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就家事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夏卫萍 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家事案件执行不仅要追求个案顺利执结,还要兼顾案件背后亲情血缘、身份以及人格关系的修复和维持。近年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构建“执爱家”家事案件特别执行机制,成立“家事案件特别执行中心”,全力做好家事案件执行工作,实现了胜诉权益兑现与修复感情亲情双赢共赢多赢的目的。
一段令当事人落泪的短视频
几年前,聋哑人赵芳来到东台法院,将丈夫杨杰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最终,东台法院判决:准予赵芳与杨杰离婚,婚生子杨凡随杨杰生活,赵芳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
婚是离了,但是纠纷并未彻底了断。赵芳没有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而杨杰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幼子要照顾,仅靠他务农和打零工的那点收入,实在“捉襟见肘”。杨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赵芳支付抚养费。
此时的赵芳已经和聋哑人王晓刚组建了新家庭。而前夫杨杰以这样的方式出现,让赵芳无比的反感。执行干警了解到,赵芳并非不愿给付抚养费,只是身患残疾的她,没有固定工作,她和现任丈夫只能靠打工为生,收入并不稳定。
为了妥善化解该案,执行干警找到学校老师,录制了一段孩子学习、生活的视频。赵芳看到视频后非常激动、热泪盈眶。经过多部门联合劝导,赵芳放下了怨恨,同意先给付抚养费3300元。由于家中现金不足,现场参与化解工作的村委会主任明白赵芳的难处,表示自己为赵芳垫付相关款项。该案件在法官柔性司法以及村委会、学校等单位协助下得以顺利执结。
为形成家事案件执行合力,东台法院积极强化与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沟通合作,搭建家事案件执行解决平台。注重疏导引导,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执行,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或第三方协助执行机制,协助处理被执行人情绪对抗较为激烈的情况,实现“最大公约数”。加强内部协作,邀请原家事审判组织提供案件当事人及案情相关信息,必要时协同执行团队做好相关说服教育工作,凝聚“最大合力”。强化外部联动,通知当事人家庭成员、家族长辈、亲朋好友等到场,协助执行干警开展化解工作,画出“最大同心圆”。2022年以来,东台法院共受理家事纠纷执行案件575件,执结559件,平均结案用时53.95天。
一张来之不易的全家福
2019年11月,李某和张小某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21年11月,张小某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张某系张小某父亲。2022年1月,张某将孙子从儿媳妇李某住处抱走,后张某一直未将孙子送还给李某。李某向东台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将孙子交由李某抚养。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
由于张某十分喜爱孙子,双方敌对情绪大,加之双方都在上海,致使看似简单的案件变得错综复杂。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说服教育,张某最终同意将孙子交还李某,但张某对李某始终存有芥蒂,提出要在法官见证下将孙子交给李某。
2022年7月,双方从上海来到东台法院,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张某带着孙子前往李某住处看望李某,张某和李某间多年的“坚冰”终于融化。执行干警要求李某写下承诺书为张某看望孙子提供便利。解决所有后顾之忧,张某亲手将孙子交给了李某,执行干警为大家拍了一张来之不易的“全家福”。
针对家事案件特殊性,东台法院建立家事案件执行督促程序,强化说服教育工作,尽可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在说服教育等督促程序未充分完成前,原则上不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对未成年人等采用特殊保护程序,不宜公开执行的家事案件不公开执行;对未成年人父母采取搜查、拘传等强制措施时,以恰当方式将未成年人带离执行现场;贯彻保护妇女、老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
一份手写的申请执行书
前不久,两位年迈的老人相互搀扶着走进东台法院,向法院递交手写的申请执行书和一份泛黄破旧的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其子王某。
原来,几年前,他们的孙子在河边玩耍不慎掉入河中,因二老行动不便,附近又无其他村民路过,导致了孙子溺亡惨剧的发生。此后,王某将自己的悲痛和不满转嫁于二老,二老一气之下离家出走,靠捡拾废品及领取低保维持生计。
后来因租住的房主拆迁搬家,二老无处所居,迫不得已,向东台法院提起诉讼。经东台法院调解,王某承诺每月给付二老定量的生活物资抵作赡养费,但王某并未履行。
在了解案件情况后,东台法院选派执行骨干力量负责该案执行。在民政部门和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执行干警带着二老来到王某家中。执行干警一方面严肃告知王某拒不赡养父母的行为既不符合人伦,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地倾听双方诉求,通过与双方聊家常,逐渐拉近双方距离。在执行干警感化下,王某哽咽了,表示将承担今后的赡养义务。考虑到王某的现状,执行干警又给二老找到了适宜长期居住的廉租房。
为了提升家事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东台法院选优配强家事案件执行团队,执行团队由具有丰富执行经验或心理学知识的法官、法官助理以及书记员组成,且至少有一名女性干警。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及时启动家事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强化家事案件繁简分流,按照家事案件执行标的和执行难易程度,分流至快执团队和普执团队,确保在立案后2个月内执行完毕。制定出台《家事案件执行特别程序规定》,依法妥善执行家事案件,促成一场场家事案件在执行中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