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民法院报》的十八载春秋
2022-11-08 09:26: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卢琳山
 

  图为卢琳山正在主持召开晋中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督导会议。照片由作者本人提供

  我很喜欢读报,9年军营生活,我天天必读《解放军报》。2004年国庆节后,我正式结束现役军人身份,来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那时候,《人民法院报》成为了我案头的唯一报纸。

  通过阅读《人民法院报》,我了解到司法改革的最新动态,也学到了兄弟法院在工作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和审判理论。十八年来,我与《人民法院报》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也从读者变成了作者。

  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后,我毛遂自荐,进入研究室工作,开始长达十二年的新闻宣传和司法调研工作。

  这一年,配合时任院长推进的一系列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研究室负责把晋中中院的改革信息及时传递出去,在我的师父时任研究室主任李志明的帮助下,我在《人民法院报》陆续发表了两篇新闻报道。虽然只是四五百字的“豆腐块”,但从此,《人民法院报》有了我的名字。

  此后,我趁热打铁,从短篇报道做起,努力撰稿,并给自己定了任务,每年在《人民法院报》至少发表一篇文章。四年间,我如期完成任务,并通过这些文章,及时地把院党组在审判领域的创新亮点工作展示在全国法院面前,我的工作也得到了党组和同事们的认可。2013年,我担任了晋中中院研究室主任,开启了司法宣传的策划升级创新时代。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工具层出不穷,网媒的传播力急剧攀升,人民法院报社也整合升级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我们也有了自己的网站、微博、公众号、头条号,开始进入直播时代。我在加强与网络新媒体广泛联络、创新自媒体宣传模式的过程中,依然对《人民法院报》情有独钟。我喜欢报纸的芳香油墨,喜欢报纸的历史底蕴,享受着报纸的珍藏感。

  2016年之后,服务于院党组创先争优的工作思路,我在笔墨里精耕细琢,沉下去深入走访,先后对晋中中院以及辖区内榆次、榆社、寿阳等法院的创新经验作了深度报道,对晋中市“全国模范法官”杨春光和其他优秀法官、扶贫干部进行了零距离对话和全方位宣传。这期间,我也从这些典型人物当中不断汲取养分,不断提高自己。

  功夫不负有心人,晋中中院的新闻宣传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的充分肯定。2015年,人民法院报社授予晋中中院“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宣传先进单位”;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晋中中院“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如今,虽然我离开了司法宣传岗位,但对《人民法院报》的留恋与钟情始终未减。也衷心祝愿《人民法院报》越办越好,继续高奏时代主旋律,传播法院好声音,弘扬司法正能量!

  (作者系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