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让生效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老百姓揣进口袋里的“真金白银”,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好写照。在推进执行工作的进程中,人民法院要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主力军作用,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决破除影响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藩篱。
依托党委,拓宽综合治理“广度”。面对新时代对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仅靠法院自身去“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党的领导才是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我院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会同镇街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消除信息“壁垒”和“孤岛”,形成“聚合效应”,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建设;在县委政法委协调下,借助网格员、调解员、五老组织等在当地的“人缘”“地缘”优势,提高查人找物、和解履行的成功率,2021年,首次执行实际执行到位率为81.43%;加强与公安、交通、金融等部门联合,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拘传拘留189人次。
深化改革,加大提质增效 “力度”。改革就是对原有的运行机制进行系统调整,从而注入新的活力,激发新的优势,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我院构建起“院长亲自谋划、分管院领导抓好统筹、执行局局长率先垂范、承办法官具体负责”的执行工作责任体系,坚决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制定《终本、终结案件结案规定》,形成承办人自查、综合行政核查、分管领导审批的“层层体检”模式,严把终本关,实现终本案件“零违规”;搭建“执行夜话”业务交流学习平台,定期研讨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学习交流执行工作经验,促进执行能力不断提高,2021年执行 “3+1”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强化措施,提高执法为民“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开展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保障民生,切实服务群众就是最好的执行。我院将执行攻坚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办证难”“腾房难”“三养案件”等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妥善适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以“放水养鱼”促进“双赢”;强化诉前调解、庭前调解、执行和解,深化执行答疑,采取“软执行”方式,引导双方求同存异,致力于平衡双方利益,促进案结事了。
科技赋能,提升智慧执行“速度”。在新时代下,人民法院要主动拥抱信息科技,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便利。我院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抓手,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团队”,实现指挥集约化、管理扁平化,切实减负增效;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健全“总对总”网络查控、手机定位等方式,将“网上查控”和“登门找人”相结合,进一步压缩隐匿财产空间;推出“法拍贷”,提供线上确认、腾房清空等增值服务,破解“变现难”。2021年,司法网络拍卖104件,成交额为2181万元,溢价率为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