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而诉前调解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直将“枫桥经验”进一步运用到营商环境中,扎实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全力促进涉企案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减轻企业诉累,节省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持续营造高效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金瑞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据悉,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2月18日期间,原告宜春某建筑劳务公司(以下简称原告)陆续向被告宜春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提供级配碎石,双方对单价进行了约定,对供货数量予以签字确认。经结算后被告只支付部分货款,尚欠原告货款12万余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均未果,故原告诉至袁州区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为了能更好、更快地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同时,邀请乡镇调解委员会参会与本次案件调解。
在多方努力下,被告意识到拖欠货款的行为不妥,原告也理解被告的经营困境,同时也看到了被告想配合还款的诚意和决心,自愿放弃对被告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会按协议约定时间将所欠货款全部付清,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工作齐声点赞。
袁州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优化营商环境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和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发展困难和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省时、省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用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