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案
2023-01-07 10:00: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陈继志在河北唐山某烧烤店骚扰被拒后殴打被害人王某某遭到反抗。陈继志等5人对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另查明,陈继志等人还长期纠集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组织。廊坊市广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对陈继志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32万元。其余27名被告人分获刑罚。
陈卫东点评: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是一起严重的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该事件之所以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根本原因在于其严重冲击了普通民众的社会安全感。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呼吁严惩犯罪分子,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对此,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严厉且公正的司法判决。法院在法律框架下“最大化”地惩罚了犯罪,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该案的28名被告人均被施以重刑,而主犯陈继志在逐项累加罪名、数罪并罚后,更是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法院在严肃处理案件的同时,坚持了程序公正原则。鉴于该案社会影响较大,为充分保障舆论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本案依法适用异地管辖,既有助于彻查和深挖案情,又有利于法院公正严明地审理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程序法治价值得到有效彰显。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该案的审理情况表明,法院系统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紧扣司法职责,致力以公正严明的法治手段来践行社会使命,维护社会正义。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