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天,一家大型危化企业“无感重整”
2022-03-16 10:04: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立烽 张婷婷 张嘉媛
 

龙岩中院破产审判团队深入企业走访勘察。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运用预重整衔接重整程序,推进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化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使一个具有50多年历史、400余名员工、涉诉140余件案件、负债近20亿元的大型危化品生产企业,以4.22亿元的价格成功招募投资人,仅用时49天重整成功,达到了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的“无感重整”效果。

  龙化公司作为高危化工品生产企业,化工生产物料多且易燃易爆,企业一旦破产停滞,不仅会使大量职工失业,生产车间无序运行还会产生极大安全隐患。龙岩中院因“企”施策,对龙化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专案研判,积极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顺利推动龙化公司重整成功。

  高度重视 府院联动显威力

  龙岩中院将企业安全生产、职工稳定就业、案件依法审理摆在首要位置,主要领导听取案情汇报并对案件办理提出指导意见,破产审判团队多次深入龙化公司实地调研,先后召开案件分析会30余次。

  为有效解决该案涉危(危化品生产)、涉众(30多位债权人、债权近20亿元)、涉稳(400余名职工)、涉疫(疫情期间)、涉老(50多年历史的老企业)等不稳定因素,龙岩中院将“府院联动”机制深度融合到案件审理过程中,推动成立由新罗区政府办、金融办、国资办、龙雁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组成的预重整清算组,并将预重整清算组作为重整案件的管理人,法院予以监督指导。

  同时,充分发挥“区政府各部门+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最大优势,在涉及企业安全生产、证照资质维护、股权登记过户、债务重组收益涉税问题以及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等方面,实现府院联动一站式处理,增强债权人及职工信心,对破产案件的顺利推进起到重要作用。

  有效衔接 “无感重整”稳过渡

  为保证企业安全平稳生产,防止因企业破产而引发职工不安或衍生不稳定因素,龙岩中院加强对管理人的督促指导,将破产重整的债权审核、资产审计评估、重整计划制定和表决等耗时耗力的工作提前至预重整程序中完成,并将债权人在预表决投票中的表决效力代入正式重整阶段,极大降低重整程序的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为后续重整程序做足准备。《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表决通过后,龙化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向龙岩中院提出重整申请。9月28日,龙岩中院裁定受理龙化公司的重整申请,该案有效完成预重整到重整的衔接。

  进入重整程序后,龙岩中院通过钉钉平台,以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龙化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对债权人同意将《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效力带入重整阶段的意思表示予以认可,且不剥夺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就《重整计划(草案)》再表决的权利。经电子表决和线下书面表决,龙化公司该草案最终获得高票通过。该案从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49天。

  考虑到龙化公司企业建制齐全、人员完整、经营管理专业化程序较高等因素,龙岩中院以“避免资产贬值、确保企业持续运营、企业不停工停产”为目标,于2021年10月12日作出决定书,准许龙化公司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确保龙化公司“设备运转、职工在岗、市场维护及拓展”处于最佳状态。从预重整到重整期间,龙化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在社会一般民众尚未觉察龙化公司震动的平静中,龙岩中院顺利高效地完成了龙化公司“无感重整”。

  竞价招募 解危为机显成效

  龙化公司作为本地知名大型危化品生产企业,名下资产除传统的土地、厂房、车辆、生产设备外,还涉及商标、危化品生产证照以及大量对外股权投资、应收债权等,整体打包处置难度大,变现时间长。在传统重整模式已无法挽救企业的情况下,管理人将龙化公司的资产分拆为“运营板块”和“非运营板块”两个部分,将与运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排污权等无形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有形资产组成“运营板块”,以评估价2.3亿元作为起拍价,通过竞价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他资产归入“非运营板块”,由管理人继续清查处置,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人。

  为寻求有诚意、有担当、有能力经营危化品企业的优质投资人,龙岩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阿里拍卖平台发布《龙化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要求各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向管理人提交保持企业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企业未来持续经营管理等内容的经营方案,经管理人审核后方取得竞价资格,最终确定意向投资人4家。

  依托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日前,该案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的全程见证下竞拍。经过41轮的激烈竞价,最终以4.22亿元确定投资者,比评估溢价1.92亿元,目前实现投资款项全额到位、公司财产全部交接完毕,有效化解企业债务16亿余元,实现担保债权清偿率100%,普通债权清偿率从3%提升到17.46%,终结执行案件53件,既保留了企业优质主营业务和品牌价值,又避免因破产清算致使400余名职工下岗,使陷入困境的龙化公司转危为安,生产经营平稳过渡。

  龙岩中院破产审判庭负责人张煌忠表示,该案是龙岩市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件,也是龙岩中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实践的新亮点。通过重整程序,使龙化公司得以脱离担保链危机,摆脱沉重的债务负担。同时,企业在重整期间不停产不停工,既保持了企业经营的连贯性和职工稳定,又保护了政府税源和就业岗位,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人民政府与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有效分工和协作,实现企业、职工、政府和投资人四方共赢,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