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曹嘉怡)“还是有党好啊,法院给我们老百姓做主了!”近日,一位老人眼含热泪哽咽着向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致谢。原来,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过执行干警七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执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2015年5月初,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与赵某等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赵某贺死亡,其父赵某龙轻伤,李某弃车逃逸。同年十二月,莲池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同时应赔偿赵某贺及家人各类赔偿款共计38万余元。后因李某未履行判决,赵某贺的父亲向莲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待2020年1月李某刑满释放后,莲池区法院贾旭庭长和郑晓强法官第一时间赶到李某家中,对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赔付申请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确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境贫寒,贾旭庭长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发放救助款50000元。郑法官还自掏腰包给予申请执行人母亲杨某1000元。承办法官穷尽调查措施,发现李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只得暂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僵局不代表结局,搁置并不是放弃,为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贾旭庭长一直将该案件记在心上,始终未放弃对李某名下财产线索的查找。几年来,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及其村委会,释法明理的同时调查其名下财产,多措并举施加压力。今年1月11日,郑晓强法官再一次来到李某家中,循循善诱,劝说李某要认识到错误,积极履行。经过不厌其烦地规劝,李某终于拿出赔偿计划,承诺于本月底解决此事。1月26日,李某携带现金来到法院,现场赔付申请执行人。
随后,贾旭庭长担心老人携带巨额现金不方便,为安全起见,特意嘱咐干警驾驶警车将双方送到银行网点,在多方见证下,将赔付款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历时七年终于拿到了执行款,老人颤抖着接过汇款回执单,流下了泪水,李某也满怀歉意和愧疚向老人深鞠一躬,两人握手言和,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场景。
至此,莲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全部实际执行完毕,再无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下一步,莲池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宗旨,聚焦人民诉求,强化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钉子案”,积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