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
2023-01-07 09:43: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2年12月30日,青岛中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与道德共同维护的核心价值。一审法院对于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评判,也契合友爱互助的传统,应予维持。
范明志点评:
当生命与金钱的价值进行衡量的时候,可能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对精神、名誉与金钱,亦是如此。当一个案件同时具备了上述因素,必然会成为令法官“难上加难”的案件。该案在一审期间,就引发了很多人对于裁判结果的好奇、猜想与思考,这让案件更加引人注目。令人欣慰的是,案件一、二审判决结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这句话不仅道出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更是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各自功能作了高度的概括。法律的作用是要安定天下,让公众对于“众口难调”的纠纷在结果上达成共识,或者至少能够接受,从而形成安定的社会秩序,这是司法的根本目的所在;而道德是人“内心的法律”,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觉悟,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风尚境界。在本案中,既有人命关天的是非曲直,也有“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情绪淤滞;引发本案的主要事件发生在国外,当事人的纷争主要在国内,在事实查清认定上不得不说有一定的难度。该案两审法院从大局着眼,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从德法合治的层面,作出了符合社会期盼最大公约数的判决。
“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既寄托了裁判者对当事者的善良期盼,也体现了德法结合、善集大成的中国司法智慧。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