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有条不紊的海边腾退行动
2022-03-16 09:56: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文琪 蔡宏鑫
图①:腾退现场,吊机将游艇吊离海面。
图②:腾退现场,执行干警现场督促游艇撤离。
图③:执行干警协助完成现场交接。
图④:在执行干警见证下,双方现场完成园区所有钥匙的交接。
图⑤:腾退后的园区。
近日,在前期大量沟通协调工作的基础上,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占地万余平方米的海洋文创园完成腾退交接工作,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2020年起,舟山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与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上诉、反诉,其间历经证据保全裁定、因权利义务关系需要再明确而撤回强制执行等,直至2021年11月终审结束。2021年12月,完成涉案财物评估工作后,舟山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某发展有限公司腾退并返还位于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某地产业园区一期10883.58平方米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普陀区法院收案后立即恢复执行,第一时间发布执行通知书及腾退公告。腾退过程中,由于涉案物资多、建筑面积大,尤其是大型休旅船只多,其腾退撤离需结合重型吊机与潮水节点的契合,增加了腾退难度;又因次承包方众多、情况复杂,导致各方腾退意愿不一,腾退初期不甚顺利。对此,普陀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全面护航“六稳”“六保”、服务保障大局,结合执行团队化办案优势,通过多次召集各方进行沟通协调的方式突破腾退僵局,进一步释法明理、阐述相应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一方进行腾退并限期完成,其间还多次至现场协助完成腾退工作。
腾退公告截止生效首日, 执行法官来到园区现场监督履行情况,根据现场走访情况已腾退完毕,并现场见证了双方交接,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