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被执行人主动腾退千亩海域
2022-05-12 15:10:52 | 来源: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李某与其合伙人主动清空1600余亩的养殖水域、自有物品,将包括滩涂和地上设施在内的全部场地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金湾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

案情简介

2000年11月,李某与相关部门签订围垦工程合同,对三灶镇某处滩涂进行围垦,经营期20年。到期后,李某称投入了6285万元,在经营中遭遇多次自然灾害,至今未能收回成本,要求继续承包或赔偿损失600万元。

  管理单位与李某发生纠纷,诉至金湾法院。金湾法院审查后作出判决,要求李某将涉案滩涂腾退交还管理单位,并支付未缴土地管理费等。因李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腾退等义务,金湾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还有多名合伙人和看围的工人。如果按照传统方式对滩涂进行强行腾退,需要对养殖水面进行捕捞清空、对地上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等,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增加执行成本,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更可能会激化矛盾。

  因此,金湾法院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分三步妥善腾退了涉案海域,实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三步曲”

  首先,组织双方对话。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李某,向其解析利弊,引导正向解决问题。

  其次,告知法律后果。严肃告知李某的合伙人,不得煽动合伙人对抗执行,如有妨碍执行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后解决后顾之忧。执行法官通过积极协调,妥善解决了李某及其合伙人最为关切的优先承包权问题,打消了被执行人的全部顾虑。

  李某及其合伙人随即开始主动遣散工人,清理养殖场。在数天紧锣密鼓的清理工作完成后,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于近日顺利完成了交接手续,一件重大的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执行。

  善意执行

  善意执行是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善意文明执行,绝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绝不是降低强制执行的力度,而是在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执行法官颜永韬说,干执行工作要“多走”“多听”“多想”,在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关注被执行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准确把握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任喆