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习贯彻宪法的践行者
2022-12-21 08:33: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许华凌
 

  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到知行合一、久久为功,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着力将宪法精神根植于中华大地,奋力谱写中国宪法实践的时代华章。

  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题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的文章。文章强调,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主动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到知行合一、久久为功,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着力将宪法精神根植于中华大地,奋力谱写中国宪法实践的时代华章。

  一是要把“学”字挺起来,做“学法先锋”,让宪法精神之光映照初心。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党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七条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还提出了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五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七条经验”,严格贯彻落实“五项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普法、带头护法、依法办事,将法治思维贯彻于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自觉争当“学法先锋”。

  二是要把“宣“字挺起来,做“普法模范”,让宪法精神之旨铭刻心田。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自信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用情用力用心地通过自己的普法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夯实牢固的法治建设基础。

  三是要把“护”字挺起来,做 “护法勇士”,把宪法精神之尊举过头顶。其身正,不令而行。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一言一行都具有带头示范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这就要求党员干部首先要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自律自省,绝不触碰法律法规红线;要自觉带动身边的朋友、家人做合格好公民,不做违法乱纪之事;要在工作中要起到模范作用,带动同事遵守法律;要敢于与违法乱纪人员作斗争,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我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勇于捍卫法律法规的权威,在守法护法上勇担当、敢作为、做表率。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学法、用法、护法,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恒久为之。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成为宪法的学习者、推广者、捍卫者,让宪法精神的种子在心中落地生根,让宪法精神的光芒照亮前进之路,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的绚丽华章。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