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极不平凡、殊为不易。回首这一年,桂林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立足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职尽责,严格公正司法,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这一年,桂林法院执行信访、环境资源审判等7项工作9次在全国、全区法院作经验发言;13项工作分别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桂林市委等领导书面批示肯定。
这一年,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法院队伍,始终是桂林法院的不懈追求。全市法院15个集体和31名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市清廉机关建设试点单位。
服务大局,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推力”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过去一年,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工作驶入快车道。桂林法院胸怀大局,着眼大事,以司法审判“硬实力”营造桂林经济发展“软环境”,为服务桂林高质量发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努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2 年,桂林法院立足桂林本地实际,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不遗余力。
一年来,全市深入推行“一商(协)会一法官”工作机制,市中院开展“法企面对面”法律服务活动286次,解决企业近500个法律问题;大力加强破产审判,办结清算、破产案件19件,东网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获“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此外,该市法院还成立工作专班,服务政府“保交楼”专项行动,推进城市建设工程“烂尾楼”项目清算重组盘活,“山水中央”等6个烂尾十余年的楼盘成功盘活或续建。桂林中院进驻桂林国际商会涉外商事服务中心,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涉外商事纠纷化解服务。七星区、秀峰区、象山区、临桂区等法院持续优化“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快速裁判”一站式金融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以司法审判“硬实力”营造经济发展“软环境”。法院牵头负责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执行合同两项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在第三方评估中获全区第一。
知识产权是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基础。一年来,该市法院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涉外商事纠纷化解,叠彩区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民刑衔接合作共建机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合一”审判机制,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
针对桂林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桂林法院还加强了文化司法保护和历史传承。过去一年,桂林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围绕桂林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发力,涉灵渠等一批影响桂林文化遗产保护的案件顺利审结,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保护漓江,持之以恒的“绿色坚守”
人民法院是司法权威的捍卫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科学保护漓江,是桂林人多年来矢志不渝的“绿色坚守”,而桂林法院倾心筑起的“法治屏障”,为这份“坚守”注入了更强劲的力量。
“一定要把桂林山水保护好”——这是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时对桂林的重要嘱托。
2022年,桂林法院牢记嘱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开启了“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的新探索,并取得了一系列新突破。
一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探索“按需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者专门审判团队,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格局,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水平,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市中院指定七星区法院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三合一”集中管辖;灵川县法院在大圩法庭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龙胜县法院成立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兴安县法院在灵渠景区内成立“法官工作室”。此外,临桂区、阳朔县、全州县、永福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等法院,都陆续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或专业团队,有效防范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犯罪。
此外,桂林法院还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主导的“法治漓江行”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行动;市中院与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漓管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关于漓江风景名胜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指引》等文件,开展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和司法联动巡航,构建保护漓江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府院联动机制。临桂区、阳朔县、平乐县、灵川县、龙胜县、荔浦市等法院,加强与县区环保部门良性互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达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形成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合力。
司法为民,“人民至上”的朴实表达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也是一场脚踏实地的行动。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2022年,桂林法院深入践行宗旨司法为民,司法护民惠民取得新成效。
重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关系到老百姓的幸福指数。过去一年, 全市法院持续加大涉党政、涉金融、涉黑恶财产处置、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等案件的执行力度,案件执结率、终本案件合格率、涉执信访办结率等核心指标,位居全区法院前列;市中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集体。桂林法院在全国法院执行信访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
此外,全市法院去年还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妥善审执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案件14191件,依法保护群众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534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45份;积极实施司法救助,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28.5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32.28万元;深入开展自治区高院赋予的无纸化办公应用、新智慧审判系统升级使用改革试点,全面推进网上立案、在线诉讼、电子送达等智慧平台应用,持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为广西智慧法院建设贡献桂林法院力量。
少年强则国强,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人民司法的长久工程。
过去一年,桂林法院在这一方面也亮点不断。例如:桂林中院组织成立了桂林市第一届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并授予全市18家法院第一批“家庭教育指导站”牌匾;按照“全国一流、广西第一”标准建成的桂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向社会开放,并成功入选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成为桂林市第一家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也是全区唯一一个以地方命名的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等。
公正司法,涤荡污浊的“正义之槌”
“啪!”“全体起立,判决如下……”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起涉黑涉恶案件被审理、被宣判。每一次法槌庄严落下,不仅代表案件审理的结束,更是将公平正义的声音敲在了老百姓的心坎上,彰显着桂林法院坚持以司法之剑匡扶正义的使命与担当。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过去一年,桂林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桂林社会稳定、维护桂林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桂林平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统计,全市去年一年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4976件,判处罪犯6421人。其中,重拳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禁毒等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是对一起具体案件的处理,更是起到引领社会风尚、鼓励群众向上向善的作用。
去年,市中院依法审理资源县委原书记韦绍艺受贿、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有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灵川县法院依法审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文斌琦等29人涉黑涉恶案件。
除此之外,过去一年,桂林法院在许多方面都有了新突破,如党建引领强根铸魂,提高审判有新高度;延伸服务多元解纷,助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及提升法院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等。
风雨兼程,扬帆起航。
步入2023年,桂林法院再次踏上新征程。
新的一年,桂林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高擎法治利剑守护平安桂林,持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奋力书写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桂林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