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1447”工作体系,创新“联合党支部+”法庭管理模式,立足城区特色,发挥人民法庭“便民”优势,强化“末梢”担当,真正打造独具莲池特色人民法庭品牌。
近日,莲池区法院南大园人民法庭收到了一封来自企业的感谢信,感谢莲池区法院主动作为,公正判决,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案为执行异议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企业账户性质、会计科目设置、财务处理、资金划转以及系统对接等专业性问题,属新类型案件,双方当事人存在较大争议,案件疑难复杂,审判难度高。
莲池区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院领导刘保升、孙立新与承办法官马喜增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反复的研讨,查阅了大量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但由于该案为新型案件且涉及诸多金融类专业知识,法律规定存在空白。
合议庭成员面对这样的审判困境,主动出击,多次到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中心支行进行调查取证,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查阅相关案例,充分践行了能动司法。合议庭在充分研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审理报告,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进行讨论,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一致通过了合议庭意见。合议庭对该案做出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送达当事人后,法官对被告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对相关法律规定、金融知识向被告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求真务实、认真严谨、专业高效的司法作风,予以高度评价,均认可了该判决,彻底化解了矛盾。
纸短情长,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是莲池区法院的无尽动力和不懈追求。莲池区法院将一如既往,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持续专注、保障各类企业合法经营权利,同社会各界携手并肩,为激情奋进十四五,再造一个新保定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