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温情执行护“蕾”成长
2022-06-01 08:46: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峰 李晓 李亚超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抚养费协议与探望权并存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该案得以顺利化解,真正实现了情法有度,案结事了。

  2016年,原告张某与被告吕某通过朋友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2017年,双方生育一女孩。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张某向陵城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张某抚养,被告吕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337.5元,并对女儿享有探望权。判决生效后,被告吕某一直未履行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原告张某于今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吕某,敦促其履行抚养费义务,被执行人吕某声称因申请执行人张某不让其探望女儿,所以才拒绝履行抚养费,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探望孩子的权利。执行干警向吕某解释,本案执行事项为抚养费,其应当先行履行抚养费义务,对于其想看望孩子的意愿,可以与女方沟通。同时,执行干警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沟通,张某情绪激动,责怪吕某在女儿生病期间未能及时到医院看望照顾女儿,拒绝男方及其家人探望女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激烈。

  由于人身权不得强制执行,在不打开双方心结的前提下,强令女方配合探望,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执行干警找准案件切入口,查封了吕某的银行账户,及时将抚养费执行到位,同时从双方婚生女今后的健康成长出发,多次与张某进行沟通交流,最终,女方同意男方探望孩子。吕某终于和日日思念的女儿见了面,小姑娘趴在奶奶的肩上对着吕某喊了声“爸爸”,吕某忍不住流下了热泪。

  为切实解决双方日后在探望权上的纠葛,执行干警再接再厉,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女方会承诺若男方日后按时给付抚养费,女方全力配合男方探望,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