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一镇街一法官”工作机制,通过法院、镇街、村委会三方合力,采取实地勘验就地“拉呱”调解的方式,仅用一上午时间,就让果树减产纠纷顺利实现了事了人和的调解。
排水沟雨季溢水 村民果树遭殃
事情还要从去年秋天说起,经开区某镇村民林某、张某与王某种植的果树,与一家公司修建的排水管道相邻,果树长势良好,丰收在望。在雨季来临时,排水沟因大量溢水,将三家的果树地给淹了,树根长期浸泡在水中,导致部分果树死亡,影响到产量。
此外,村民们认为,由于果树地渗水严重,已不适宜继续栽种果树,这给他们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事情发生后,村民们找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进行沟通,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三户村民于近日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相应损失。
法官田间取证 打好调解基础
承办法官在主持调解该案时,发现村民和该公司争议的最大焦点在于果树死亡的具体原因,双方对此各执一词,各说各理,导致调解工作一度僵持不下。
考虑到采取司法鉴定,不仅耗时费力,极易加深双方矛盾,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明确损失及责任,承办法官决定进行实地勘验,并主动联系了该村村委干部、所属镇街负责人,到场见证,共同协力化解纠纷。
12月初的一个清晨,寒风凛冽,田地上堆积着尚未消融的积雪,穿过杂草丛生的陡坡,来到泥泞的果树地现场,法官一边认真观察地形,对果树受损程度、数量及损失大小分别进行了统计,一边耐心听取当事双方的意见和看法,同时做好拍照取证,每一个环节都细致入微,为案件后续调解打下基础。
“拉呱”定分止争 速调促进“速结”
现场勘验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就地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法官结合勘验结果,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释明责任划分,阐述鉴定的利害关系,并根据果树亩数、产量及市场价格合理估算损失,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村镇干部也充分发挥了工作在基层、了解基层村民情况的优势,从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进一步的劝解和引导。
随着调解工作一步步推进,当事双方不断提出新的问题,比如一方认为赔偿额度过高,一方又对定损数额提出异议……法官积极调整思路,不断优化方案,双方当事人的怨气和争议,也在法官和村委耐心细致工作的下慢慢消融。
最终,在调解的当天中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村民们对所主张的赔偿数额进行了让步,该公司亦表示将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至此,这起历时半年之久的物权保护纠纷,得以成功调解,村民们对法官高效便民的调解方式表示了一致好评。
“我们办案子,办的是群众的急难愁盼,解的是群众的心结,只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诉累,才能对得起群众的信任。”承办法官表示,无论调解还是裁判,都是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方式,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将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运用多种方式,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通过积极有效地开展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