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狱友家属“运作”减刑 实施诈骗再获刑
2023-05-08 11:08: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彭君
 

  一男子以帮忙“运作”减刑为由,向昔日狱友家属实施诈骗,共骗得28490元。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官某亮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11月份,被告人官某亮因犯盗窃罪,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认识了曹某某,在官某亮羁押期满时,曹某某将其妻子彭某某的联系方式告知了官某亮,委托官某亮联系彭某某为其购买生活用品。被告人官某亮出狱后与彭某某取得了联系,告知了曹某某所托事项,双方互留了电话并添加为微信好友,后经常会使用微信聊天。

  2021年6月份,彭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彭某某因心中害怕,微信聊天时将该情况告知了被告人官某亮,官某亮因刑满释放不久而生活拮据,遂萌生了从彭某某处骗取钱财的想法。于是,其谎称自己可以花钱帮忙找“关系”给彭某某减轻量刑,并用其另一个微信号添加彭某某,谎称其系公司老板,受官某亮所托帮她运作减轻量刑事宜,被害人彭某某信以为真,通过支付宝、微信陆续向被告人官某亮转款共计人民币28490元,同时,被告人官某亮告知彭某某已经找关系搞定了。

  后经法院依法判决,彭某某并未达到其意料刑罚的目的。彭某某刑满释放后联系被告人官某亮欲质问之,发现其电话及微信全部无法联络,遂报警。

  2023年2月13日,被告人官某亮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后其亲属代其向被害人彭某某退赔了全部被骗款。

  宁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官某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官某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其具有犯罪前科,酌定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