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莲池区:善执暖风劲吹纾企“新”天地
2022-11-02 08:43: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兰池 曹嘉怡
 

法官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搜查,现场查封现金20余万元。张晓松 摄

  近年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规范执行程序入手,审慎采取执行措施,积极探索涉案财产处置办法,合理选择执行模式,持续加强执行监督,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出执行智慧和力量。

  ■拓展企业经营“新窗口”

  “感谢法院为公司留一线生机,现在公司运转良好,案款已经全部凑齐了!”近日,被执行人河北某商贸公司负责人邓某激动地对莲池区法院执行法官贾旭说道。

  2019年,原告高某通过名下的保定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邓某的河北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生效两年期间,双方一直保持正常生意往来。2021年2月,高某将货款打入被告账户后,一直未收到货物。几次沟通无果后,高某将邓某及河北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莲池区法院审理后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高某剩余货款571115元。后被告上诉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邓某及其公司依然未在法定期间内履行生效判决。今年4月21日,高某向莲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贾旭受理该案后,立即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走访。在就地约谈被执行人邓某后,贾旭了解到公司的经济运营状况基本良好,只是受疫情因素影响,供货商发货困难,资金回流受阻,导致资金链出现断裂。

  贾旭考虑到若此时查封公司全部资金账户及货物,势必导致该公司无法继续运行,拖垮企业。不仅申请执行人的案款难以全部要回,也可能把企业逼至破产。

  贾旭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拿出一套执行方案:在不影响被执行人河北某商贸有限公司正常运转情况下,查封扣划被执行人名下财产259364.36元,并查封被执行人邓某名下三辆汽车及一套房屋。双方认为此种灵活查封方式可解决双方困境、达到双赢效果,均表示同意。

  案件终本执行两个多月后,被执行人邓某兴冲冲赶到法院,告知法官案款已经全部凑齐。办案法官在被执行人将款项全部缴纳至法院账户后,为被执行人办理了解封手续,该案圆满执结。

  莲池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统筹区域企业经济发展,综合考量涉案因素,靶向施策,为中小微企业走出发展困局创造条件。出台执行财产查控负面清单,通过“活封”“活扣”“保全财产置换”“组合式还款”“给予执行宽限期”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今年截至目前,莲池区法院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灵活查封、灵活扣押执行措施788次,涉案金额达5.89亿元。

  ■开辟企业经营“新渠道”

  今年2月15日,一名大姐握着房屋租赁合同,对法官感激地说:“感谢莲池法院把我们的案件款要回,压在心里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2019年初,河北某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向外出租一批商铺,约定该批次商铺从2019年10月开始对外承租。该公司通过华丽的广告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吸引了大批商家。看着每日都在上涨的房价,“租赁更划算”的心理促使大量商家找到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到了2019年底,看着迟迟未交付商铺的商家们不禁感到疑惑,多次询问也未得到满意答复,十几名承租商一怒之下将河北某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告上法庭。

  莲池区法院对这批案件进行审理后,判决被告河北某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多名原告承租租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如期履行判决书义务,十几名原告再次来到莲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几名商家的租金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执行法官姜浩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审慎研究。

  通过到实地调查走访后发现,被告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向外出租商铺的项目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后期其他计划也被搁置,按照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极易成为破产企业。

  其他十几名签订租赁合同的商家了解情况后,也参与到对被告起诉的行列,大批商家的退款令企业负责人焦头烂额。

  看着企业账户余额上涌现的几十个“0”,看着几十名商家殷切的目光,姜浩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如何让资产为零的企业活起来,成为他心中的难题。在几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后,他认为只有先让企业继续运转,交付一批商铺,才能让资金回流,企业断开的资金链才能“接上”。时间不等人,他迅速将案件情况上报法院领导,说明其中利弊,执行方案得到肯定。

  接着,姜浩让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资产情况进行了说明,通过摆事实、看财务、讲发展,进行释法明理。双方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了分期付款和解协议,为企业解封部分专款账户,企业分期、分批将购房款打至申请执行人账户,直至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一度陷入困境的公司又恢复了往日的忙碌。

  今年2月15日,莲池区法院在调解室为首批申请执行人发放案件执行款30余万元。

  莲池区法院转变执行理念,结合执行实践中产生问题的风险点,探索分期、分批付款等结案方式,有效提升法院“公正、规范、善意、文明、暖心”执行形象,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平稳、有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展现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的执行智慧和担当。

  “我们坚持对每一起执行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难点,把脉问诊、开方治病,为涉案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适宜的司法服务。”莲池区法院院长郭山表示。

  ■激发企业经营“新活力”

  河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等相关业务的专业化网络公司。作为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公司,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掌握在签订合同的乙方公司手中,2020年,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乙方公司上百万元项目款没有收回,公司不得不停发员工工资。

  眼看企业经营每况愈下,许多员工选择辞职,但企业拖欠的工资依然没有着落。公司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该公司依然付不出工资。

  莲池区法院执行法官梁政收到员工们递来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谈。

  “梁法官,公司现在真没有钱,能不能再给我们一点时间。”公司负责人为难地表示。

  梁政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说明公司有诚意,又带领几位员工到公司走访,了解企业尚好的经营状况,通过释法明理和双方当事人相互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延长企业履行案款期限、支付部分加倍迟延履行金的和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疫情期间,一些中小微企业步履维艰,像此案中拖欠员工工资的案例不少,原、被告各有难处。莲池区法院本着保障发展、共克时艰初衷,努力做到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为企业争取发展空间,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执行中我们充分把握双方当事人的主要矛盾,注意执行策略和时间,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梁政感慨道。

  ■拓宽企业经营“新思路”

  “感谢法院担当作为,让我们有机会继续发展下去。”保定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葛某对办案法官连连致谢。

  2018年9月,兰某作为承包人为保定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玻璃安装施工工程。工程竣工后,健身公司却迟迟未支付剩余的205496元工程款,多次索要无果后,兰某将其起诉至莲池区法院。

  2021年6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保定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原告工程款,于2021年7月15日前付清。

  2021年8月9日,由于保定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迟迟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兰某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调解书。

  执行法官赵福升查控后发现,该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千元。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为不影响健身房正常运营,在对健身器材评估后,法官选择查封与案件标的等额的健身器材,准备进行拍卖,并允许该健身公司在法院查封期间正常经营和使用其他器材。

  今年6月,健身器材经两次法定拍卖程序均未成交,若长期查封设备,不仅对器材本身价值造成损耗,也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在综合分析案件情况后,办案法官开辟善执路径。

  为了避免企业陷入“纳入失信、处处受限”经营环境,法官组织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物抵债和解协议:健身公司以等价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兰某,法院解除对健身公司资金账户以及健身设备的查封,该案得以妥善解决。

  一名关注此案的人大代表感慨,法院采取灵活执行措施,不仅促成案结事了,更为推动区域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一直以来,莲池区法院践行善意执行理念,在执行中依法审慎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坚持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该院妥善处理好执行强制措施与支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关系,平衡协调各方利益,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积极引导被执行企业以和解、破产重整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走出经营困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