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中原”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蹚出了新路子
2023-02-20 09:13: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服判息诉率低,上诉率、申诉率高,程序空转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抓手。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通过“和顺中原”府院联动机制蹚出了一条新路。

  “和顺中原”,是中原区近年来打造的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知名品牌,该名称也直接体现了这一机制的最终目的——破除部门壁垒,整合行政、司法资源,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和诉讼案件的产生,让群众顺心、促中原和谐。府院联动是“和顺中原”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效果显著的关键,它通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良性互动,统筹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搭建行政机关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平台,尽量减少百姓诉累,努力化解群众难题,使得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

  为把“和顺中原”的品牌越擦越亮,中原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府院共建、部门联动、自愿公正、便民高效为原则,通过长效化协调会商、日常化沟通联络、信息化数据共享等制度,有效建立了常态化、多主体、过筛式、全层级、宽领域的府院联动机制,形成了以高质量府院联动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中原模式”: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会议,研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与承办法院共同选取典型案件,共同研究、注意化解;

  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到“出庭又出声”;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生效裁判,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履职能力……种种扎实举措,让尚处于萌芽阶段的行政争议尤其是群体性争议在诉前得到化解,解决了群众摆在眼前、压在心里的实质性难题,也让“和顺中原”府院联动机制越发名副其实,为其他法院提供了有益借鉴。

  与中原区法院一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正确行政审判理念,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推进新征程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识,积极主动推进府院联动,不断增强行政、司法机关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效,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要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细化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规则;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健全依法履职保障机制,锻造过硬行政审判队伍。

  行政争议解决得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和社会的长期稳定。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六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效,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入解析“和顺中原”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创新实践,以诉源治理为指导、以定分止争为导向、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积极整合行政、司法资源,通过府院联动凝聚强大合力,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积极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探索新经验实现新进步。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