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腊月廿七,一大早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的财务赖晓玲提着两袋现金急匆匆地回到了单位。“抱歉,久等了,年底取钱的人太多了,这是你们要的20万元。”
正在核对执行款的书记员陈佳希利索地接过来,这是今天要发放的执行款现金。
“辛苦了,佳希清点一下,马上出发!”执行局负责人钟志明说道。
钟志明正准备带队前往某通讯公司,开展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执行款集中发放。因部分工人不熟悉线上支付,此次执行款发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17年,某通讯公司因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陷入停业状态,公司员工接连不断提起劳动仲裁、诉讼。2019年至今,惠城区法院陆续受理该公司劳动纠纷案件81件,案件涉及包括53名残疾工人在内的379名工人,涉案工人的工资、经济补偿金高达2600余万元。
在执行程序中,虽然工人工资可优先受偿,但经济补偿金属于普通债权,按照当前的分配方案,通讯公司清偿优先债权后,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工人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组织召开了多次债权人会议,与享有优先受偿份额的债权人进行沟通,向他们解释优先解决工人的困难能够有利于其他债权的实现。终于,部分债权人愿意放弃优先受偿份额,用于支付涉案工人经济补偿金。
执行团队来到了一个老旧厂区,钟志明远远看到十几个工人正成群站在办公大楼的门口,脸上满是藏不住的兴奋。
“总算把你们给盼来了。”一下车,工人代表华某就紧紧握住了钟志明的手。
“这次我们会在现场给部分工人发放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其他人的执行款我们也会在这两天安排发放,过年前一定给大家打到账上!”钟志明说道。
随即,执行干警逐一核对申请执行人的信息,工人们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后,执行款当即发放。不到半个小时,现场的执行款就发放完毕了。
此次共集中发放执行款417万元。自此,该公司系列案件已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1800余万元,其中全体残疾工人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在本次集中发放中已全部清偿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