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从“手头没钱”到全额还款
2023-10-20 10:29:02 | 来源:鹤山市人民法院 | 作者:黄苑桦
“法官,李某主动将货款一次性全转给我了,没想到能这么快!”近日,某饲料公司负责人向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报喜。
原来,鹤山法院在一起涉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后,在短短5天内便帮助申请执行人顺利索回了被拖欠的货款。
一年前,被执行人李某向饲料公司购买了一批饲料,但收货后却迟迟未支付货款,在数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饲料公司便将李某诉至鹤山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同意在7月和8月分期向饲料公司支付货款。然而协议签订后,李某又有了另外一套说法,“现在手头没钱,资金周转不来,9月中旬再说吧”!眼见承诺时限已至,李某仍未按时履行承诺,这让饲料公司负责人甚是心急。面对法院的提醒督促,李某也是一副“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屡次企图躲避偿还债务。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鹤山法院立即启动“预执行”程序,在进入强制执行前,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告知其若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一系列不利后果。
“李某,你若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费等额外费用,还要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到时候你坐飞机、搭高铁都成问题了……”
“哎呀,这可不行,我做生意可不能被拉失信黑名单呀!这次我一定还钱!”收到通知书后,李某赶紧给法院打去电话,表示马上筹款偿清债务。
5天后,李某依照协议约定把所欠货款转账给饲料公司,于是便有了开头令人欢喜的一幕。
案结更要事了。近年来,鹤山法院积极探索执前督促程序,通过自动履行提示、执前督促履行、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等“微举措”,从源头上减少进行强制执行的案件,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