漏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发等现状,审判团队联动村居委会走访群众,了解原因研究对策,总结提炼出相邻纠纷“三步调解法”,统一物业服务违约金裁判标准等,推动类案调解提质增效。

  二是精准建议靶向施治。注重融基层治理于案件办理之中,针对发现的行政管理漏洞、基层自治组织软弱涣散、乡镇民营企业发展不合规、乡村环境污染等问题,结案后主动向责任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023年以来,已发出司法建议9份,反馈率100%。

  三是能动普法营造“无讼”“少讼”氛围。丰富基层普法方式,打造 “法润圭峰”课堂,每季度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产业园区活动,把法律、多元解纷方式等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选择“流程最少、用时最短”的最优解纷方式,促推源头减量。已开展“法润圭峰”专题普法13期。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2号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

延伸审判职能

打造双向式、多层式、问诊式指导调解工作新范式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位于南海之滨、南山之麓,下辖24个行政村、8个社区、1个居委会,常住人口约21万,辖区内有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融聚古城、红色、旅游、科创四种文化。法庭聚焦专职、能动、规范工作导向,通过多维指导、靶向发力,着力破除诉前调解运行梗阻,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能,指导矛盾纠纷高效、实质化解。2023年12月,《法治时报》将崖城法庭指导调解做法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推广、宣传。

  一、聚焦专职,双向式构建调解“联络站”

  一是强化横向指导,设立专职司法联络员。由区司法局指派一名司法联络员,负责收集、反馈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再由专职法官助理对反馈意见进行共性指导和个性答复,形成“1法官助理+1司法联络员+2行业调解组织+26调解小组+N网格员”工作对接格局。

  二是做实纵向指导,设立专职法官助理“调解先锋岗”。选派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担任专职指导员,由专职法官助理对诉前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委派、跟踪,系统、精准、常态做好“指导端”服务。2023年,共委派案件325件,调解成功298件,调解成功率91.69%,平均委派用时12天。通过双向指导,2023年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数同比上升23%,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数同比上升36%,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提高13个百分点。

  二、聚焦能动,多层式激活多元解纷“源动力”

  一是积极服务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建设,“走出去”指导。锚定崖州湾科技城“一港三城一基地”重大战略目标,为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的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评估会、矛盾纠纷联席会提出风险防控建议,促成200余名群众自愿签订拆迁协议。为辖区100余个新建项目工地、5000余家注册企业、14所高校及科研院所提供点对点司法服务,协同促成287件合同类纠纷、61件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引进来”解纷。吸纳一批知民情、业务精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乡村贤达等入驻法庭,为入驻调解员提供专门化指导和服务,整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调解指南。自2023年11月入驻以来,共委托93件,调解成功76件,成功率81.72%。

  三是积极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俯下身”示范。聚焦崖州区是海南南部最大冬季瓜菜基地、渔港基地、芒果基地的资源禀赋,就交易过程中苗头性、多发性纠纷,引导果蔬调委会、行业协会、村(居)委会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以“巡回办案车”流动法庭形式在群众家门口、矛盾现场开展巡回审判68次,指导促成56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及涉农主导产业纠纷止于诉前,变化解矛盾为促进行业治理。

  三、聚焦规范,问诊式补齐调解力量“专业课”

  一是推行“业务指导员+包片指导”。在辖区5个大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点,由包片法官担任调解业务指导员,重点指导调解案件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调解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023年共指导调解各类案件32宗,调解成功26宗。其中,通过调前研判、调中参与、调后回访的方式,指导化解“12·27”等4宗人身伤亡案件、“10·15”等6宗督办信访案件。

  二是推行“定期培训+入群指导”。以实用、实战、实效为导向,选派业务骨干与区司法局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2023年共开展业务培训8次。邀请调解员参与诉中调解、旁听庭审、评阅人民调解协议书16次。推行“庭长观摩庭”供调解员学习,并积极入驻调解员工作群,全天候解答调解员各类业务咨询。

  三是推行“示范判决+类案调解”。系统梳理近五年法庭案件的案由、类型及成因,针对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民间借贷等多发案件,制作案例汇编和类案提示书,定期推送给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引导当事人按照示范案例行事。2023年9月,39名农民工讨薪纠纷一次化解、一次履行,获《三亚日报》报道。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3号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

构建“143”工作模式做实指导调解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合多元力量、优化机制框架、强化配套支撑,不断前移服务端口,加强调解指导,有效增强辖区多元解纷效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构建一个矩阵,拓宽指导调解覆盖面

  多措并举凝聚调解力量,强化调解业务指导,实现人员数量和解纷质量“双提升”。

  一是壮大指导调解力量。推动崇州市委出台《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条措施”》,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1+N”队伍体系。搭建以村社两委委员、网格员、调解员和五老乡贤为主的调解人员库,吸纳怀远商会调委会、鸡冠山“百姓裁判团”等特色调解组织,聚合优质调解力量。

  二是延伸指导调解触角。以法庭为中心,构建“联络到乡镇、下沉到社区、延伸到院落、融入进网格”的分层指导调解模式。两名法官担任辖区四个乡镇调解指导员,主动走访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前置化解纠纷40余起。邀请村干部、调解员等旁听庭审200余人次,开展调解员专项培训5期,参加网格员例会4次,跟班指导调解6案。

  三是建强指导调解团队。以热心工作、经验丰富为标准选任法庭专职调解员,组建“法官+调解员+法官助理”团队,法官适时开展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指导,法官助理全程协助,提升调解成功率和效果。2021以来,诉前调解成功率34.68%。

  二、制发四类图表,提升指导调解专业性

  创新指导调解方法,制发调解要素表等“三图一表”,模板化、样本式指导调解员开展工作。

  一是设思维导图,调解思路清晰明了。剖析辖区涉环境资源、古镇旅游、木器加工、土地整理等纠纷的矛盾症点、调解要点,绘制类型化纠纷调解思维导图。制作调解指导典型案例6期21例,将“思维导图+调解案例”相结合,流程化、可视化指导调解员找到调解思路。

  二是绘纠纷热点图,调解对象有的放矢。根据辖区4个乡镇司法审判大数据分析,绘制“常见纠纷热点图”,为针对性预防、提前介入该类纠纷提供参考。2023年预判怀远镇木器加工小微企业、街子镇茶园村可能出现的批量诉讼风险,向两镇政府及时制发纠纷预警函,促进相关部门妥善化解风险。

  三是制流程图,调解步骤规范有序。绘制流程图,详细介绍调解、诉讼、诉调衔接等流程,在司法所、综治中心、调解室等公示,提升群众知晓度。通过对比凸显调解便捷高效、节约成本、隐私性强等优势,引导539名当事人诉前选择调解化解纠纷。

  四是作要素表,调解争点一目了然。制作要素表,提取案件基本情况、自认事实、争议事项等要素。调解时,调解员根据要素表归纳争议焦点,针对性开展调解,提升调解效率。调解不成的,通过要素表固定无争议事实及争议焦点,为后续快速开庭、实质化审理做好准备。

  三、强化三项配套,确保指导调解实效性

  强化智力、技术、机制等支撑,因“事”制宜提供针对性调解,回应多元司法诉求。

  一是以专家智慧支撑专业化调解。成立四川省首个环资审判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聘请25名环资类、法学类专家担任专家库成员,参与涉农、涉环资类案件的调解咨询、联合调研。2021年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完成某鞋厂危废物品处置,有效避免损失扩大。

  二是以“数字法庭驿站”开展全时空调解。以“数字法庭”试点为契机,依托智慧法院建设,设立“数字法庭驿站”7个,开启远程调、分步调等调解“快车道”。聘任“崇法说理员”“智诉辅导员”60余名,指导开展诉讼咨询、调解指导等工作,完成线上线下调解45起。

  三是以保障激励推进可持续调解。积极争取地方支持,将调解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配合司法局出台文件加强调解管理,提升调解人员参与调解动力。打造调解模范人物,宣传典型事例30余次,扩大调解影响力,提升当事人信赖度。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4号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人民法庭

从“源”做起 三个“单方”治好指导调解“大难题”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人民法庭辖26个村居13.3万人,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近年来,法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持续强化“法官工作站点、一站式线上解纷平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三项措施,向纠纷源头发力,做深做实做细指导人民调解,助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与历史年度峰值相比,2023年安场人民法庭收案降幅达39.8%。

  一、做实法官工作站点,打通指导调解“地面通道”

  制定《关于加强法官工作站建设的工作措施》,织牢法庭、未设法庭乡镇、村居三级联调网络,解决指导调解触角不深的问题。

  一是夯实站点,筑牢调解阵地。先后在瑞濠移民安置点、瑞溪镇、三江河畔设立法官工作站,选派办案单元常驻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在26个村居设立法官工作点,明确一名干警为“法治副村长”,负责联系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精准指导,提升调解能力。在法官工作站点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诉前调解等,让人民调解员熟练掌握调解工作流程、方法技巧、文书制作等技能,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业务能力和水平。2019年以来,已指导辖区人民调委会工作120余次,培训人民调解员170余人次,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1450余件。

  二、建好线上解纷平台,架起指导调解“空中桥梁”

  制定《安场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畅通诉调对接平台,解决指导调解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主动对接,拓宽调解渠道。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诉源治理大格局,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构建政法委员+综治办+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居的“1+5”多元解纷格局,邀请辖区司法所、村居等单位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展开一对一指导培训。截至目前,已吸纳29家人民调解组织和31名人民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二是全程指导,提升调解质效。以乡镇为单元,建立以法官、政法委员、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长、村居主任等调解骨干为主的多元解纷微信工作群,全天候提供点对点线上解纷答询,并针对婚姻家事、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劳务合同等常见多发纠纷进行类型化指导,对调解程序、调解内容、文书制作等重点问题进行实时提示,确保调解过程规范高效合法。目前,已通过平台和微信群在线分流案件1472件,调解成功1017件,司法确认138件,调解成功率69.1%。

  三、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插上指导调解“腾飞翅膀”

  执行《正安县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解决指导调解依据单一的问题。

  一是整体推进,提供调解依据。成立“两约”制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党组班子联系法庭责任,实行员额法官一对一包保村居,从实体和程序上指导修订和完善“两约”。将违规操办酒席、收取高额彩礼、低俗婚闹、不赡养老人、人居环境脏乱差等基层治理突出问题纳入“两约”规范内容,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用村民自治“小宪法”做好基层治理“大文章”。目前,已实现辖区26个村居“两约”全覆盖,依托“两约”打造“无讼村居”4个。

  二是全面执行,确保调解实效。将推动“两约”执行情况纳入法庭干警年终绩效考核,作为参与诉源治理业绩予以考量,严格兑现奖惩制度。支持基层调解组织依据“两约”调处矛盾纠纷,对调解达成协议的依法予以司法确认,用司法力量保障“两约”实施,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前端。2019年以来,村居“两委”运用“两约”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0余件。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

凝聚力量培育精兵 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赓续周恩来总理命名“红旗人民公社”红色血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配强力量、苦练内功、多方联动,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促推人民调解积极发挥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调处在诉前、纠纷化解在萌芽。

  一、广纳贤才,组建调解“生力军”

  一是层层筛选配齐调解力量。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吸纳综治、司法、信访、妇联等15个部门驻点调处,依托四老人员、致富带头人、乡贤达人等熟悉村情民意天然优势,支持司法所通过“庭所联动”组织108人建立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村村都有调解员、解纷网络全覆盖。

  二是精准分类建立调解智库。结合多发频发纠纷类型,建立婚姻家事、涉农、劳资、借贷、交通等8大调解人才库,将退休法官、有调解经验的老党员等吸纳入库,受到周恩来总理接见的养蚕人沙尔汗大妈“红色血脉传承人”海日古丽·乃麦提成为金牌调解员,年度化解各类纠纷200余件。

  二、以培增效,搭建调解“练兵场”

  一是强基赋能“集中培”。发挥人民法庭法治教育基地作用,以《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实用法律为重点,对辖区724名“法律明白人”进行“浸润式”集中培训56场次,一体同步提升调解能力水平,助力沙雅县成功创建“全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试点县”。

  二是靶向发力“分类培”。坚持“多方联动+专业引领+分类培训”,成立由人民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妇联主席等组成的专业讲师团,为8大调解员人才库量身定制婚姻家事、涉农、劳资等多发纠纷培训课程,年度开展分类培训32场3600人次,精准提升类案调解能力,家事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劳资纠纷当场兑现率达87%。

  三是精准聚焦“跟案培”。在行政、司法调解和巡回法庭基础上,“坐下来听+走出去看”相结合,构建“1+N”以调带培机制。近两年来,人民调解员跟案化解纠纷673件,公布农药损害、承包果树死亡等纠纷典型案例,示范诉讼、批量调解,98%以上纠纷调解化解,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持续落实落细。

  三、协同联动,吹响调解“冲锋号”

  一是初步预判分流调。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组建由政法书记、人民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构成的调委会,定期分类研判,以“群众点单+人民法庭接单+中心派单”方式,将424件纠纷归口分流至村(社区)、行业部门就地化解,人民调解员家门口解纷331件,调解率98.80%。

  二是“线上+线下”专业调。充分运用“综治视联网+金胡杨共享驿站”内外网联合平台,畅通一窗登记、分流转办、调解处理、联合化解、办结反馈、定期回访6步闭环解纷渠道,推动矛盾纠纷精准分类、有序流转至8大线下人民调解组织;创新“婚姻家事调解五步法”等调解品牌,离婚诉讼案件逐年下降,2022年、2023年同比分别下降75.15%、65.90%,调解和好率逐年上升至56%。

  三是前端预警源头调。构建“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季度动态监测乡(镇)、村诉讼案件增量,对10件以上的红色预警村靶向施治,10件以内的黄色提醒村研判预警,无案件的绿色巩固村常态释法,向乡镇提出司法建议书6份、预警方案4个,源头预防红旗镇路灯安装、拾花工派遣、棉花不结铃等群体性纠纷隐患成诉,7个村成功创建“无讼村”,平安乡村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法治乡村和谐善治蔚然成风。

  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篇

  【案例226】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人民法庭:根植红色基因润沃土 打造品牌法庭新“枫”景

  【案例22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呼兰人民法庭:“内外兼修”打造“萧乡”调解工作法 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格局

  【案例228】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人民法庭:以“巷安无讼”指导调解 让“枫桥经验”走进社区

  【案例229】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探索“直播带法” 服务乡村振兴

  【案例230】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三三三”调解工作法 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

  【案例231】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人民法庭:讲好“白·典”龙门阵 共话驿路新“枫”景

  【案例232】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打造“云上金顶”综合治理体系 激活人民调解内生动能

  【案例233】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三前三早”找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最大“公约数”

  【案例234】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大满人民法庭:立足指导调解职能 打造“四化”品牌

  【案例23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打造司法特色品牌 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底色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6号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人民法庭

根植红色基因润沃土 打造品牌法庭新“枫”景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人民法庭根植革命老区红色沃土,践行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通过群众给群众解决问题”的司法理念,将革命红与时代红相结合,做实抓牢指导调解、多元解纷工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法治保障新品牌。

  一、党建引领,强基固本促提升

  法庭坚持以赓续红色血脉为工作主线,创新打造“红色+”党建引领运行模式。

  一是红色+庭建。升级改造新法庭,设置红色文化展厅,展示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组建的历史变革和司法进程,利用红色故事、英雄人物、典型事迹及案例,激励干警汲取奋进力量, 立足本职岗位拼搏奋进,践行使命担当。

  二是红色+调解。坚持从人民司法红色资源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着重发挥党员模范引领作用,通过“群众推荐、支部审查”等方式挑选5名群众认可、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老红军革命后代、老党员作为驻庭特邀调解员组建红色调解室,并发起“红土帮调”,从乡、村两级年轻党员中挖掘53名政治背景过硬的红色调解员加入到红色调解队伍中。2023年红色调解室共接受委托调解案件128件,调撤83件,调撤率达64.8%。

  三是红色+教育。利用辖区红色资源优势,将法庭工作与政治、党史、英模教育相融合,将红色文化嵌入网格治理。通过微视频、现场宣讲等形式,组织网格员开展党性与业务双向教育培训,淬炼思想,筑牢政治忠诚。

  二、联调指导,赋能增效强治理

  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发扬老区“每个村庄都是堡垒,每个人民都是战士”的群众基础,线上线下双向指导调解。

  一是抓实分类培育。沿袭晋察冀边区政府“上下互动、专项培育、以老带新”等培训方式,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将58名红色调解员培育为“法治带头人”,并持续壮大“红土帮调”解纷力量,以辖区乡镇15名执法员、5名司法帮大哥、306名公安老区义警、106名网格员组成的“五员息讼”解纷力量为二级培训对象,层层提升调解水平,增强社会基层治理力量。

  二是抓实学练结合。将红色调解员优先纳入法庭陪审员队列,既做调解,也参与庭审、跟踪案件全程,实战学习,实战提升。每月轮流邀请“五员”到庭旁听和观摩,开展体验式培训,点对点指导,提升“五员”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

  三是抓实科技赋能。将“五员”力量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汇集于法庭综合联调平台,实现网格员信息上报、案件纠纷双向分流、指导调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职能分工,使调解员的实践工作与业务指导有机结合,消除时空壁垒。

  三、法治为民,能动司法树品牌

  法庭利用晋察冀革命纪念馆、花山毛主席旧居、马兰晋察冀日报社旧居等宝贵红色资源,大力弘扬“传承红色基因,涵养文明村风”理念,以优化当地土地纠纷、保障家事和谐、服务本土产业为目标,培树村庄红色带头精神,推动实现少讼无讼。

  一是双向法则指导涉土纠纷。针对当地频发多发的土地纠纷,法庭立足红色司法文化,凝炼萃取土地纠纷两级双向指导调解法则:一则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每月上门轮流走访,收集归纳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集中问题和显著矛盾,分析研判,对症下药,就地化解;二则加强对乡镇政府业务指导,重点厘清民事与行政的边界,指导村委会规范管理土地,开展涉农法律知识讲座,引导村民信法守约。

  二是巡回审判打造“家事枫桥”。以保障家庭和谐为目标,借鉴边区司法“深入乡村、深入田边地头、深入到群众家中和炕头,进行调查研究和说服教育”的工作作风,重点将影响优良村风民风构建的赡养、遗产继承纠纷、家暴虐待案件,现场巡回开庭、普法教育,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作用。

  三是无讼示范服务当地产业。店房村集大枣产业及军事旅游为一体,是人民法院首批授牌的无讼示范村。法庭以“退休法官驻点+法庭巡回+特邀调解+人民调解常驻”模式树立“红色司法服务队”特色旗帜,开展集纠纷调解、村规民约修订、商业合同规范、国防教育普法为一体的综合法治服务,重点为四家本村企业建立“一企一策”特色精准服务档案,着力打造店房新“枫”景。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7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呼兰人民法庭

“内外兼修”打造“萧乡”调解工作法

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格局

  呼兰是著名作家萧红的故乡,素有“萧乡”美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呼兰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黑龙江高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要求,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调解优先的诉源治理格局,打造“内外兼修”“萧乡”调解工作法。2023年,呼兰法庭新收案件同比减少29.1%,诉源治理工作被人民网、法治网、《人民法院报》和最高人民法院官微等刊载推广。

  一、做实调解指导,“走出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把指导调解法定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对各类调解的常态化业务指导。推动在辖区社区、村屯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作用。

  一是推动法院职能前移。以呼兰区综治中心、网格协调指挥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三中心一体化”建设为契机,紧紧依托呼兰区“星网联动社会治理智慧系统”,将呼兰法庭作为“星网”重要组成部分,制发120余起常见纠纷业务指导案例,更加精准指导社会治理“前端防控”和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二是提供法律专业保障。关口前置,在“三中心”设立法庭诉前调解窗口,法庭干警作为调解指导员,指导驻中心人民调解等多个调解组织调处纠纷;同时,共同对辖区社区居民进行定期法律培训,发动群众力量,支持培养280余名社区“法律明白人”,助力各类家长里短纠纷大而化小、小而化了。

  三是突出科技载体支撑。依托呼兰区“星网联动社会治理智慧系统”,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线集约集成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法律工作者等解纷力量,对一线矛盾纠纷及时发现,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及时调处。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指导中心调处化解各类纠纷330余起。

  二、多方力量联动,“请进来”整合各界调解资源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实质解纷,把群众认可、认同、信服的解纷力量融入法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库,形成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凝聚纠纷化解合力,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

  一是加强诉前程序引导。公示非诉讼纠纷解决流程,释明优势特点,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诉前化解途径。2023年,呼兰法庭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到65.40%。

  二是与区妇联共创“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站”。整合情感专家、特邀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多方解纷力量,通过开通家事纠纷调处热线、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定期追踪回访等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2023年,经调解结案及经调解后撤诉共计546件,调解占比73.28%。

  三是成立“丛凤军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协调区司法局,推选案件调解率高、沟通协调能力强的退休法官作为人民调解员,在“三中心”揭牌成立退休法官工作室,与呼兰法院内设“萧乡退休法官诉前调解室”高效联动,群众可通过电话咨询、预约调解的方式,进行点单式司法服务。2023年,退休法官调解达成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205件、调解撤诉122件。

  三、注重源头化解,“沉下去”织密法治服务网格

  力量下移,将解纷职能延伸至社区网格,做到网格覆盖无死角,服务下沉零距离。

  一是全面融入社区网格。呼兰法庭4名法官与19个社区点对点包联,实现“一社区一法官”全覆盖。在社区设置诉讼服务站,张贴可随时联系法官的“法官专属二维码”,将诉前调解和诉讼服务由“点对点”升级为“面对面”,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化小、化早。开展争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推进诉源治理活动,2023年,在区委主导下,呼兰法庭参与成功创建了8个“无讼社区”,被黑龙江高院通报表扬。

  二是建立社区法官与网格员常态化联络制度。与网格员定期会商、研判矛盾纠纷,建立“常态化联络、月联合排查、季深入走访”工作机制,形成矛盾排查预防化解合力。加强实质解纷,网格员排查发现有涉诉风险的矛盾纠纷后,第一时间联系社区法官,共同开展化解工作。2023年,社区法官协助网格员化解社区纠纷260余起。

  三是开展多维普法活动。积极邀请“三中心”、司法局、妇联、民政局工作人员及高校师生开展常态化普法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非诉讼纠纷解决指引,提高群众非诉讼纠纷解决意识。2023年1月至今,组织各类法治宣传2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8号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人民法庭

以“巷安无讼”指导调解  让“枫桥经验”走进社区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人民法庭是市中心城区法庭,管辖3个街道50个村居,辖区人口近40万。近年来,巷口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深做细做实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打造“巷安无讼”指导调解新模式,让“枫桥经验”走进街头巷尾、邻里家园。三年来,该庭审结各类案件5376件,同时诉前化解纠纷2042件,从源头上减少成讼案件28%。

  一、着眼案结事了人和,做亮小巷大窗口

  相安无讼、平安无事,是老百姓的美好期盼。巷口法庭注重从小街小巷看大民情大民生,推行“家庭和谐、近邻和谐、社区和谐”三重奏,建好案结事了人和的“连心桥”。

  一是创建家事促和团队。与民政局、妇联联合设立“婚姻调解中心”,建立由法官、妇联、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志愿调解团队,调解和好、息诉660人次。设立家事调解室,聘任退休社区书记担任调解员,协调化解家事纠纷368起。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指导开设“父母课堂”和家教讲座。

  二是创建近邻解纷站点。依托法官工作室设立“近邻评理室”“邻里说事堂”,让邻里遇到问题有地方“找说法”,发生矛盾有平台“来评理”,为矛盾纠纷“开药方”,为人民调解“做示范”。法官工作室三年来为群众答疑解惑1291次、诉前联动化解纠纷991件。

  三是创建社区化讼平台。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与辖区村居开展结对共建,定期开展司法问诊,与网格员、社区村组干部、驻村民警等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调处跟踪指导,共梳理化解矛盾纠纷210余起,一体推进“化讼、少讼、无讼”。

  二、弘扬闽南文化内涵,做实小案大道理

  闽南文化源远流长,漳州是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巷口法庭充分挖掘运用闽南文化中蕴含的情理法,从小案入手、从小事做起,推进“法治、德治、自治”三同步,画好辨法析理崇德的“同心圆”。

  一是以案释法打造普法“好课堂”。针对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形成的诉讼案件,法庭常态化进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作为普法课堂,把典型案例作为调解教材,将法言法语与俚语俗谚相结合,在乡音法味中弘扬闽南独特的“和贵”理念。

  二是情暖万家塑造守法“好厝边”。以“亲和睦诚”的闽南厝边文化指导调解,充分发挥社区邻里和宗亲族老“人熟、地熟、民情熟”的本土优势,吸纳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并将“闽南茶文化”融入调解评理,以泡茶品茗的握手言和消融对簿公堂的唇枪舌剑,实现“咱厝人解决咱厝事”。

  三是德润人心营造崇法“好家风”。注重闽南地区家族血脉关系和村社地缘特色,善于将家训族规、乡规民约、公序良俗融入调解与裁判,适时开展接地气、类型化庭审观摩和案例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好家风”绘就社区解纷好“枫”景。

  三、集聚先进典型效应,做好小庭大文章

  “时代楷模”“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是巷口法庭首任庭长。巷口法庭始终秉承“小法庭、小法院”的责任担当,发扬诉讼调解和指导调解优良传统,推动“人民法庭、调委会、派出所”三融合,凝聚定分止争息诉的“向心力”。

  一是完善以“黄志丽工作法”为引领的诉调对接机制。运用“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说理贯穿始终”的黄志丽工作法,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站位,加强指导调解工作,发挥乡情亲情、民风民俗、法官工作室作用,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是完善以“先模人物”为示范的人民调解机制。发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好人榜”获得者赖水顺的金牌调解室作用,加强与多元调处中心对接,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模式,实现就地指导调解、就地司法确认的诉非直通快车道。

  三是完善以“一庭一所”为主体的大调解机制。与“全国枫桥式派出所”巷口派出所共建“庭所联动”模式,以街道为单元、以法庭为支撑,实现警官与法官联手、警情与案情双查,打造全过程全天候的“巷安”调解工作室,协同化解诉前矛盾纠纷685件、申请司法确认368件,促进建设平安小巷、和谐小巷、幸福小巷。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9号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

探索“直播带法” 服务乡村振兴

  河南省宁陵县是中国酥梨之乡,拥有国内单体面积最大的22万亩酥梨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周边20余万人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障。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瞄准移动网络这块“新阵地”,积极探索“直播带法”普法宣传新模式,探索出一条创新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新路子。

  一、以“直播带法”为纽带,凝聚解纷合力

  一是组建直播小组,找准“支撑点”。为充分凝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源头治理,城郊法庭组建“直播带法”小组,由懂法律的资深法官“搭档”懂直播的青年干警,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及辖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邀请律师、社区工作者、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参与直播和互动。每周提前预告开播时间、宣讲主题,选取午后、晚间群众在线较多时段直播,每期时长两个小时,以提升普法和解纷效果。

  二是聚焦人民调解,找准“发力点”。人民调解既是“直播带法”小组重要组成力量,也是“直播带法”积极互动对象。每次直播前,城郊法庭充分了解辖区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研判近期调处纠纷的类型,精心准备相关直播内容,告知调解员直播时间和观看方式。辖区人民调解员纷纷进入直播间互动,主播在线回答调解难题,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融入“直播带法”,强化诉源治理合力。两个多月来,通过“互动式”法律指导,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0余件。

  三是借助媒体优势,找准“落脚点”。“直播带法”小组积极寻找优质载体,通过与正能量“网红”“大V”直播间合作,提升“直播带法”知名度和影响力。定期做客“法治时空”“王村长”等直播间,借助其较高的人气流量,提升诉源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的效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以群众需求为中心,丰富直播内容

  一是“靶向式”选取主题。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520”红包是否是赠予、婚前房产加了名到底归谁、怀孕后被调岗降薪怎么办、买到泡水车如何维权等热点问题,“直播带法”小组提前研讨拟宣讲和解答的普法内容,进行“靶向治疗”,大力宣传“和为贵”“无讼”等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及诉前调解“多快好省”优势,推动培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2023年12月,法庭围绕婚姻家庭主题连续开展普法直播,在法官深入解读婚姻的意义、家庭的责任及子女的成长中,一位原本执意要离婚的女性深有触动,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二是“订单式”在线解答。根据直播观众临时提出的法律疑问,一对一“把脉问诊”,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适当给予道德、心理上的疏导,帮助“老铁”当场解开心结,或者给予维权、解纷指引。某房地产公司起诉业主乔某,要求其继续支付房屋首付款,乔某以手部受伤没钱为由予以拒绝,乔某在城郊法庭普法直播时进行法律咨询,经法官解答后知道自己存在败诉风险,遂主动找到法官,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调解协议。2023年,城郊法庭以调解结案和当事人经调解自愿撤诉案件数达384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43.2%。

  三、以乡村振兴为目标,强化普法宣传

  一是服务农民增收。法官们将法律咨询与宁陵特色农产品销售相结合,总结群众在网购时可能遇到的消费者维权等问题,结合产品本身的专利、实用新型等情况进行普法,既能减少农产品自身的涉诉情况,又有利于展示诚信,用“带法”促进“带货”,为辖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服务产业发展。城郊法庭辖区电商产业园年交易额已突破15亿元,带动群众网络创业就业1800余人。城郊法庭整合优秀法官、人民调解员、高校教授等资源,组成“宁法主播团”走进辖区企业,就商标、专利保护、安全生产、新业态用工等相关问题答疑解惑,促进电商依法规范经营,发放《电商从业人员法律指南》1000余册,为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

“三三三”调解工作法 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坐落于桂东千年古镇桂岭镇,地处桂粤湘三省(区)交界处,素有“一脚踏三省”之说,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众多。近年来,桂岭法庭立足地域特色,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创建“三三三”调解工作法,护航桂粤湘边界和谐。2021年以来共审结案件1164件,其中调撤结案746件,调撤率64.09%,新收案件数2022年同比下降17.92%,2023年同比又下降7.01%。

  一、设立三大平台,打造边界纠纷类型化调解新模式

  边界群众相邻、侵权、借贷等纠纷及民族纠纷、家事纠纷占桂岭法庭受理纠纷总数的75%,法庭因案施策构建三大类型化调解平台,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设立“14580”(有事我帮您)调解工作室。依托调解工作室,联合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和人民法庭、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水口人民法庭创建边界法庭跨区域协作机制,同时会同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村“两委”等建立“法庭+N”调解机制,2022年成立以来调处边界群众相邻、侵权、借贷等纠纷154件。

  二是设立民族法治事务调解室。邀请乡镇统战委员、政法委员以及通晓瑶话壮话、乡风民俗的“村老族老”入驻调解室,形成以“法官+贝侬+瑶老”为主体的调解员队伍,促进民族纠纷在“法、理、情、俗”有机融合中化解,2022年成立以来调处边界民族纠纷158件。

  三是设立家事调解工作室。借助辖区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特邀妇联、民政、学校等部门工作人员入驻调解工作室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委托心理咨询师对部分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深化“情绪疏导+亲情融化”家事调解工作法,妥善化解家庭矛盾。2021年以来审结家事案件417件,其中调撤结案292件,调撤率70.02%。

  二、选派三名指导员,形成边界纠纷法治化调解新合力

  扎实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选派三名业务骨干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通过实务指导、法治课堂、案例研讨等方式,结对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2021年以来以“指导员+调解员”模式成功调解纠纷340件。

  一是注重以案促调。印发业务指导案例,开展案例交流研讨,对常见矛盾纠纷进行类型化指导,提升调解员法律知识储备,通过“既判案例+诉前调解+庭外和解+撤诉”方式,提升调解员调解成功率。2021年以来印发业务指导案例15份、举办案例交流研讨13次。

  二是开展以庭代训。选取婚姻家事、相邻纠纷等典型案件,邀请调解员旁听庭审,提高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开展巡回审判时邀请调解员就近旁听。2021年以来共邀请调解员旁听庭审50余次。

  三是指导律师调解。制作《律师参与多元解纷倡议书》,联合辖区司法所、律协完善律师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及判后答疑机制,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多元解纷工作,引导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律师调解渠道化解。2022年签署倡议书以来,律师参与调撤案件106件。

  三、抓实三个环节,构建边界纠纷一体化调解新格局

  打造“全程全员皆调解”品牌,为边界乡镇当事人提供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联合调解服务。

  一是强化庭镇联动,推进解纷关口前移。与辖区乡镇分别签署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方案,推动在矛盾纠纷多发村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构建“法庭+乡镇+网格员+诉源治理工作站”四层联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针对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发送司法建议5份,选取无讼少讼村屯挂牌“无讼示范村”,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二是强化“要素式”链条,优化诉调衔接流程。实行“要素式诉前调解+要素式快审”模式,由法庭立案人员负责诉前调解引导,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在调解准备阶段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指引表》,在调解期间进一步提取调解要素、审判要素,调解不成立即转立案程序,推进要素式调解与要素式审判无缝衔接。2023年法庭平均结案时间降至46天,同比缩短11天。

  三是强化判后答疑,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上诉案件由一审法官与调解员在上诉期内共同判后答疑及再调解,调解员从“中立者”角度帮助当事人理性面对争议、客观认清结果、助推息诉罢访。桂岭法庭近三年服判息诉率均超过94%,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1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人民法庭

讲好“白·典”龙门阵  共话驿路新“枫”景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人民法庭是典型的城乡结合法庭,下辖六镇均位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近年来,随着辖区进入城乡转型关键期,各类矛盾纠纷高发频发,白市驿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成渝古驿道茶馆文化,结合当地群众喜好以“摆龙门阵”形式磋商议事的特点,打造“‘白·典’龙门阵”调解品牌,联动辖区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品牌赋能,以文化增效,推动辖区诉源治理走深走实。2022年以来,新收案连续两年下降,年均降幅13.24%,调撤率46.85%。

  一、深入基层就地“摆”,建立矛盾化解“前哨站”

  发挥“白·典”龙门阵调解品牌号召力,协助党委政府共建基层诉源治理中心,引导辖区群众形成“就近就地”解纷新风尚。

  一是打造群众身边“调解室”。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在辖区街镇成立“诉源治理中心”,法庭以“龙门阵”工作站形式进驻中心,建立“街镇党委—诉源治理中心—法院工作站”三级联动治理体系,中心按照“1名镇(街)负责人+1名驻点法官(工作站)+1名联络员+N名调解员”模式配置调解团队,做实“风险源头排查、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构建矛盾梯次“过滤网”。诉源治理中心按照“一般纠纷网格、村社就地化解,较大纠纷中心提级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部门联动化解”思路,建立“基层调解组织—诉源治理中心—镇街部门—诉讼立案”4级解纷过滤网,“龙门阵”工作站即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对调解协议赋予效力和强制执行力,帮助调解组织树立解纷权威,推动辖区矛盾纠纷分层分类实质化解。2023年中心所在街镇一审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调解成功率达90%,妥善处置涉案金额近1亿元的150名罐车司机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获《法治日报》《中国长安网》《重庆日报》《重庆新闻联播》等媒体专题报道。

  二、多元联动一起“摆”,拓展纠纷联调“朋友圈”

  搭建上下畅通、部门互通、即时联通的矛盾纠纷险情联络网,实现小事早消、大事同商、难事共办。

  一是完善立体解纷网络。联合驻庭和各镇、村人民调委会,构建以法庭为中心,辐射辖区六镇6个联络站、57个村社联络点、69名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庭、站、点、员”便民诉讼网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调解指导,壮大调解队伍。2022年以来,开展调解员培训23次786人次,指导化解纠纷200件。

  二是强化重点单位协调联动。建立与各镇政府及派出所、司法所、交巡警大队联络对接机制,法官常态化列席各镇综治例会,及时研判处置涉农村土地、集体资产分配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联合排查基层矛盾纠纷230余起,指导各调解平台调解成功案件388件,带动20起群体性纠纷诉前化解。

  三、文化融合创新“摆”,擦亮法治宣传“金名片”

  以“白·典”龙门阵为牵引,带动古驿道丰富传统文化焕发社会治理新生机,探索“一镇一品牌”乡村法治新路径。

  一是融合当地非遗文化,创意普法受欢迎。融合“走马镇民间故事”“白市驿川剧”等国家级、市级非遗文化,邀请非遗传承人、乡贤耆老等担任“白·典”龙门阵特邀人民调解员,成立“法治故事宣讲团”,选取婚姻、赡养、继承等方面典型案件改编为曲艺故事,以讲故事、演戏剧等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2023年“走马法治故事会”改编典型案例5件,开讲15期,1100余人次参与旁听。

  二是融合基层治理品牌,定制普法有成效。借助金凤镇“老杨群工”、石板镇“黄堰茶馆”等本地社会治理品牌,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针对当地村社涉邻里关系、婚丧嫁娶、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按需到场进行法治宣传、开展巡回审判、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纠纷化解,提升解纷实效。2022年以来,开展定制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活动30余场6000余人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2号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

打造“云上金顶”综合治理体系

激活人民调解内生动能

  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培育“云上金顶”司法保障品牌,不断激活人民调解内生动能,全力建设无讼5A景区,司法护航峨眉山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永续发展。

  一、聚焦源头治理,降低成诉风险隐患

  一是建好调解人才“蓄水池”。积极“请进来”,邀请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参加“法庭开放日”观摩庭审。主动“走出去”,选派资深法官兼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就民间借贷、土地流转等常见纠纷,走村下社“一对一”指导调解。2023年以来,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指导12次,实现200余名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二是用好专业队伍“指挥棒”。确立“法官+人民调解员”参与村(社区)解纷新模式,以“定时+预约”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法官定期“把脉会诊”辖区小区治理、旅游秩序的疑难纠纷,邀请民宿、旅游、物业管理等行业协会共同参与。聘请具有专业知识人员为特邀调解员派驻法庭,开展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2023年以来,法庭参与人民调解110次,作出司法确认42件。

  三是架好纠纷排查“预警器”。建立辖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法官与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建立联络台账,对社情民意进行“滤网式”分层过滤,及时通过人民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成功排查化解辖区风险隐患27起,无一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强化多元解纷,推动诉前快速化解

  一是设立“移动法庭”就地解纷。依托景区科技法庭、车载旅游巡回法庭,在景区游客中心设“24小时法院”,在清音阁、万年寺、雷洞坪等人流密集景点设法官工作站和法官联络点,构建覆盖全山的“院庭站点”立体解纷网络,引导游客、商家、景区百姓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就地维权、快速解纷,时间成本大幅降低。

  二是实现“跨域协同”无缝衔接。与政协共建“协商+诉源治理”机制,促成“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政协协商议事室”五方达成调解共识,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推广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线下18家基层治理单位、3个行业调解组织一体纳入,联动解纷。2023年以来,法庭收案数量同比下降8%。

  三是畅通“云上互联”合力化解。依托“云上金顶”司法保障中心,提供“云端”调解服务,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实现“小事不出景区、大事不出旅程”。建立“内联外合”机制,对内与景区管委会、景区交警、文旅、商务等部门实时连线,对外与九寨沟法庭等省内27家景区法庭开展司法协作,“隔空”合力化解纠纷。近3年,诉前化解猴子伤人、滑竿摔伤等涉旅纠纷287件,仅5件进入诉讼程序。

  三、服务基层善治,涵养法治文明新风

  一是当好群众普法“贴心人”。打造“桉树之下·法治小巷”,以“案例集+法治连环画”展示旅游环保案例。组建“云上金顶”普法小分队,“法官+人民调解员”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官讲法”“法官来了”活动32场,首场普法直播全网观看量80余万人次。

  二是当好产业发展“服务员”。组建“法官+人民调解员+茶叶协会领头人”组成的普法解纷队,深入茶园、茶企就用工、运输、买卖等涉法风险以案释法,就地化解产业领域矛盾纠纷16件,为区域品牌价值逾41亿的“峨眉山茶”特色产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三是当好党委决策“智多星”。出台《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对接工作机制》,每年向辖区镇乡党委政府发送《法庭工作信息专报》2次。与辖区4个乡镇党委政府建立民间纠纷成诉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双向通报机制,2023年以来,收到乡镇党委政府涉旅游地产、征地拆迁风险预警6次,法庭发出法律风险建议35条,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3号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

“三前三早”  找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最大“公约数”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构建“前置防线,控制在早;前端化解,处置在早;前瞻治理,预防在早”的“三前三早”工作机制,创设“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员”的“链条式”解纷模式,打造以蓝田《吕氏乡约》文化为内涵的“蓝约融治”诉源治理品牌,推动矛盾纠纷见之于未萌、化之于未发、止之于未讼。

  一、枫桥+乡约:前置防线,力促纠纷控制在早

  一是能动融入。县委政法委与县法院、司法局等17家单位联合印发诉源治理实施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玉山法庭充分发挥法庭职能,将诉源治理工作置于镇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定期召开成员单位“枫桥+乡约”联席会议,对辖区潜在社会风险及矛盾纠纷进行预判,提出防控预案,研究源头治理措施。

  二是横向联动。法庭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的沟通联系,设立“庭所共建 三治融合”工作室,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诉非衔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三是精准发力。对成讼案件,法庭针对辖区、案件类型、多发矛盾纠纷集中点进行排查、汇总,形成横向、纵向对比汇总表,挂图上墙、提示预警,定期向辖区党委政府通报,形成辖区矛盾纠纷研判、会商机制。针对案件多发、类型集中的镇街,法庭组织干警深入实地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点对点指导解纷,避免纠纷成讼。同时,通过纠纷的调处及案件的审理,对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避免衍生案件发生和类案成讼。

  二、建链+强链:前瞻化解,力促纠纷处置在早

  一是建强“链条式”解纷模式。玉山法庭制定《“链条式”人民调解机制实施方案》,将司法力量下沉社区、乡镇,形成“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员”的“链条式”调解模式。乡贤调解员先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对不能化解的纠纷,求助于村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委员会联系法庭,法庭根据案件需求邀请司法所或者派出所共同参与,协同发力,共同化解。

  二是推行“表格式”释法析理。根据乡村纠纷特点,针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建立表格式释法析理调解模板,将蓝田本土《吕氏乡约》传统精髓和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金句引入模板,有效指导调解工作。

  三是落实“多元化”培训指导。根据不同调解力量,分别组织乡贤、村干部、镇妇联、基层调解委员会通过现场培训、视频讲解、参与旁听案件审理、学习常见纠纷典型案例等形式,向调解组织、调解员讲解矛盾化解依据、纠纷调处步骤,提升调解技巧和能力。近年来,玉山法庭共培训指导乡贤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累计200余人,指导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135起,组织交流、座谈30余次。

  三、办案+普法:前瞻治理,力促纠纷预防在早

  一是聚焦常见纠纷精准普法。对家事纠纷、劳务纠纷、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常见多发矛盾,开展法律知识普法讲座,提高弱势群体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是立足巡回办案现场普法。将普法向“矛盾纠纷”延伸,通过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现场观摩等形式,实现普调结合。在巡回审判现场通过事中明法、事后析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调解解纷的优势,当遇到相同、类似的纠纷时,首选调解解纷机制。

  三是注重在线宣讲多维普法。法庭干警走进陕西农村广播《法官说法》、座谈“蓝约说”栏目、录制普法小视频等,开展全面普法。通过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广播、短视频,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多期被中央、省、市多级媒体采编推送,社会效果良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4号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大满人民法庭

立足指导调解职能  打造“四化”品牌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大满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四化”调解工作法(以系统化为基础、智慧化为保障、群众化为核心、服务化为目标),汇聚各方力量做实法庭指导调解职能,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2021-2023年,法庭新收诉讼案件年均下降42.73%,年均减少案件465件,调撤率达82%,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12%,逐步实现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的根本性转变。2023年5月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以系统化为基础,实现联防联治

  成立“法庭+N”服务站,构建“一庭两所一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乡镇综治中心)常态化联动调解格局,对突发矛盾、重点案件联合分析研判调处。坚持“党建+服务”理念,联合乡镇和村级党组织设立13个“党员解纷岗”,3个“党员解纷队”,结合“主题党日”“庭村共建”等活动开展上门立案解纷、包村普法宣讲、现场释法答疑等活动。按照1名法官或助理指导多名人民调解员的“1+N”工作模式,组建4个诉调对接团队,实现第一时间诉前解纷、接诉转调。建立非诉解纷成效每月排名、涉诉情况每季通报、重要案件专项报告机制,以“司法大数据”助推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前端防范、源头防控工作责任。

  二、以智慧化为保障,实现智慧治理

  建设法庭诉讼服务站、“共享法庭”等平台,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镇、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推行网上调解、网上确认等便民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强化数智赋能,借助微信、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平台,“指尖调解”“在线审理”案件1200余起,占办案总数的80%以上,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0天。建立38个“掌上法官服务站”微信群(一村一群),全天候受理群众诉求,发布典型案例、法律常识、微视频50余条,解答群众咨询100余次,实现一对多“呼”“应”结合。

  三、以群众化为核心,实现合力解纷

  统筹各方力量,发挥群众特长,打造最强外援先锋团队。聘请38名乡贤、“五老”、村“两委”班子等为兼职调解员,建立“能人”资源库,发挥他们在亲情、威望、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优势,以民主自治+亲缘互动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成立“全国道德模范陈宗新”“老支书”等调解工作室,组织辖区好婆媳、五星文明户等参与调解,将法律适用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多元化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依托村行业调解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群体,用“中立者”视角为纠纷双方提供专业化参考意见,有力促成非诉解纷。2021年以来,依托辖区群众力量诉前化解纠纷400件,成功率达75%,成功率年均增长10%。

  四、以服务化为目标,实现已未并治

  发挥法庭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优势,坚持前端与末端并抓、未病与已病并治。积极打造“巡回法庭”“假日法庭”“背包法庭”等特色调解品牌,由当事人决定开庭时间、地点,通过到乡村大院、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把百姓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深挖内部潜力,发挥干警特长优势,设立“简案速裁岗”“婚姻家事岗”“涉农权益岗”“经济纠纷岗”“巡回审判岗”,按照矛盾纠纷类型实行专业化“靶向”审理调解,2022年法庭辖区打造无讼村(社)共计12个,占比32%,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纠纷解决、判后答疑、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定期下沉村社深入了解辖区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点,对个案纠纷第一时间现场调处和精准化普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通过“普法赶集”发放典型案例12余份,到机关、学校、村社开展“法律八进”24场,营造“事事懂得礼让道理,处处彰显和谐精神”的浓厚氛围。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

打造司法特色品牌  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底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老贾来了”特色调解品牌 ,创新“3+3+3”基层解纷机制,“小法庭”撬动大治理,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底色。2023年以来,老奇台人民法庭化解“三农”纠纷388件,群众满意度100%。

  一、源头把控,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老奇台人民法庭辖区面积约1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3万人,主要审理涉10个乡镇的民事案件及涉县域金融案件,负责江布拉克景区巡回审判工作。

  一是打造“老贾来了”调解品牌。2023年以来,“老贾来了”团队通过集中培训、个案指导、观摩学习等方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70余次,依托“微信调解”便民优势调解纠纷230件,依托律师调解专业优势调解纠纷125件,依托院内“大棚调解”亲民优势调解纠纷80多件,一杯暖心茶让当事人说出心里“憋屈话”。

  二是打造“法庭+N”调解网格。以奇台县人民法院“398”大调解机制为引领,组建以人民法庭为纽带,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乡镇站所和村人民调解组织为主要力量的纠纷调解“朋友圈”,邀请德高望重人士、乡贤达人、爱国宗教人士加入调解组织,每月向乡镇有关调解组织委派案件先行调解。2023年以来,向乡镇有关调解组织委派案件547件,调解成功271件。

  三是打造“三段递进”调解方法。将辖区纠纷划分片区,由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乡镇、站所组织调解,仍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律师进行联调。2023年以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7%。每月将案件类型、成因分析研判后通报至各调解组织,做实源头预防。发挥“万人起诉率”考核杠杆作用,月联席会议通报各乡镇、村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综合治理考核,激发乡镇和人民调解组织敢作善为。

  二、创新举措,提升能动司法为民服务

  一是“金麦穗”品牌专解涉农纠纷。以创建“金麦穗”品牌为抓手,发挥各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开通“三农”纠纷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土地、涉农资及涉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纠纷。

  二是“田埂子”里开展以案说法。每年春、秋两季为土地纠纷高发季节,人民法庭法官踩着“田埂子”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农牧民知法守法用法。2023年以来,开展集中宣讲8场次,集市宣传20场次,土地纠纷同比下降25%。

  三是“建议书”中规避种植风险。2023年以来发出多份“三农”领域司法建议,针对无人机喷洒农药致邻地农作物受损纠纷多发现状,向农业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规范无人机操作使用;针对滴灌带产品质量问题,向质监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规范80余家滴灌带厂生产经营,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三、积极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动力更强

  一是共建共治护平安。通过共建共治、联防联控的“三农”纠纷数据常态预警机制,强化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人民法庭对辖区10个乡镇的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指导,在引导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的同时,对接做好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自2022年3月至今,与各乡镇相互配合化解纠纷475件,诉前化解219件。

  二是司法服务上“云端”。农忙时节,通过微信等移动互联平台将双方和特邀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聚“线上”,通过“线上”调解,“线上”送达,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方位智能服务,全流程无纸办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2023年以来“线上”模式多元化解纠纷356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三是法治理念润民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纠纷调解,弘扬法治文化,采取“互联网+”模式,编发司法为民系列故事23篇,制作短视频5部,其中《老贾来了》荣获全国第十届“金法槌”短视频一等奖,“金麦穗”调解模式走进《中国审判》,江布拉克景区调解登上《人民日报》,《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等故事在古城民间相传,成为化解纠纷的样板。

  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篇

  【案例236】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抓前端推农事合规 治未病促乡村振兴

  【案例237】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育苗工作法指导调解 宁心调解圈赋能苗业

  【案例238】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共建共治 推动涉渔纠纷专业化解

  【案例239】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小岗村人民法庭:推动产业园内纠纷就地化解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240】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人民法庭:推动做实专业化调解 打造道交诉源治理新阵地

  【案例241】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唐江人民法庭:聚焦家具特色产业 搭建行业调解新平台

  【案例242】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打造“全流程”调解新模式 促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案例243】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观沙岭人民法庭:深耕诉源治理 “面线点”三位一体 推动司法服务金融迈向新台阶

  【案例24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人民法庭:以特色法庭建设、专业化审判为抓手 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案例245】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廿里铺人民法庭:“睦邻”调解物业纠纷 联动共促诉源治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6号

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

抓前端推农事合规 治未病促乡村振兴

  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位于新民市东南部,辖区面积5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粮食蔬菜种植和畜牧鱼类养殖产业发达,是东北最大的蔬菜产销对接集散地和北方淡水鱼销售集散地。大民屯法庭立足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未病先防”工作理念,探索“六全六员工作法”,全力化解农业生产销售领域矛盾纠纷,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被评为辽宁省第一批“五化”和示范人民法庭。

  一、参与基层治理,多元联动排查“治未病”

  一是扩展基层联动覆盖,完善涉农前端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有效开展“四所一庭”协同联动,广泛联络人社、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职能部门,畅通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渠道,服务保障辖区农村农业发展。2023年联动开展化解工作5次,集中调处涉农纠纷30余起。

  二是构建立体解纷网络,推动司法资源下沉。与辖区5个乡镇、75个行政村建立纠纷联调联动工作机制,设立3个“法律工作站”,构建“村治保主任+驻站法官”+“村委会+法庭”+“人民调解员+速裁法官”的三维立体解纷网络,大力推行上门调解、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走到群众身边“望闻问切”。2023年,辖区前端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成功调处300余件,有效防止2起“民转刑”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探索“六全六员工作法”,积极服务无讼乡村建设。系统提出“全面倾听群众呼声,做好民意诉求收集员;全面进行矛盾排查,做好纠纷平息调解员;全面提供法律咨询,做好诉讼活动服务员;全面指导人民调解,做好多元解纷协调员;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做好提升理念引导员;全面助推守法守纪,做好示范引领模范员”的工作要求,大力推动辖区无讼村居建设,目前辖区已建成“无讼村”25个。

  二、加强调解引导,司法指导支持“强疗效”

  一是探索完善先行调解机制。认真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加强释明引导,推动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化解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及征收补偿等9种特定类型纠纷。2023年推动人民调解成功化解纠纷300余件,有效减少诉讼增量。

  二是司法保障调解协议履行。依法开展司法确认、适用督促程序,积极倡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就包含金钱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申请支付令,切实保障调解协议得到履行、当事人合法债权及时实现。2022年以来,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近百件,发出支付令39件。

  三是加强指导人民调解针对性。从常规性法律知识到类案调处指引,积极开展定期分类指导,坚持每季度组织调解员集中培训1次。协调农业协会开展权利义务评价,为涉及农业技术标准的矛盾纠纷调处提供科学、准确的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指导人民调解在农业产业发展领域规范、专业的开展化解工作。

  三、服务涉农主体,建设法治乡村“防复发”

  一是建立高危主体名录,开展涉农隐患排查。重点关注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已建立包括13个种粮大户在内的高危主体名录,通过立体解纷网络进行农产品销售安全合规审查和经营风险分析指导,2023年集中排查化解水产品买卖隐患200余起,有效防范大宗农产品交易风险,维护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关注涉农重点领域,积极实施法治帮扶。深度调研走访辖区农业产品交易集散中心,收集整理农业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制作发放涵盖种子交易、农业种植、农产品买卖、物流运输、产品质量等农业经营领域常规案例解读以及各类合同订立要素指引的《涉企纠纷问答100问》,配合交易主体座谈会现场答疑,助力农产品交易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效维护农业主体合法权益。2023年召开座谈会21次,为市场主体提供建议方案30条。

  三是深入田间地头,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入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依靠“地缘”“人缘”发挥庭审示范作用,“防未病”抓早抓小抓苗头,“治已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有效提升村居法治建设水平。2003年,大民屯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30余次,及时发现并成功化解纠纷70余件。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7号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

育苗工作法指导调解  宁心调解圈赋能苗业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辖区以苗圃种植为特色。近年来,永宁人民法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法润乡土”司法品牌和“宁心工作室”调解平台,形成指导调解“育苗工作法”,打造体现苗木特色、贴合苗农生活的“宁心调解圈”,为苗木经济赋能。四万多亩苗田带来年均3亿多元可观收入,产业从单一苗木繁殖向园林绿化、旅游景观等多业态发展,以高质量转型带动群众富裕富足。

  一、控源选苗,搭设指导架构

  一是打造指导调解中枢。依托“宁心工作室”,在所辖村居社区设立27个“宁心巡回工作室”,线上线下结合,通过法官有约、法官预约等方式做实指导调解。2023年,“宁心巡回工作室”接待苗农、苗企289人次,指导调解涉苗纠纷186件,调解成功152件,参与诉中调解30余次,为苗企和苗农挽回经济损失237万元。

  二是创设矛盾预警员。将辖区群众按每150-200户或者户数较少、苗农较集中的小组划分为1个微网格,从中选聘矛盾预警员101名,随时反映涉苗纠纷动态,协助网格员、调解员调解。2023年,预警员反映涉苗纠纷信息262条,实现诉前化解200余件。

  二、结对育苗,提升调解能力

  一是结对联络,定向指导。深度融合“法官进网格”“大走访”工作,结对法官走进田间地头、苗木市场定期巡回指导人民调解,邀请结对调解员旁听庭审,传授调解技巧。2023年,开展涉苗纠纷现场调解培训指导26次,邀请相关人员旁听庭审40余次。

  二是首联负责,全案跟进。首次对接的法官对相关纠纷进行调解指导,如调解不成则由该名法官直接负责案件审理。就某涉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员主动联系结对法官寻求调解指导,调解不成立案后,结对法官在前期调解基础上,邀请调解员共同参与案件审理,最终妥善化解,厘清因苗木生长导致村落土地分界模糊问题。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和《人民法院报》宣传报道,改编的微电影《林里》获评第十届“金法槌奖”微电影类三等奖。

  三、联动移苗,充实调解力量

  一是“法庭+苗业协会”联动。延伸苗业协会合作,做实行业性调解;吸收苗木专家、具有威望的苗木合作社负责人加入特邀调解员,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宁心调解圈”。目前,人民法庭有涉苗纠纷常驻调解员1人,特邀调解员8人,1人获评市先进人民调解员,多人获评区十佳调解员。

  二是“法庭+办所居委”联动。与综治办建立研判会商机制,每季度报送涉苗纠纷动态。与派出所建立联合调处机制,共同走访排查,双向预警通报重大涉苗隐患。与司法所建立调解联络机制,共同指导管理矛盾预警员、调解员。围绕“无讼村居”创建,指导组建以“五老”人员为主体的村居委调解团队,服务“苗耕”“苗经”“苗旅”,做到“小纠纷不出村”。侯冲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青山村被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四、深耕护苗,巩固调解成果

  一是优化工作流程,开设“绿色通道”。对辖区涉苗纠纷优先办理、优先调解、优先确认。坚持“三个便于”原则,依托“融合法庭”将案件审理搬到田间地头,现场查勘与开庭调解相结合。2023年,审结涉苗纠纷司法确认案件46件,巡回审判、调解83次。

  二是延伸司法职能,预防纠纷复发。主动深入林业场站、苗木合作社、种植基地等开展法治宣讲,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打造标准苗木种植示范基地、精致家庭农场515亩。对于审结的涉苗纠纷,指派专职专人回访跟踪,及时了解案件成效、群众满意度及履行情况等,排查复发风险。2023年,人民法庭走访辖区重点苗企、合作社、家庭农场38次,开展涉苗普法讲座8场,旁听群众300余人次,发放便民联系卡、法律宣传单500余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8号

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

共建共治 推动涉渔纠纷专业化解

  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地处舟山群岛东北部,是我国最东边的海岛人民法庭,辖区万亩贻贝养殖基地被称为“海上牧场”,是中国首批受欧盟保护的地理标志之一。嵊山人民法庭主动融入海岛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构建涉渔纠纷专业治理格局,协同就地化解渔业生产、水产养殖等各类纠纷,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出岛。近年来,辖区民事纠纷成讼量每年稳定在50件以下,指导专业解纷等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经验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浙江日报》等媒体报道。

  一、共建海岛治理体系,织密涉渔纠纷调解网

  坚持党建引领,聚焦庭所共建、三级联动、资源共享,推动涉渔纠纷化解体系融合互促。

  一是横向依托“庭所共建”,推动渔业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由镇党委牵头构建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人民法庭与边防、综治、渔农办、工会、劳动保障等协同联动,定期排查辖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纠纷适时会商、矛盾联防联控。

  二是纵向借助“百年渔场调解中心”,实现矛盾化解三级联动。推动构建“一般纠纷村社归口调、疑难纠纷部门联合调、重大突发纠纷镇百年渔场调解中心组织调”的涉渔纠纷大调解格局,按矛盾纠纷类别明确联合调处责任单位,夯实三级联动基础。2021年以来,“百年渔场调解中心”组织化解各类涉渔重大纠纷80余件。

  三是深化“多跨协同”,探索渔区治理新路径。融合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乡镇综治平台、派出所指挥室等平台数据,建立涉渔纠纷递进化解“五级”网络体系,对在站、场、码头发生的各类纠纷,以“及时录入、精准识别、分流推送、逐级化解”形式,实现“纠纷就近解”,提升化解实效。

  二、共促海岛治理效能,凝聚渔区行业自治力

  紧扣“无讼”理念前移关口,为渔业自治能力提升,提供全方位调解指导。

  一是引导渔民自我治理。以海上牧场调解室、贻贝产业特色共享法庭为平台,广泛吸纳养殖大户、乡贤、“渔嫂”等渔业力量,共同参与涉渔纠纷化解。2021年以来,海上牧场调解室化解涉贻贝矛盾纠纷72件。

  二是深挖海岛解纷力量。聘请有威望的党员、“船老大”为特邀调解员,形成“流动调解船”等“海陆联盟”,把解纷触角延伸至海上、渔船及牧场。在村社书记中培育渔业“法治带头人”,提升基层组织化解纠纷能力,实现渔业纠纷海上解、就地解。

  三是提升渔业治理效能。全面升级“法官+服务”金名片,以每月定期走访和共享法庭实时在线交流的形式,常态化联系行业协会、养殖户,提供贻贝买卖要素审查、法律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开展针对性指导。在贻贝养殖中,面对环保浮球升级引发的质量纠纷,通过走访养殖户和浮球生产企业,就行业质量标准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浮球生产行业标准、生产厂家明确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消解纠纷。

  三、共享海岛智治成果,做优海岛解纷大服务

  立足渔区生产规律及岛民实际需求,提供纠纷化解、诉讼服务等便利,形成海岛渔区特色解纷模式。

  一是数字赋能打造“线上”离岛调解平台。针对海岛交通不便、岛民智能技术运用能力弱等现状,推进“E讼服务”等数字应用,通过分布在三个岛上的12个服务点位,打造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离岛解纷“线上”平台,构建成本最低、用时最少、效率最高的离岛调解模式,帮助渔区居民足不出岛纠纷云端解。2021年以来,提供涉渔涉海跨域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等服务500余次,协助线上化解海事、渔事等纠纷200余起,近年来人民法庭办理的涉渔案件调撤率保持在75%以上。

  二是发挥巡回审判以案指导解纷功能。尊重渔业生产规律,适应性调整“日常”工作时间和“常规”工作地点,探索利用伏季休渔期渔船归港、夜间渔民返航等时间节点错峰开庭,主动上码头、登渔船、进桁地开展巡回审判,在“候潮开庭”“船头审案”中向渔民群众普法,培养自我解纷法治意识。

  三是因海制宜创新“1234调解法”。针对渔区多发案件类型,创新“1234调解法”,分类打造一个调解思路、两种调解方式、三维疏导角度、四情调解力度,逐类辅导,提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涉渔纠纷预防化解专业能力。人民法庭根据纠纷成讼情况制定《贻贝买卖合同签订指南》,并印制成册供全域贻贝养殖企业参考。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9号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小岗村人民法庭

推动产业园内纠纷就地化解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小岗村人民法庭以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小岗村命名,辖区覆盖6个乡镇、86个行政村,面积910平方公里,人口26万人,内有安徽省最大的硅工业园暨凤宁现代产业园。凤阳县是著名的“石英之乡”,丰富的石英砂资源覆盖面积达80平方公里,远景储量在100亿吨以上,其中二氧化硅含量达99%以上,储量、品位和开采价值均居全国第一位。福莱特、亚玛顿、南玻等一批头部企业落户凤宁现代产业园,与凤玻、确成硅等企业形成集聚。小岗村法庭始终秉持着“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做实纠纷调处指导工作,搭建解纷平台,推动纠纷在产业园内化解。近三年来审结各类案件1200余件,2020年荣获“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建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于萌芽

  一是构建纠纷精准定位机制。针对矛盾产生具有随机性、多频性特点,搭建“乡镇-街道-社区-园区”沟通联络机制,将辖区6个乡镇、86个社区、行政村和相关园区企业全部纳入多元解纷工作网络和矛盾预警系统。

  二是搭建第一时间响应解纷机制。法官引导一线网格员及时发现化解纠纷,如遇到处理不了的纠纷时,网格员便通过“三进”平台联系法官,使得法庭第一时间掌握纠纷动态,及时发起或提供工作协作,专业引导、及时调处,共同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深化辖区“重大事项咨议机制”。聚焦淮河干流整治、花园湖行蓄洪区工程、园区土地房屋征收等重大工程、重要工作,对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以参加党政联席会议、专项会议、会商咨询等方式提前介入,协助提高行政行为质量效率。2023年以来,法庭列席乡镇、园区管委会重点会议21次,接受工作咨询25次,现场化解群体事件8起。

  二、强队伍,夯实多元解纷根基

  一是以法庭为中心,建立服务辖区企业矩阵。成立涉企案件审理专业审判团队,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理论知识实时更新,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以调解员为补充,多维度促进案结事了。有1名调解员常驻法庭,2023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51件。从院校、社区选聘7名具有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人员担任陪审员,适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培育良好家风、民风、乡风。组织开展辖区人民调解员专业培训6次,通过定期培训以及观摩法官调解等方式,提升调解员工作水平。

  三是以联动为抓手,推动解纷力量全覆盖。以法庭为基础(“1”),联合乡镇政府、司法所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专业行业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X”)共同参与“1+X”联动网源头解纷机制。与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建立家事案件调解中心,共同做好案件办理工作。2020年以来,妇女工作者和心理专家参与办理家事案件51件次,形成家事调查报告16份。

  三、聚合力,以“善为”促“善治”

  一是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积极提高案件审判附加值,设置“庭审教育”环节,针对查明的当事人违法、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当庭批评教育,作出否定性评价,当事人当庭认错或者表态率达100%。

  二是提升条线审判质效。2023年,运用巡回审判,推动涉企商事案件快速、高效办理,审结商事案件350余件;推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对涉及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行政补偿等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行政争议案件,化解纠纷15件;助推破产企业出清,推动凤宁现代产业园内某橡塑公司招商引资合同解除等遗留问题一并解决。

  三是开展“滴灌式”精准普法。针对辖区企业“急难愁盼”,定期对涉诉企业进行回访,为企业量身定制《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防控》等涉企纠纷宣传手册5期,发放3000余本。坚持“法律套餐”、信息“馍馍”每案推送,2022年以来,累计派发达5000余份,深受当事人欢迎。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0号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人民法庭

推动做实专业化调解  打造道交诉源治理新阵地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于2021年1月成立“南昌市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南昌市交通事故多元解纷中心”,集中调处南昌市8个中心城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做实道交领域纠纷专业化调解,交通事故纠纷就地化解率和诉前调解率逐年上升,2023年所辖区域交通事故纠纷涉诉率首次呈现下降趋势。先后获得全省市域治理现代化“创新实践案例奖”“全省优秀法庭”等省市荣誉5项。

  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融入源头解纷格局

  一是建立调解联动协作机制。市委政法委牵头出台《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在线集约集成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法律工作者等解纷力量,对不同阶段纠纷分工协作,人民法庭助力、指导、支持各类解纷力量发挥作用,推动凝聚纠纷化解合力。

  二是做实做优专业调解中心。“南昌市交通事故多元解纷中心”是市综治中心所设专业性调解分中心,江西省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5名行业调解员轮值法庭,另吸收3名特邀调解员及2家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进驻,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诉前解纷服务。

  三是强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指引。协调推动8个中心城区交警大队或综治中心设立调解点,与各区事故处理中队、司法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调解点公示非诉讼纠纷解决流程、优点以及调解员名册,印发《先行调解告知书》,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三年来,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5567起,调解成功3337起,调解成功率近60%。

  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一是推动做实人民调解。支持各区司法局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退休政法干警、社区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担任人民调解员,派驻各调解点就地接收调解申请,将调解效果纳入考核,进入执行程序的调解案件列入负面清单。诉前调解团队常态化组织调解员培训、业务指导,做好诉调对接等职能。

  二是推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广法保联动合作,指导16家保险分支机构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依法提出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应裁判尺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保险行业参与诉源治理相关数据,提出工作建议,促成调解标准统一。三年来,涉保险行业道交案诉前调解率平均每年上升近5个百分点,2023年平均调解率突破60%。

  三是强化调解工作法治保障。打通司法确认对接线上平台,各调解点人民调解员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一键推送申请司法确认,已受理司法确认案件966件,确认有效960件,有效率达99.38%。规范鉴定前置,吸收16家鉴定机构进驻“道交一体化平台”,培训人民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主持诉前鉴定流程、鉴定意见出具后的赔付试算等。人民调解员共完成诉前在线委托鉴定1124件,鉴定后调解成功率超80%。

  三、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实现政通人和解纷效能

  一是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对纠纷类型、特点及成讼原因进行大数据研判预警,发布涉保险案件白皮书。针对超标电动车安全治理、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警示、规范保险理赔流程等发出司法建议书17件,反馈率和采纳率100%,相关部门因此开展大型专项整治活动3次,制定整改措施16条。

  二是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制发停运损失、涉刑案件、脱保案件、交通事故证明等常见多发类型案件《诉前调解指引》,实现一类目一指引。定期向各调解点刊发《道交类案典型案例选》,引导参照示范案例解纷。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联合人民调解员深入交通事故发生率高、涉诉率高的城区开展普法宣传、释法答疑。在官微开设“道交法律小讲堂”,每周更新典型调解案例,联合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律宣传周、金牌调解员访谈以及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庭司法调解风采的大型直播活动3次,普及调解优先理念和诉前解纷优势。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1号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唐江人民法庭

聚焦家具特色产业 搭建行业调解新平台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唐江人民法庭围绕辖区家具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搭建“泛家居行业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园区法治服务工作站”,依托“双进双促”工作机制全覆盖进站进群,强化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将行业解纷做深做细,诉源治理做好做实,诉调对接做优做全,全力搭建“烦事优解˙诉事优办”新机制。2023年,人民法庭处理涉企纠纷同比下降13.1%。

  一、立足预防,搭建“一站式”行业调解新平台

  坚持预防在前,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联合区工商联、市场监管局、家居服务中心、家具协会在家具集散地设立“泛家居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充分发挥区工商联服务中小企业、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市场、家居服务中心对接落实政策、家具协会联系企业的优势,由人民法庭指导,各单位派员常驻中心实地化解矛盾纠纷。中心聘请3名本地籍外地律师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将“一站式”便捷司法服务前移,搭建行业调解实质化运行平台,构建行业多元解纷协同机制。人民法庭组织行业调解员常态化开展调解技巧、法律知识、企业合规专题培训,并对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激励。2023年,中心共化解矛盾纠纷1641起,其中通过远程视频成功化解543起,接待群众咨询1763人次,开展专题培训23次。

  二、立足调解,创建“一体化”诉前调解新机制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贯穿预防化解工作始终。推行“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解决、一次性到位”工作方法,在唐江、龙华家具集聚区设立“园区法治服务工作站”,加强与当地矛调中心、诉源治理中心衔接协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推动“两所一庭”治理领域信息共享,通过上门调解、巡回审判、公开审理、普法宣传等方式,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依托区委政法委开展“双进双促”专项活动,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全覆盖进乡镇综治群、村务公开群,与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村居委会等建立联动机制,对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给出化解最优方案,2023年联合化解矛盾纠纷156起。择优聘请12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居委会工作者、退休职工、乡贤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每季度组织调解员深入辖区开展调解业务技能比赛,激发调解能手工作积极性,其中特邀调解员朱同友“背靠背”调解、特邀调解员伍卉“不厌其烦、以心换心”方法等赢得群众高度认可。

  三、立足法治,形成“全链条”诉调对接新模式

  坚持把行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立足依法自愿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受理、及时判决。完善“诉前引导——纠纷调处——司法确认——诉讼断后”全链条诉调对接模式,实现“一窗进、多元调、可跟踪、有闭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涉企案件,分流至特邀调解员和行业、商会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调中有判、判中有调,力促既解案结、又解心结。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则及时转立案,简案由速裁审判团队快速审理,依法简化诉讼程序,推行庭前调解或一次开庭审结,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下辨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对错,从根本上定分止争、实现和谐。做实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举证、执行风险,以及滥用诉权、恶意诉讼、无理缠访闹访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2023年,人民法庭成功化解多起涉众型纠纷,调解自动履行率达78.6%,案源治理、执源治理取得实效。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2号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

打造“全流程”调解新模式 促推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2021年5月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全流程”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实质化解纠纷。2022年,辖区用工主体增加近2万户的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总量下降30%,调撤率升至45%,发改率降至2.7%,实现零上访,为辖区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调解指导覆盖“全流程”,诉源治理形成闭环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劳动争议“萌芽、诉前、诉中、判后”四个阶段积极履行支持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打造调解指导“全流程”,形成诉源治理闭环。

  一是职能向前延伸,消解劳动争议于萌芽。“走出去”加强解纷指导,主动宣讲劳动法规,对用工风险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帮助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内部调解机制建立。把企业家、高校毕业生、部队转业人员“请进来”,邀请观摩庭审,召开座谈会,培育和谐劳动关系与理性维权理念。累计印发《劳动争议知识问答》《劳动争议诉讼指引》等宣传手册5000余份。

  二是端口前移个别指导,化解劳动争议于诉前。端口前移至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阶段,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引领与指导。提前介入重大群体性案件的诉前调解,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与仲裁委员会、调解组织协同联动,将劳动争议化解于诉前。

  三是诉中业务指导,穿透式思维消除衍生诉讼。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调解员善用穿透式思维找准纠纷根源,实质化解纠纷。

  四是判后跟进指导,司法建议预防同类争议。总结企业用工管理和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设不足,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预防和避免同类型纠纷反复发生。

  二、推动各类调解深度融合,多元解纷形成合力

  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促成各类调解机制深度融合、有机衔接,形成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推动“四调联动”,形成调解合力。打造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平台,实现企业调解、工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协作与联动,设立联络员,互相派驻调解人员,促推各类调解组织优势互补,形成解纷合力。

  二是统合“四轮调解”,保证调解成效。引导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首轮调解,指导工会进行第二轮调解,支持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第三轮调解,最后由法庭组织第四轮调解。辖区每年劳动争议总量5000件左右,在法庭指导和帮助下,经企业内部调解、工会调解、仲裁调解后,争议化解率达75%。

  三是聚合“四方力量”,释放调解效能。针对企业、工会、仲裁促成调解的纠纷,劳动法庭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分析反馈调解协议确认情况,放大调解示范效应,提升公众对调解工作的接受度与信任度。

  三、打造专业化调审团队,实质化解贯穿始终

  发挥专业化调解审判优势,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案件质效大幅提升,调撤率从劳动法庭成立前不到10%提至45%,同比二审发改率从20%降至2.7%。

  一是针对调解员组织专业化业务培训,增强调解技能。劳动法庭共有两个劳动争议专业化调审团队,定期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帮助熟悉审理思路;通过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制发常见纠纷指导案例,提高调解员专业化水平。

  二是聘请退休法官,充实调解队伍。自2022年起聘任省、市、区三级法院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司法经验,高效化解疑难复杂劳动争议。

  三是深入调研纠纷成因,做到案结事了。注重引导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查找纠纷成因,识别劳动者、用人单位真实诉求,综合考虑双方情况,由调审团队牵头制定“一揽子”调解方案,实质化解纠纷。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3号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观沙岭人民法庭

深耕诉源治理 “面线点”三位一体

推动司法服务金融迈向新台阶

  2021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观沙岭法庭(金融法庭)不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面连线、以线促点”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自运行以来截至2023年11月30日,法庭诉前调解立案26514件、调解成功16333件(含撤回15125件,出具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书1208份),调解成功率61.6%,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十分明显。平台建设成效得到省政协领导批示肯定,并获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月报推荐。

  一、“面对面”司法服务,提升前端预防精准度

  一是服务保障精细全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由院领导带队走访调研辖区金融企业,下沉“诉源”开展“订单式”司法服务,进一步找准服务辖区金融企业的着力点。2021年以来,召开或参与以金融风险防控、诉源治理等为主题的研讨会、座谈会30余次,现场征求金融企业对增强司法能力、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大司法供给。

  二是法治宣传精准到位。开展示范性庭审和调解,邀请同类案件当事人现场旁听,促进当事人选择和解或调解,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效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诉源治理调研,广泛宣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有益经验,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加大对防范电信诈骗、套路贷、非法金融保险产品普法力度,深入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送法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宣讲活动14次,推送公益广告、视频等28条,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

  二、“线连线”汇聚力量,提升矛盾化解专业度

  一是凝聚解纷合力。2022年6月,联合区司法局、区金融事务中心、观沙岭街道办事处共同制发《岳麓区人民调解化解金融矛盾纠纷工作方案》,成立金融矛盾纠纷调解室,开展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金融领域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截至11月底,依托“总对总”调解机制,畅通与湖南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长沙市岳麓区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工作站衔接渠道,分流金融案件1860件。优化与金融企业全覆盖的诉调对接机制,以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推行“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累计举办业务培训22次、培训人数200余人次。

  二是突出信息支撑。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造跨地域、低成本、高效率的线上解纷模式。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全部在线录入,一键完成人民调解平台案件委派。采用人脸、短信等信息手段核实当事人身份,对调解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现调解全程留痕,确保调解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

  三、“点对点”前移端口,提升司法保障贡献度

  一是突出重点治理。在矛盾多发银行机构成立驻银行诉源治理工作站,共建共治,在线通过人民调解平台申请司法确认,通过“驻点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进一步节约化解纠纷成本,实现“一站式”解决金融纠纷。仅驻三湘银行诉源治理工作站自今年7月正式运行以来,调解成功1066 件,标的额高达27477万元,纠纷化解平均时限缩短3天,单日最高完成司法确认21件。

  二是加强问题研判。针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向所涉金融机构提出包括完善签约流程、规范催收行为、降低综合费率、建立增量债权追索节点前置机制等建议30余条,推动实现风险源头防范。主动运用审判大数据预警金融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风险,及时与有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沟通,助力形成金融审判、行政监管、自主预防相融合的金融风险防范合力,提高纠纷解决效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4号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人民法庭

以特色法庭建设、专业化审判为抓手

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人民法庭充分利用集中审理全区道交事故纠纷案件优势,打造“类案专审”特色品牌,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构建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调解、专业化显著的“道交一体化”诉源治理模式,2020年以来,全区发生交通事故共33.8万件,经过全链条调解、分层过滤,进入法院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1.2%,源头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有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精准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构建全链条、分层过滤的“道交一体化”调解体系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与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及保险纠纷调解机构沟通协商,建设“道交一体化”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对各部门权责分工以及人力、物力保障等具体问题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全链条调解。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总结经验、研讨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难题。

  二是实行分层递进式调解模式。制定道交纠纷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实行分层递进式调解模式,交警在事故现场认定责任时,优先引导至保险理赔程序协商解决,推进绝大部分纠纷通过保险协商理赔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三方调解;调解不成的,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再组织调解。经过全链条调解、层层过滤,进入法院纠纷仅占交通事故总量的1.2%,且多为涉人身损害、停运损失等复杂纠纷。

  三是坚持全流程调解。遵循自愿原则,立案前由专业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织诉前联调,2020年以来成功调解1352件,成功率34.7%;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环节后,法官及法官助理亦组织调解,诉中成功调解1428件,诉中调解率34.2%,实现案结事了;通过判决结案2527件,仅占全区交通事故0.7%,有力促推源头治理。

  二、全力打造专业化、精细化调解员及审判队伍

  一是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与辖区司法行政、交警部门以及保险纠纷调解机构合作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在交警事故中队、沙井人民法庭设立调处工作室,作为联动对接工作平台,推进诉调对接向前延伸。目前调处工作室共有26名调解员,其中专业调解员25名、心理辅导员1名,有力提升调解员专业化水平。

  二是实行精细分工。涉及保险理赔的纠纷由保险行业调解员负责,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由心理协会特邀调解员进行疏导,其余纠纷交由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人民法庭认真落实指导调解职能,定期组织培训,积极派员指导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不断提升调解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与辖区2个街道司法所、交警部门调处工作室实现网上调解、司法确认对接,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

  三是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组建专业化审判队伍,规范办理流程,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建立健全评估鉴定前置及预分案机制,专门法官负责指导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等工作,提升道交事故纠纷审判质效。定期与交警部门开展业务交流,统一事故认定标准,道交事故纠纷上诉率、发改率均明显下降,精品培育取得较好成效,1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道路交通纠纷》。

  三、持续推进“道交一体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推进行业自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近年来发出司法建议4份,针对司法鉴定机构存在不规范行为等问题发出的司法建议获评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针对较多车主不知道停运损失不在机动车保险范围内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二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近两年深入各社区开展道交事故纠纷宣传20余次,通过巡回审判、媒体推送道交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推进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三是积极加强联合宣传引导。交警部门处理道交事故时发放“道交一体化处理机制”宣传卡,保险监管部门在保险单证、客服短信中提示保险行业纠纷调解途径,引导更多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针对涉骑手交通事故纠纷日益增多现象,联合交警部门开展骑手专项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力争源头预防矛盾纠纷产生。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5号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廿里铺人民法庭

“睦邻”调解物业纠纷  联动共促诉源治理

  物业纠纷往往具有涉案人数多、效仿性高、影响面广、风险性大的特点,妥善高效化解此类纠纷成为促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一环。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廿里铺人民法庭聚焦重点领域,以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物业纠纷类型为试点,不断创新升级多发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治理转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突击治理转向长效治理、单向治理转向多元治理的良好效果。

  一、聚焦现状成因,用好调查研究“金钥匙”

  2023年6月,青海某物业公司将金水湖畔小区的15户业主告上了法庭,一边是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卫生保洁、安全巡逻不到位等问题不满,另一边是物业公司无法收取物业费。物业管理关乎小区业主切身利益,但物业纠纷层出不穷,成为社会治理难点、痛点、热点。为有效解决物业纠纷频发的现实困境,廿里铺法庭组织法官深入辖区内物业纠纷多发的小区,走访物业公司25家、业主2000余人次,全面调查了解辖区内57个小区的整体情况,发现物业纠纷存在涉案人数多、群体性强、效仿性高、风险性大的问题。主要特点:一是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对立尖锐,业主普遍反映物业服务存在“质价不符”的情形,以卫生环境、设施维护、安全管理、供暖不达标为由拒绝交费,而物业公司认为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费导致服务质量下滑,拒交物业费与低质量物业服务陷入“恶性循环”。二是不少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自主解约、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理收费方式及标准等,业委会缺位导致业主相应合法权益无法行使。三是业务监管部门、社区等规范物业收费、服务监管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诉前化解物业纠纷合力不足。针对物业纠纷数量大、标的小、矛盾集中的特点,廿里铺法庭依托审判职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探索物业纠纷源头治理的可行途径,不断延伸司法触角。

  二、凝聚解纷合力,搭建多方联调“新平台”

  依托城北区人民法院在“大联调”体系建设中的成熟经验,积极协调争取区委政法委、区城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相关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联动支持,推动搭建物业纠纷多元解纷平台。2023年7月12日,“睦邻”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廿里铺法庭挂牌成立,党委领导、法院主推、多部门联动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正式建立并启动运行。针对矛盾突出、影响范围大的小区物业纠纷系列案件,由区法院、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联合前往小区上门开展现场联席会议。通过征集、归纳业主反映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现场解答,物业公司提出整改方案,并分解任务后由各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指导、监督、验收,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切实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交纳物业费的积极性。

  三、做实能动司法,激发高效解纷“新活力”

  在“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调解组织,特邀律师事务所、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入驻法庭,联合廿里铺镇人民政府,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为抓手,组织法官入驻镇政府“玉帛议事厅”“乡贤评理堂”平台,以问诊式服务,指导人民调解员依法调处纠纷、达成协议,努力让群众不出村就能体验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的司法服务。2023年9月1日,廿里铺法庭组织法官和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在金水湖畔小区联合召开现场调解联席会,现场征集问题、推行形成解决方案,物业公司承诺15天内整改完成。9月15日,举行第二次联席会,法官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听取业主反馈意见,检查整改情况,相关设施设备得以维护,卫生环境得以改善,业主代表对整改成果表示认同,同意交纳物业费。供暖期来临前,工作室集中攻坚供暖服务纠纷,深入多个小区召开上门协调会,通过摸排数据、现场调查、谈话物业、联系业主等多方沟通协调,人民调解员及法官现场解读《物业管理条例》、释法答疑说理、告知空置期停暖办理事宜等对案涉小区千余件供暖案件进行联调化解。供暖服务案件经调解已交纳费用226户,履行金额达866277元,达到“调解一件,化解百件”的良好效果。

  “睦邻”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通过物业纠纷动态排查、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调处,以点带面,逐步建立特邀调解、联合调解、司法调解多层次递进式纠纷化解机制,共登记物业纠纷案件1800余件。调解办理1000件中实际履行835件,履行金额162.64万元,带动化解涉及业主拒交欠交物业费潜在纠纷8000余起,为逐步实现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打开了良好开端,形成人民法庭助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有益探索。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