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一个意识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审理的绝大多数案件或许都是一起起普通的“小”案件。所谓的“小”案件,是相对于首案、新类型案件等有重大影响自带流量的案件而言的。我们审理的多数案件并不突出,但却构成了我们日常工作的主体。
宋鱼水法官曾说过:“什么是最重要的案件,我手中的案子就是最重要的案子”。因此,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办好自己手中的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力求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每一篇裁判文书都写成精品文书,审判任务繁重不是我们甘于将案件办得平庸的借口。我们需要给自己一点压力,也需要倒逼自己去养成一个习惯:努力在看似普通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打造精品。大家经常说裁判文书就是法官的脸面,是法官的名片,因此我们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尽可能多打造一些属于自己的金名片。这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肯定,也是对自己职业生涯的最好交代。
挖掘两类案件
除了那些关注度高、典型性很强的案件外,如何在看似普通的案件中予以选择,去挖掘值得深研、深写的案件,是我们日常工作中需要关注的事。有时候,普通和经典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差距就是我们自己的行动。
笔者认为,在我们日常办理的普通案件中,可以重点将以下两类案件作为切入点:
对于裁判尺度统一有指导促进作用的案件。目前审判实践中,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类案不同判情况仍然存在,我们也在大力地改进。实际上细究起来,这些案件很多并不是新型案件,就是我们较为常见的一些普通案件。之所以产生裁判争议,这里面有这类案件本身的特点引发的问题,但更多的时候是我们还没有对案件所涉争议问题进行过系统深入的梳理研究,凭经验办案、没有厘清区分这一类案件不同情形进而采取有针对性处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针对这类案件,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找准问题,在个案中通过我们的裁判文书把相关问题说透,树立起裁判规则,为相关规范性意见甚至立法提供借鉴,就有可能将看似普通的案件转化成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实现一种质的跨越。
可以融入和体现新规定新要求内容的案件。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裁判文书制作,特别是释法说理上愈加重视,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对于我们审理的一些普通案件,可能之前在处理结果上并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如果能够结合这些新规定新要求在论理上予以强化,就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对于证据的认定进行了强调,对于依据间接证据和推定方法认定事实时要求强化说理,这对我们既是要求,也是为选择适当案件释法说理指明了方向。
再比如,以笔者曾撰写的一篇获奖的文书为例,在撰写那篇文书时,正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施行不满一个月,在认真学习了该意见后,结合我们庭案件的类型特点,梳理总结了可以适用的几种典型案件,最后选取了该案作为一个尝试。
当然,这些规定里面还有很多值得我们用心用个案去挖掘和尝试的地方。
把握三个注重
在努力打造一篇优秀法律文书时,笔者认为还有三个方面需要注重:
注重庭审的质量。裁判文书作为记录审判活动和裁判结果的最终载体,是法官对一个司法案件提交的答卷,而庭审是作出准确答题的重要支撑。庭审在了解当事人诉求、查清案件事实、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准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裁判文书的撰写不是记载审判的“流水账”,但是高质量的庭审可以为最后裁判文书的撰写奠定坚实的基础。一份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实质上是审判与裁判文书表述相互作用影响的结果。目前,我们在撰写文书时,有时候有些重要内容不写,或者写得语焉不详,究其原因是我们庭审的时候没有审清楚、问清楚,导致裁判文书写得不清楚,有时甚至可能写错。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庭审的作用,通过庭前阅卷、庭前会议等方式,做好充分的准备,最大程度发挥庭审实质化功能。
注重积累的价值。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需要结构合理、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表述得当、导向正确,要有严谨的逻辑、科学的论证、充分的说理,是法官法律素养、逻辑思维、文字功底的综合体现。这些条件的达成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在大量普通的小案件的审理中历练和滋养。我们年轻的法官,包括法官助理,勿以案小而不为,应当注重基本功和综合素养的培养,多看多听多学,看得多才能领悟得快、把握得准,才能甄别出真问题伪问题,找出差距。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积累经验,在发现事实、发现法律之间做到游刃有余,在法律的精英话语与大众语境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从而打造出有水准、有温度的优秀文书。
注重团队的力量。在目前审判职能分工越来越细的情况下,审判团队整体作用的发挥决定着一个案件办理质量的好坏。一份优秀裁判文书的“问世”,离不开审判团队每个人的辛勤付出和大家的协作、配合。一方面是案件的选择甄别上,在确定目标案件的时候,每个主体都可以发表意见,提供不同的思路。特别是在目前人员轮岗交流力度较大的情况下,不同专业领域的同志用以往不同的视角来看待一个案件的时候,可能碰撞出更多耀眼的火花。另一方面在裁判文书写作打磨成稿过程中,每一类角色都需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切实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于宏观处展现专业,于细微处凸显精髓。
愿我们每一名法官都能够沉下心来,精心写好每一份判决书。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