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院联合市民政局开展双向救助工作
2022-11-01 08:41: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春笋 赵瑞玲
 

  “钱打到孩子个人的银行卡上了!从这个月开始孩子领到的救助款比原来低保金额每月增加1400多元,以后俺小孙女生活念书的花费再也不用愁了!”近日,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柳姗(化名)的奶奶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司法救助的法官打电话深表感激之情。

  柳姗今年15周岁,是夏津县银城街道办事处前王庄村一农户的非婚生女,其出生不久母亲出走失联。8岁时,其父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身亡,被告人仅赔偿了28635元的丧葬费。2022年8月,德州中院与德州市民政局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法官们在回访中发现柳姗属于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经审查批准,德州社会大救助系统为柳姗每月提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这是最近德州中院与市民政局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进司法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的典型范例。

  前不久,德州中院与市民政局举行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会签仪式。根据两部门联合签发的山东省首个《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规定,全市法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发现符合社会救助情形的困难当事人,应及时通过德州社会大救助智能平台推送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接收信息后将筛查其是否符合社会救助及救助类型并后续开展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在办理社会救助时,对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人,可告知其向人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并通过社会大救助智能平台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推送至法院,由法院审查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最终形成救助意见。

  截至目前,德州两级法院对2018年以来已结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22起25人进行了全覆盖回访,对新受理的56例双向救助线索正在审查中。通过司法救助与社会大救助双向智能推送,已有8名当事人获得了县市省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金36.8万元,又享受到办理低保、低保边缘、困难儿童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将温暖直接送到老百姓心坎里。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