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韩冰)女子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虚构自己无配偶的事实,以相亲为由骗取老年人钱财。近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田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宋某某系高唐县某村一位老年村民,离异多年;其通过某婚姻中介,认识了一个自称“宁某”的女子。2021年3月的一天,宋某某按照约定与“宁某”在某镇汽车站附近见面,并对“宁某”一见倾心。“宁某”见“鱼儿”已上钩,便提出让宋某某给其结婚的钱。于是,宋某某花费1.3万元购买了金镯子,还将剩余的1.7万元全都给了“宁某”。之后,宋某某给“宁某”打电话,可“宁某”经常关机、无法打通。此时,宋某某怀疑自己被骗,便到某镇派出所查询,发现查无此人,遂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宁某”真实姓名为田某某,已婚且有一双子女。
审理过程中,田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主动交纳财产刑保证金六万元,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某某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田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动交纳财产刑保证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田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并经判前社会调查,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适用缓刑。据此,为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惩罚犯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老有所伴”可以让老年人度过幸福晚年,但现实中以婚恋为名骗取老年人钱财的案件时有发生。老年人选择婚介服务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正规可靠、口碑良好的服务机构,了解清楚相关权利义务,签订书面服务合同,以便发生问题后,及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发现被骗的情况,要注意收集证据,尽快报警,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人民法院也将继续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