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梁军)近日,被执行人马某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后,主动来到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央求执行法官帮忙联系申请人湖北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和解,并偿还拖欠货款40万元,促成该案顺利执结。这是该院开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一个缩影。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既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侵蚀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枣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为了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该院以提高案件执结率为先导,握紧“拒执罪”这把“利剑”,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该院把对拒执罪的追究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积极向市委政法委专题汇报,争取最大支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构建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努力破解“执行难”顽疾;坚持公诉自诉并重、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区别对待,引导当事人作出正确选择,积极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熊某与杜某、张某、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能力拒不执行。法院遂将该案材料及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慑积极认罪,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全部兑现了赔偿款58万元。综合案情,法院遂作出从轻处罚。
牵牛要牵牛鼻子,打蛇要打七寸处。该院坚持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让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感受到“痛”,同时警醒持有观望、规避、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被执行人亢某将相关房地产卖与他人,所得款项挪作他用,拒不履行应付工程款346万元,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鉴于亢某抗拒执行的主观故意明显,法院把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亢某被抓获后,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拒执案件,该院执行法官及时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并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王某与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被执行人赵某既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法院以赵某涉嫌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未予立案后,法院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申请人王某反馈并做出释明,引导其走自诉程序。在自诉案件审理中,被告人赵某迫于即将面临牢狱之灾的压力,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付清赔偿款7万元,取得了自诉人的谅解。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该院强化宣传引导,切实扛起打击拒执犯罪的责任担当。一方面利用“两微一网”、报刊、新媒体等多方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对外发布打击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扩大影响,震慑拒执被执行人。另一方面组织干警适时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就“拒执罪”及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意识,努力营造社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
数据显示,自2022年以来,该院共排摸梳理涉嫌拒执犯罪案件50余件,移交刑侦案件43件,引导自诉案件3件,结案12件,和解1件,执结标的额371.07万元。
执行工作是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枣阳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枣阳法院将持续发力,强化强制措施运用,保持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的高压态势,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