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司法文化 走好走稳司法为民路
2023-01-09 08:42: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世寅
 

  “一刻也离不开群众”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并未过时,大力弘扬、传承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同样具有十分独特的时代价值与重大意义。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以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的姓名命名的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实行的一整套“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和审判制度的简称,承载着新中国红色司法文化一切为了人民、注重调查研究、就地化解纠纷、追求案结事了、倾听群众感受的精神内核。“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人民司法制度的源头和活水,是人民司法红色基因的重要组成部分。1943年,毛泽东同志为马锡五同志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1944年1月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边区政府一年工作总结》中指出,“提倡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以便教育群众”,首次提出以马锡五同志名字命名的审判方式。随着“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陕甘宁边区和其他解放区的推广,其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也得到了极大提高,创造了人民司法的光辉典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2021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马锡五审判方式”专题讲座时周强院长指出:“深入学习马锡五同志‘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高尚情怀和崇高品格,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源于人民,为了人民是人民司法的根本属性,是人民司法传承至今的红色基因。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一刻也离不开群众”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并未过时,大力弘扬、传承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同样具有十分独特的时代价值与重大意义。

  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一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法院工作的发展必须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优化办案模式、提升司法效率、追求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在司法工作中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悟透“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善于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将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当作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来处理,能够和群众“坐一条板凳”,倾听群众诉求;善于从群众身上汲取智慧,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助力矛盾纠纷化解与市域治理开展。

  二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以实际行动守护好法治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官,在具体办案中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特别是自觉放大“跳出案件看案件、跳出法院看法院、放眼全局看地方”的境界格局,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合理衡量各方利益,又要扑下身子“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锻造典型案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融入裁判文书说理,防止司法裁判与群众朴素的义利观相冲突,全面提升司法裁判的社会可接受性与可认同感。

  三要把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作为基本要求。要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中“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法院无小案”理念,强化亲临性、亲历性调查,在具体的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查明案件事实,为严格公正司法创造基础性条件。人民法官要对案件事实考虑周全、审慎严谨,避免消极中立、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倾向,秉承国法天理人情,精准识别矛盾纠纷、认真考虑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精神内涵,耐心细致,反复钻研,肯下苦功,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起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标杆性导向性作用。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理念,做细做实重点信访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把人民群众投诉的问题查清楚、解决好、引导好,自觉接受来自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正如习仲勋同志1944年在《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文中所指出“司法工作是人民政权中的一项重要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一样,是替老百姓服务的。这样,就要一心一意老老实实把屁股放在老百姓这一方面,坐得端端的”。“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永不过时,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们就必须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司法为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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